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9世纪,英国凭借坚船利炮,强迫腐朽衰弱的清政府签订了《南京条约》、《北京条约》、《展拓香港界址专条》3个不平等条约,强行割占和租借了香港,使苦难深重的中华民族蒙受了巨大的耻辱。新中国成立后,收回香港,就成为以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的中国共产党的坚定目标。中共几代领导人为香港回归和祖国统一大业,殚精竭虑,呕心沥血,贡献了巨大的心力。
暂时不动,长期打算,充分利用
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中共中央就作出了“暂时不动香港”的明智决策。1949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修改的《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指出:“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但是,在执行的步骤上,则应按问题的性质及情况,分别处理。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有利而又可能解决者,应提出解决。其尚不可能解决者,则应暂缓解决。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无害或无大害者,即使易于解决,也不必忙于去解决。凡问题尚未研究清楚或解决的时机尚未成熟者,更不可急于去解决。总之,在外交工作方面,我们对于原则性与灵活性应掌握得很恰当,方能站稳立场,灵活机动。”
这个指示虽然没有直接谈到香港问题,但实际上为香港问题提供了指导方针。同年2月,毛泽东向斯大林特派代表米高扬阐述新中国内外政策时,明确了中共对香港问题的态度:“目前,还有一半的领土尚未解放。大陆上的事情比较好办,把军队开去就行了。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需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就要花较多的时间了。在这种情况下,急于解决香港、澳门的问题,也就没有多大意义了。相反,恐怕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于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总之,要看形势的发展再作最后决定。”
1949年10月16日,人民解放军南下进军的步伐止步于罗湖、沙头角一线。几个月来,驻港英军面对人民解放军排山倒海之势,集结了4个旅的兵力,战战兢兢地准备打一场不可能取胜的绝望的防御战。现在他们望着对岸忽然风平浪静,一颗悬着的心总算落了下来。
毛泽东作出“暂时不动香港”的决策有着深刻的战略意义。1951年春,周恩来对新华社香港分社做香港政策指示时指出,我们对香港的政策是东西方斗争全局战略部署的一部分,不收回香港,维持其资本主义英国占领不变,是不能用狭隘的领土主权原则来衡量、来作决定的。我们在全国解放以前已决定不去解放香港,从长期的全球战略讲,不是软弱,不是妥协,而是一种积极主动的进攻和斗争。
首先从国际方面看,“暂时不动香港”是为了打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对新中国的全面封锁,并使香港成为中国通往世界的窗口和了解世界的瞭望站。同时,把香港留在英国手中,可以分化瓦解西方反华势力,使英国不能也不敢对美国的对华政策和远东战略部署跟得太紧,靠得太拢。新中国成立后,英国政府率先承认中国的事实,即说明了这一点。
其次从国内方面来看,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香港的经济地位。1957年,毛泽东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出发,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毛泽东认为,香港不同于大陆,对香港应采取特殊政策。他的这一思想反映在周恩来代表党中央于1957年4月28日,在上海工商界人士座谈会上《关于香港问题》的讲话中。周恩来指出:香港是纯粹的资本主义市场,不能社会主义化,也不应该社会主义化。对香港的政策同内地是不一样的,如果照抄,结果一定搞不好。香港要完全按资本主义制度办事,才能存在和发展,这对我们是有利的。我们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香港可作为我们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可以通过它吸收外资,争取外汇。香港的企业家是我们的朋友,过去我们同民族资产阶级合作过,将来同香港的企业家还是可以合作的,港澳同胞不要担心前途。
这一主张实际上包括了我国对香港政策的三项基本原则:第一,香港不同于大陆,要按资本主义办事。这一原则确定了我党关于香港保持资本主义长期不变的方针。第二,香港可以作为我国同国外进行经济联系的基地,通过它吸收外资,争取外汇。这一原则确定了我党关于一定要保持香港的国际金融、贸易中心的地位,保持它的繁荣和稳定的方针。第三,我们把香港的企业家当作朋友,要同他们合作,而这一合作是有前途的。
1960年,中共中央在总结了过去10年对港澳工作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的方针。自从中国共产党在建国前夕作出“暂时不动香港”战略决策之后,就一直坚定不移地贯彻这一方针。
1972年10月周恩来在会见英国客人路易斯·海伦时指出:“香港的未来一定要确定。租约届满时,中英双方必须进行谈判。现在两国存在着正常的外交关系,英国自然应当在适当的时候参加谈判。从中国拿走的领土必须归还……中国的政府不会在这些事情上仓促行事”。1974年5月25日,毛泽东和周恩来会见在北京访问的英国保守党领袖希思时,明确表示:香港在1997年应该有一个平稳的交接。这样,中共第一代领导人提出的和平解决香港问题的设想,成为“一国两制”方针的历史起点。
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
作为第二代党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邓小平视香港回归为自己这一代人责无旁贷的历史责任。在邓小平亲自指示和关注之下,成立专门处理港澳事务的机构。
1979年3月,港督麦理浩访华。3月29日邓小平会见了麦理浩。
当时,中国政府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香港问题上。1979年1月中美建交后,邓小平把解决台湾问题提上了议程,尝试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式实现祖国统一。但是美国政府并未放弃干涉中国内政,又搞了一个《与台湾关系法》。在这种情况下,香港回归可以先行一步承担起“一国两制”的伟大试验,为台湾问题的最后解决提供示范。香港的回归承载着改革与统一的双重使命。其难点不在于中国能否收回香港,什么时候收回香港,而在于用什么方式收回一个繁荣稳定的香港。
