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培育“新乡贤文化”。如何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文化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共同关心的话题。我们对江苏202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结果表明,要高度警惕目前乡村文化治理面临的挑战,破除体制障碍,规范和引导新乡贤参与江苏乡村文化治理。
辩证看待当前江苏乡村文化治理的现状
乡镇干部对于江苏在实现“三强两高”目标的过程中,大力推进乡村文化治理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于农民文化生活日趋丰富、文化消费水平稳步提高、文化需求不断满足的治理成绩有较强的认同感。同时,部分基层干部对当前江苏农村文化治理的现状表现出谨慎乐观,甚至是深度担忧。
乡镇干部反映的当前乡村文化治理中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缺乏文化管理优秀人才、缺少文化活动资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足、传统文化艺术面临失传等。尤其应当引起重视的是,乡镇干部对新农村建设中先进价值观不能落地的问题有较大反响。46%的乡镇干部选择了“文化活动缺乏先进价值观引导”,认为当前农村文化活动中价值观空洞、先进价值观缺失的问题比较严重,另有15.3%的乡镇干部认为宗教在乡村的复苏和蔓延已经影响到基层党组织在文化治理方面的领导地位。
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江苏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速,大量优秀文化人才由农村流出而没有返乡,农村文化治理空心化问题日渐突出。不少干部反映,目前乡村特色历史文化资源损坏严重,党的创新理论成果难以传播,封建迷信以及各种庸俗低俗的价值观正在乡村回潮。这一调查结果需要引起高度警惕。
充分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文化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大多数乡镇干部对新乡贤群体参与和推进乡村文化治理寄予厚望。关于新乡贤在江苏乡村文化治理中最应该发挥的作用,受访的乡镇干部认为主要包括教化乡民以提高乡村道德水平、裁决邻里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道德示范引领和协助兴办乡村基础文化设施。
根据调查,新乡贤在江苏乡村文化治理中应该发挥的作用可以归纳为四类。一是在乡村道德伦理建设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新乡贤要通过提高自身修养,充当乡村道德模范,对其他乡村居民产生道德示范和道德引导的作用;通过调节邻里纠纷,充当矛盾调解员、感情联络员、秩序维护员,发挥建立和维护基层道德秩序的作用。二是在乡村日常文化事务治理中的组织协调作用。新乡贤要充分利用人脉资源广、组织动员能力强、民意基础厚的优势,在农民重大传统节庆活动、日常文化娱乐活动、婚丧嫁娶礼仪活动中,发挥牵针引线、联络沟通、组织实施的作用。三是在党的创新理论和具体政策传播中的宣传解释作用。要把新乡贤知识优势、工作实践优势、社会阅历优势发挥出来,帮助农民更加准确了解党的涉农政策,增强农民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认同感,消除日益突出的阶层隔阂,让党的创新理论和涉农政策更加精准地传播。四要发挥新乡贤在传统文化传承和弘扬中的枢纽纽带作用。要让新乡贤利用祠堂、村民文化广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平台传播传统文化知识,利用修订家谱、主持祭祀等活动挖掘本地特色传统文化资源,利用宣讲会、大课堂、村民讲座等形式宣传本土历史典故,做传统文化的继承者和传统价值观念的捍卫者,让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在本乡本村和附近地区落地生根。
着力解决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治理的体制障碍
对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治理的担忧和阻碍因素的调查结果表明,要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文化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就要正确处理好新乡贤与村居“两委”的关系,建立健全相关的活动平台,找到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治理的合理切入点。
正确处理新乡贤与村居“两委”的关系是发挥新乡贤作用的关键。要明确新乡贤和村支部村委会之间是“辅”和“主”的关系、“谋”与“断”的关系。要防止村“两委”太强势、乡贤理事会太薄弱的现象,防止乡贤理事会沦为摆设,无法发挥新乡贤在乡村事务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也要防止村“两委”对乡贤理事会的治理建议不加思考全盘采纳,使得乡贤理事会越俎代庖,架空党委和政府的村级事务决策权。
建立健全相关的活动平台是发挥新乡贤作用的必要前提。首先是新乡贤活动的组织平台。通过组建县、乡、村三级乡贤协会、乡贤参事会或商会等社会组织的形式,鼓励和支持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乡村公益文化事务治理。其次是新乡贤引领乡风文明的教化平台。通过乡贤理事会、乡贤调解员、乡贤宣讲员等形式,邀请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治理,传承和弘扬乡村文明。三是新乡贤培养选拔的提升平台。实行乡贤挂职村官和乡镇长助理等制度,鼓励和支持新乡贤参与农村基层文化事务治理,缓解农村日益严重的“空心化”“空巢化”现象,构建兼具乡土性与现代性的江苏特色乡村治理模式。
找到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治理的合理切入点是发挥新乡贤作用的枢纽。江苏农村各个地市的经济基础和文化条件都不同,要结合实际、因村制宜、稳步推进,按照“一村一品”“一村多品”的理念,凝聚人心、树立品牌,找准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治理的合理切入点,探索符合农村本地实际的乡村治理现代化模式。苏北和苏中地区宜集中到日常文化事务治理、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扶贫济困、调解民间纠纷上来;苏南地区则可以更多地关注本地特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本地文化典籍修订和传播、本地文化特色文化精神的培育和弘扬等。
如何引导和规范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治理
调查中,受访者认为当前培养新乡贤的必要途径主要包括加强舆论宣传、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解决新乡贤回乡的养老医疗障碍、加强组织联系和培养等。要吸引更多的离退休干部、创业成功人士、知识分子等返回乡村从事文化治理工作,必须从这些方面着手,营造环境、主动发现、规范培养,强化组织关怀和制度引导。
一是营造环境。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等媒体,加强舆论宣传,弘扬乡贤文化,为更多离退休干部、知识分子、优秀农民工、企业家等返回乡村、反哺乡村鼓与呼,通过宣传和文化部门联合开展“寻找新乡贤”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新乡贤、培育新乡贤、支持新乡贤的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主动发现。通过村民推荐、组织选拔等方式发现一批新乡贤带头人,鼓励他们回乡参与文化事务、投资基础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逐步形成一批有见识、有担当、有威望又自愿扎根乡土的新乡贤群体。三是规范培养。通过在市县级党校主体班中增设新乡贤主题培训班次,通过有组织的培训和轮训,提高新乡贤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文化平台参与乡村文化治理的水平,增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把握能力。四是组织关怀。针对新乡贤重回乡村参与文化治理的养老障碍、医疗障碍等,各部门要联合行动、创新机制,妥善解决新乡贤参与乡村文化治理的后顾之忧。五是制度引导。为乡村社会在法治与德治、自治与共治的框架内形成良性互动建立配套制度,提高村民法制意识,培养村民民主精神,增强村民参与文化治理的能力。同时,警惕少数道德短板的人渗透到新乡贤组织中来,变成“新乡霸”。
(作者单位:江苏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调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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