江苏出台意见加强新型智库建设
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江苏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和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面临许多新的课题,需要通过加强新型智库建设提供更多智力支持。《意见》明确,要坚持党管智库原则,突出服务决策导向,适度超前理念,围绕“建设新江苏”推出一批科学高效的决策咨询成果,真正把智库作用发挥好。
江苏拟于明年起试行实名制办税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试行纳税人实名办税的公告》拟于2016年1月1日起试行。《公告》于11月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实名办税是指办税人员在国税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前,国税机关对其身份信息进行采集、核实和确认。《公告》所称办税人员包括办理涉税事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税务代理人和被授权的其他人员,办税人员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影印件、电话号码和人像信息等。
江苏出台暂行办法为环保约谈上规矩
省环保厅近日出台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约谈暂行办法》,明确了约谈的范围、程序和要求。据悉,此举旨在建立规范的约谈工作机制,督促下级政府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风险。《办法》规范了约谈范围,对于未完成或难以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环境质量明显恶化,或存在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公众健康等11种情形,经环境保护部或省环保厅现场核查都可以进行约谈。
江苏完善巡视工作与审计工作协作机制
日前,中共江苏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审计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巡视与审计工作协调机制的意见》。《意见》共11条,确立了工作计划互商、信息资源共享、参巡人员管理、定期协调会商等四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省委巡视与审计协作配合的长效机制,着力实现巡视与审计工作的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更好地从源头上防范腐败。
江苏实施生育保险动态调整机制
11月4日,江苏省人社厅出台了《关于建立生育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将在全省实施生育保险动态调整机制,以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职工个人无需缴费。据了解,以前我省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一般为0.6%-0.8%,最高不超过1%。去年10月我省实施《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后,将缴费比例调整为一般不超过0.5%,超过0.5%的,需报省政府批准。
江苏加大服务业“走出去”的步伐
省政府日前发布并解读《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表明我省将加大服务业“走出去”的步伐。《意见》强调,要用“互联网+”引领服务外包产业,开展基于互联网的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和云计算所拓展的服务外包新业务,催生“众包”等服务外包新业态,以形成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促进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
江苏公立医院改革终结“以药养医”
10月27日,省物价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称,随着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的实施,所有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将按零差率销售,由此减少的药品差价总额,将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政府财政投入合理补偿,确保患者个人负担总体不增加。此次补偿机制改革,终结了现实存在的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医疗机构被迫“以药养医”等扭曲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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