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
2016年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的措施,促进企业脱困和产业升级。一是以更加严格的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限期退出,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等主动退出产能。二是严控新增产能。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新增产能的技改和产能核增项目。三是完善支持政策。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按规定对地方化解过剩产能中的人员分流安置给予奖补。支持金融机构做好呆账核销和抵债资产处置,完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政策。
明确农民工工资支付责任
2016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强调,要全面落实企业对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将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领域,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分包企业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2016年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提出了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户口登记政策,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切实保障每个公民依法登记一个常住户口,努力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的目标。
优化科研管理环境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强调优化科研管理环境,落实扩大科研机构自主权。要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更好发挥政府顶层设计和公共政策保障功能,尊重科技工作者科研创新的主体地位,不以行政决策代替学术决策。要优化科研管理流程,避免让科技工作者陷入各类不必要的检查论证评估等事务中,确保科技工作者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在科研上。要消除科研院所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和“官本位”弊端,实行有利于开放、协同、高效创新的扁平化管理结构。
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使更多创新型企业得到政策支持。一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对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的要求,改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将小企业的研发费比例要求由6%降至5%。二是简化认定流程,缩短公示时间。三是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制造业中的增材制造与应用等新技术和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纳入支持范围。
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
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要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理顺医保管理体制,统一基本医保行政管理职能。《意见》明确,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原则上实行市(地)级统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省级统筹。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2016年1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会议强调,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学习宪法和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国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为依法办事的能力。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考核评估,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2016年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意见》提出,要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创新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
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
201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明确,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决定强调,要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2015年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措施,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一是完善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战略新兴板,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融资。二是丰富直接融资工具。积极发展项目收益债及可转换债券、永续票据等股债结合产品,推进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试点,规范发展网络借贷。三是加强资信评级机构和会计、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监管。四是促进投融资均衡发展。
建立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
2015年12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驱动发展评价制度。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国民经济核算,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布年度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报告。在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时,注重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情况和成效。
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
2015年12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要进一步优化自由贸易区建设布局和加快建设高水平自由贸易区。一是加快构建周边自由贸易区。力争和所有与我国毗邻的国家和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构建合作共赢的周边大市场。二是积极推进“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建自由贸易区,形成“一带一路”大市场。三是逐步形成全球自由贸易区网络。争取同大部分新兴经济体、发展中大国、主要区域经济集团和部分发达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一是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自律管理的许可事项取消办证审批。二是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许可事项,将办证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按规定将材料报送行政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三是对一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许可事项,以告知承诺制简化办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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