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封建社会的政治舞台上,论管理统驭之术,当推唐太宗李世民。这位上马打天下、下马坐江山的帝王,一生勤于政事,精于治吏,用特有的政治智慧和统驭艺术缔造了历史上著名的“贞观之治”。他的治吏方略对于当下的治政方略,特别是治吏之术,仍不乏借鉴意义。
简政裁冗,提升治理效能
唐朝初年,郡县冗多、官吏庞杂。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李世民决定简政裁冗,对官僚政治进行强有力的“瘦身”、“消肿”。贞观元年二月,李世民诏令天下,将唐朝版图“因山川形便”划为关内、陇右等十道,并大规模地撤并郡县。据史书记载:武德年间,唐朝辖制的郡有二百八十个,县有二千五百五十个。经过这一次大规模撤并,全国的郡县区划一次性裁减至一千五百五十一个。在裁削郡县的同时,李世民又对官吏员额进行大幅度精简。据《贞观政要·择官》记载:贞观元年,太宗李世民对房玄龄等人说:“政治之本,惟在于审,量才授职,务省官员……”根据李世民的要求,房玄龄等人“由是所置文武统六百四十三员”,将唐初的官员一次性裁减到位,不仅提高了政府机构办事效率,也节约了大量的官俸开支。
选贤任能,打造敬业团队
简政精兵之后,如何打造一支高效能的官吏队伍,事关国家新政荣枯。李世民认为政治兴衰,关键在于用人,而用人贵在扬长避短、各尽所能。他说:“明主之任人,如巧匠之制木。直者以为辕,曲者以为轮,长者以为栋梁,短者以为拱角,无曲直长短,各有所施。”在贞观年间,唐太宗匠心独运,精心布局,注意用好用活身边的各层次官吏。他精选人才,把“孜孜奉国,知无不为”的房玄龄作为辅政“智囊”,把“每以谏诤为心,耻君不及尧舜”的魏征作为一面资政“镜子”,把“才兼文武,出将入相”的李靖作为“军事助理”,把“敷奏祥明,出纳惟允”的温彦博作为“第三只眼”等。与此同时,李世民要求官员尽心履职,各尽所能。他曾专门谕令:凡军国大事,负责起草文告的中书舍人要各抒己见,讨论商榷,成文后,经中书侍郎审查,再送交门下省审定,有不适之处都要据理力争,不要苟且雷同,马虎从事。在一般政务的处理上,要求中书省和门下省的官员相互监督、相互勉励。这些措施的实施,使贞观年间的官僚政治实现了优势叠加、互为补充,呈现出政令通达、吏治清明的良好局面。
在选贤任能方面,李世民一贯坚持公道选人,不唯出身尊卑,不唯关系亲疏。史载,贞观年间,李世民身边有一位习武不习文的近臣常何给太宗上了一份奏章,立意高远,立论隽永,很受赏识。当得知此文出自常何门客马周之笔,太宗亲自召见,与之深谈,认为此人乃可塑之才,于是不拘一格任命马周为监察御史。这种重视人才,大胆用贤的用人风格,使得贞观年间群贤毕至,人才趋附。而对于皇族近亲,李世民要求十分严格,论功行赏,不偏私,不循情。武德九年,论功行赏的名单公布后,他的叔叔李神通对重赏房玄龄等人不服。李世民说:“玄龄等运筹帷幄,坐安社稷,论功行赏,固宜居叔父之先。叔父,国之至亲,朕诚无所受,但不可私恩滥与勋臣同赏耳!”终令李神通“悦服”,也使许多贤士深感太宗是“真英主也”而为之鞠躬尽瘁。
严明法度,重视正风肃纪
唐朝是在隋朝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新兴王朝。唐初,隋王朝奢靡之风深入官俗,一大批官员都是隋代遗臣,旧习未改。面对这一混乱的政治生态,唐太宗从整肃纲纪入笔,认真修订朝规律令。贞观元年,李世民命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删定《武德律》,重新制定了《贞观律》。《贞观律》从唐初的实际出发,对各级官吏贪赃枉法、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受贿盗窃等诸方面作了明确的惩罚规定,整个律条严谨而缜密,为加强吏治的改良和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不仅具有极强的震慑作用,同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为了正风肃纪,李世民坚持从小事抓起。贞观七年,太宗巡视蒲州,刺史赵元楷为迎接皇帝的到来,组织老百姓夹道欢迎,并备了一些羊和鱼,作为馈赠随行大员的“土特产”。太宗知道后,召赵元楷批评说:“此乃亡隋弊俗,今不可复行。”在推行以法治政方面,李世民一贯强调“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大家必须共同维护,自觉遵守。他要求臣属凡事都要按法行事,务求公允,着力营造人人守法、畏法的良好环境。在严格约束部属的同时,他自己更是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从“不以言代法、以权废法”,带头做到“刑不避功、罚不阿亲”,“不妄罪无辜,不滥施刑律”。正因为如此,使得贞观年间的吏治生态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也使得社会风气大为好转,出现了“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安宁局面。
严格考核,加强跟踪监督
为了纯洁官德政风,提高行政效能,李世民对地方官吏采取了一系列的治理措施:一是加强巡视督察。为了准确掌握地方官吏的履职情况和官德表现,李世民专门委派一批朝廷官员担任“黜陟大使”,代表自己到地方巡视,“察长吏贤不肖”,深入到群众之中“问民疾苦”,了解真实情况;二是建立考核档案,把地方官员的名字统统写在屏风之上,“坐卧观之,得其在官善恶之迹,皆注于名下”,如果发现贪浊不法或渎职者,立即罢黜治罪;三是严明赏罚措施,下诏谕令“房玄龄、王珪掌内外官考”,“凡百司之长,岁校其属功过,差以九等”,每年定期考核并将玩忽职守或政绩不佳者列入“下下等”。对巡视及考核中发现的优秀官员予以提拔重用,而对考核中被列为“下下等”者实行严责重罚,统统清洗出官员队伍。这在当时的官场上着实产生了激浊扬清的良好效应。
崇尚勤廉,推行王道教化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李世民汲取了隋朝由兴到衰的教训,认为唐王朝要想兴旺繁盛,必须崇尚勤廉,净化官德,不能“浊其源而求流之清”。在重视“刚”性约束的同时,李世民十分关注官员的教化,着力纯化官风。首先是以身为范。他带头秉公执法,勤于政事,躬行廉洁,用实际行动给公卿大臣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其次是树立标杆。他鼓励臣下学习历代廉政贤臣,曾多次向群臣推荐诸葛亮治国“平直”、“莫若至公”的理念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劝导官吏“卿等岂不慕之”,即要臣属效法诸葛亮,忠于职守,夙夜在公,尽心谋国。再次是注重教化。据史书记载:太宗每与臣僚“共观经籍”,同论“勤政廉公”,大有“终及日昃”或“乙夜志疲,中宵不寐”的情形。他要求各级官吏必须“勤劳思政”,“抑损嗜欲,躬行节俭”。与此同时,他还十分重视官宦子弟的教育。对官宦子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劝勉和告诫他们要守法节俭,力戒养尊处优、损辱门庭。
贞观年间,由于李世民勤于理政、精于治吏,当时的各级官吏都能勤勉尽责、廉洁守法,人人用心为政,个个守廉敬业。“源清流自洁,身正影自直。”正是因为政治清明,吏治严明,才出现“贞观之治”的辉煌。
(作者系江苏省灌云县政协副主席、县委统战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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