赃官可恨,众所周知;清官尤可恨,让人诧异。然而,在舆论场中常有一种声音,指认清官尤可恨,特别当一些清官典型广受赞誉时,便有故作深刻人士满脸不屑,冷嘲热讽,进而抛出“清官尤可恨”的观点,仿佛做清官还不如做赃官。
清官尤可恨,出自清末小说家刘鹗的《老残游记》。作者认为:“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盖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自以为我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猛一看,这话有几分道理。一些披着清廉马甲的酷吏,脾气坏,手段狠,行事乖戾,自恃道德优越感,习惯于不按套路出牌,故而最容易做坏事。
刘鹗在《老残游记》中确实描写了几个清廉酷吏。也有人以海瑞为例,斥其歹毒,“若海瑞者,其幼女方五岁,受男仆之甜饼,海瑞以纲常之理,严斥其女,致使其连哭绝食七日,终亡,而海瑞尤喜,以贞烈论之,谓有乃父之风。”清官与酷吏仿佛画上了等号,清官也被污名化,仿佛为官清廉者,皆有蛇蝎心肠,不能不防。
细思之,便知所谓的“清官尤可恨”经不起推敲。可恨的清官毕竟是少数,既酷苛又清廉的官员更是少之又少。刘鹗在《老残游记》中谈到的清廉酷吏,多有演绎成分,不可当成信史。拿海瑞说事更难服人,以少数极端案例得出“清官尤可恨”的结论,无疑可笑。
最关键的是,在当下,支撑“清官尤可恨”的前提已不复存在。比如,哪个清官能刚愎自用到“小则杀人,大则误国”?我们所看到的现实是,一旦官员刚愎自用,通常便不是清官。如果小则杀人、大则误国,更与清官挨不上边。
在封建王朝时代,清官文化盛行,多与人治有关。而今天,清官更能守住底线,也有较强的道德自律,不可能为所欲为,哪怕再清廉也难以有恃无恐,谈何尤可恨呢?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无论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还是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反腐越来越法治化。在这种背景中,官员再想任性地为所欲为,已经不可能。与此同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更是反腐的重要目标。在这种语境下,哪怕是清官也不可能乱来,说什么“小则杀人,大则误国”了。清官没有护身符,没有豁免权,也无权恣意妄为,自然谈不上尤可恨。
有个细节值得一提,习总书记在今年年初提出一个著名论断:“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而此前一年,习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从“正在形成”到“已经形成”,仅有一词之差,却让人感受到中央反腐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果和新气象。反腐没有止境,全面从严治党没有终点,从这个角度看,每个官员都应该清廉。
“四海变秋气,一室难为春。”不能让清官孤单,更不能制造“清官尤可恨”的氛围。在制度约束下,清廉本应是官员特质,当清廉成为官员身上最显著的标签时,谁还会说“清官尤可恨”?
(作者系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专职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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