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业链和创新链层面深度对接长三角经济

发布时间:2016-12-09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     作者:王庆五 胡国良    
 江苏经济是长三角城市群发展的重要力量。长期以来,江苏与长三角其它省市从经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互动与对接。然而,在行政区经济的基础上推动产业一体化,深受体制障碍的约束。当前,以产业链合作为主线,构建跨区域利益共建机制,以项目和园区共建为平台,打造技术创新联盟,跨越行政区经济的障碍,从产业链和创新链两个层面深度对接长三角经济,是推动江苏产业转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途径。

经济“新常态”要求江苏经济融入长三角要有新思路

合作模式应从过去的松散型为主向机制化、常态化转变。长三角需深化改革,构筑促进区域分工合作的体制机制新优势。在传统政绩考核评价体制以及由此形成的地区利益主体之间的协调性障碍是制约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市场机制与制度壁垒的矛盾成为阻碍区域合作的主要因素。在经济新常态下,区域合作的加强应该建立在常态化合作机制的基础之上。其核心是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区域一体化内生机制,创新政绩考核评价,打破区域城市之间的市场机制与制度壁垒,为区域产业分工协作创造条件。新一轮打破地域分割和市场壁垒的长三角区域合作,以产业链和创新链为基础,将有助于推动长三角产业分工合作闯出新路子,形成新优势。

江苏产业对接长三角需要在产业链分工和创新链合作两个层面展开。长三角城市群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一直致力于制度化的沟通协作平台,着力于推进交通、旅游、人文、社会服务、产业分工一体化发展。但时至今日,长三角一体化的进程推进缓慢,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产业结构等深层次领域还面临许多瓶颈和障碍,其中,最主要的障碍是行政区经济背后的利益藩篱。而基于产业链和创新链的分工合作,可以有效回避不同行政区域经济利益上的冲突,寻求长三角区域经济共赢格局。

产业链深度对接是供给侧改革的有效途径

以利益分配机制创新推进建立跨省际区域合作经济开发区。产业链的合作以产业链的内在关联和自身禀赋为内在逻辑,由此实现产业链内部的分工合作。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渠道创新利益分配机制,推动建立跨区域经济合作开发区。一是完善目前已经比较成熟的分税制模式,让合作双方取得双赢;二是采用股权投资模式,根据股权份额分配开票收入;三是合作地双方财政通过协议商定一定期限内开发区的收益分配标准。以产业链共建为路径,以开放合作的模式充分吸纳外部力量,创造互促共赢局面,使全产业链全价值链上的各方通过产业的关联效应做强做大产业。近年来长三角区域交通状况迅速改善,江苏综合商务成本低于上海、劳动力素质高的优势更为凸显,苏沪通经济圈、宁镇扬经济圈、南京与安徽经济圈的建设快速推进,都为跨区域经济合作开发区的建设创造了条件。

以产业链的分工合作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基于产业链的分工合作最基本的模式,首先表现为将较发达地区的技术、资金与欠发达地区相对廉价的土地、劳动力、原材料等要素相结合,通过供应链不同环节的分工合作,获得稳定的上游产品供给,并降低生产成本。基于产业链的合作,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以跨国公司内部体系为主导的总部经济合作模式。利用这种方式,大型企业或跨国公司将不同地域的上下游产业整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地获取区域优势,从而加强了区域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关系。二是由本土企业的生产链空间分离引致的区域分工与合作模式。长三角地区很多股份制企业和私营企业在进行产业链不同环节的空间分离,江苏和浙江的股份制企业和民营企业将地区总部、运营部门或研发中心迁往上海、杭州、南京等中心城市,与此相对应,上海的很多企业也将生产部门转移出上海,迁往江苏和浙江。三是外包、战略联盟等松散组织形式的区域分工与合作模式。在更大的区域范围内搜寻合作伙伴,建立跨区域的生产网络成为现代企业的一种重要的分工与合作模式。目前,长三角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普通机械制造、化学纤维制造等产业集群,通过分工与合作建立灵活的生产网络将促使区域之间形成更为密切的分工与合作关系。

以企业联姻、业务联合、政策普惠促进江苏航运业去产能。推进江浙沪三地航运、物流、仓储企业联合重组,提升航运物流服务业水平,共享“两个中心建设”的优惠政策。首先,需要尽快建立以上海港、宁波港、张家港港、洋山港、南通港、连云港港为支撑的长三角港口集团,明确各自的定位和业务分工。其次,借鉴航运发达国家或地区的航运支持政策,出台实施国际航运具体的业务支持政策。再次,提升南京港在长三角经济区中的地位和作用。江苏南京港、南通港和上海港同处长三角核心经济区,港口区位相近、功能定位相似,业务类型同构,随着上海港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江苏、上海二地的航运竞争实力将更加悬殊。所以,江苏有必要考虑从产权渗透及业务合作的角度,和上海港之间开展联合重组,借助航运中心建设来提升江苏航运物流业水平。

以项目和园区共建为平台打造技术创新联盟

以大项目带动科技创新联盟建设。从产业发展角度看,技术联盟形成的基础是工程项目合作,在工程项目合作的基础上建立科技创新联盟,有助于解决产业基础性、关键性以及共性技术创新问题,并通过技术创新传导效应促进大项目的战略性整合。从市场运行与交易成本角度看,联盟作为中间组织通过发挥市场制度和企业制度优势,弥补两者之短,减少交易成本,纠正市场缺陷,将获得一种成本最低的制度安排。从基础科技资源整合角度看,科技联盟通过提供一系列基础性、关键性条件,促进科技联盟各成员知识吸收、转移、重构及应用,将促进联盟知识体系的形成。江苏和上海都是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集中地区,通过基础科技资源的整合,可以取得科技创新联盟中的先导地位。

以创新联盟合作模式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现行的产业创新联盟活跃度不高、组织相对松散、跨区域协同发展水平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联盟技术产出及运行效率。因此,江苏要推动构建长三角区域创新联盟合作机制,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一是构建长三角知识融合与技术积累协同发展机制。做大做强协同发展的创新源,依托优质技术研发平台开展知识融合与技术积累。二是要建立信息化与创新联盟深度融合机制。在两化融合的基础上推进长三角地区信息化与创新联盟深度融合,加速信息传递,提高技术创新效率。

以苏沪浙皖联合打造我国科技创新示范区。以三省一市名义联合向国务院申报建立长三角科技创新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苏应在苏南选择地理位置接近、创新基础较好的若干城市,率先在创新理念、创新体系、体制机制、政策法规等方面大胆先行试验探索促进区域自主创新一体化的财政、税收、金融、风险投资、环境资源和人才等相关政策,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作为科技创新示范区的先导产业,集中三省一市的力量,推动上述先导产业的市场化、普及化,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作者单位: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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