邓小平与麦理浩的谈话从“新界”土地契约的年限开始。麦理浩向邓小平提出,让英国政府批出超越1997年6月的新界土地契约,企图续约。当即遭到邓小平的回绝。邓小平向麦理浩传达了这样的信息: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问题不能讨论。邓小平对他讲:“我们把香港作为一个特殊地区、特殊问题来处理。到了1997年,无论香港问题如何解决,它的特殊地位都可以得到保证。说清楚一点,就是在本世纪和下世纪初相当长的时期内,香港还可以搞它的资本主义,我们搞我们的社会主义,因此,请投资者放心”。这实际上就是用“一国两制”政策来解决香港问题。邓小平的谈话,经麦理浩公开披露,在香港、英国乃至整个国际社会都引起强烈反响。
邓小平这次谈话后,中国政府加快了统一祖国进程的步伐。1981年2月,中共中央指示国务院港澳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材料和方案,供中央参考。一年后中央收到了港澳办上报的对香港的12条基本方针政策,决定于1997年收回香港。邓小平指出:“我们尊重国际条约,还是到1997年,不准备提前解决这个问题。方案无非两个,一个是新界延长租期,一个是收回。现在我们定的方针是,到1997年包括香港岛、九龙半岛、新界整个收回。”这个决定,既照顾到英国人对三个条约的说法,向他们传递了中国寻求合作的好意;又通过上述方式坚持了中国不承认三个条约的一贯立场,用提前收回香港来警告和防范英国的不合作。1981年国庆节前夕,中国政府宣布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九条方针。九条方针的提出,标志着中国解决统一问题的“一国两制”构想已基本形成。
1982年4月,英国前首相希思访华并与邓小平会见。最后,双方一致同意香港在1997年应该有个平稳的交接。显然,这次会谈意义深远,它拆除了中英双方谈判的屏障。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应邀访华。英国仍然梦想着凭借不平等条约续租“新界”。撒切尔夫人一再公开鼓吹“三个条约有效论”。24日,邓小平在北京会见撒切尔夫人,系统地阐述了中国政府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即“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1997年中国将收回香港”;“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收回香港后,“香港现行的政治、经济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当然,有些要加以改革,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持。”邓小平的这个讲话,旗帜鲜明地表达了中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决心和立场,彻底打破了英国人不切实际的幻想,为中英谈判指明了方向。双方同意通过外交途径继续进行商谈。
接着,在中方的建议下,中英两国通过外交途径就如何解决香港问题展开谈判。中国政府在邓小平的精心指导下,按照“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和策略,克服了重重阻力,解决了诸多难题,使这场举世关注的外交大战取得了辉煌的胜利,英国政府最终接受了“一国两制”的构想。1984年12月,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正式签署。联合声明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决定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联合声明表明,中国将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并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确保社会主义制度不会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香港本身的资本主义制度及生活方式维持50年不变。
以我为主,两手准备,面向港人,依靠港人
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随着国际风云的变幻,英方错误估计形势,改变了对华政策,在香港问题上采取了不合作的态度。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中国政府维护香港平稳过渡的决心坚定不移。江泽民指出,我们应立足于依靠我们自己的力量和港人的共同参与来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党中央还进一步提出了“以我为主,两手准备,面向港人,依靠港人”的基本方针。
实现香港的平稳过渡,关键在于政权交接,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第一届特区政府。这是把“一国两制”的方针付诸实践的大事,是关系到600万港人共同利益的大事,同时也“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征途中的第一站”,有着为后面的澳门问题、台湾问题“率先垂范”的典型意义。党中央明确指出,我们要建立的是一个落实“一国两制”、真正实现“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特别行政区,是一个在体现国家主权的前提下,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基本保持不变的特别行政区。
1996年1月26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成立,江泽民发表重要讲话,指明了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一、特区政府的组成要以香港爱国者为主体。二、要进一步贯彻“面向港人、依靠港人”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广纳港人的意见。三、“筹委会的工作要贯彻落实基本法,凡是涉及香港的事情,都要按基本法办事,全国人民都要有这种守法意识”。为了确保回归后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中共中央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1997年6月30日午夜,香港会议展览中心灯火辉煌,举世瞩目的中英两国政府香港政权交接仪式在这里隆重举行。7月1日零点整,激动人心的神圣时刻到来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队奏起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国国旗和香港特区区旗一起徐徐升起。这是中华民族长久期盼的一雪前耻的光荣时刻,这是永载世界史册的辉煌瞬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庄严宣告: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的怀抱,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作者系江苏省新四军研究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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