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江苏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转型

发布时间:2017-09-26     稿件来源:《群众》(下半月版)     作者:张宏如    

新生代农民工是身处城市工作的8090后人群,已经成为新城镇的主流群体,但他们长期处于盲目变换空间和工作岗位的动荡之中,就业现状不容乐观。江苏新生代农民工比例已经接近全省农民工总数的50%,是江苏“聚焦富民”战略的重要群体,其就业转型是江苏产业升级与推进人的城镇化都亟需解决的共同课题。

江苏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现状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公布的全省农民工监测调查显示,2015年,江苏农民工总量为1807万人,占同期全国27747万农民工总量的6.5%,其中新生代农民工900万左右。随着第一代农民工年龄的增长和逐步返回农村,新生代农民工陆续进入城市并成为农民工主体。

就近就业人数比例高。在就业地点选择上,江苏农民工选择家门口就业的人数超过外出就业的人数,分别占比53.6%46.4%。这和全国情况存在差异,2015年两者全国的占比分别为60.8%39.2%

就业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受到文化程度低、职业技能水平差等因素的影响,我省农民工就业大量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业、技术含量较低的行业以及传统服务业部门,其中,制造业吸纳的农民工数量过半。目前,江苏新生代农民工在文化程度方面,高中及以下占到87.7%,没有实质性技术的占到56.9%,就业创业主要受制于学历与技能的占到63.6%,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仅占33.7%。根据我们在南京、苏州、无锡、常州进行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受调查的736位江苏籍新生代农民工,主要在服务业(30.4%)、制造业(36.7%)和建筑业(33.9%)等行业工作,他们来自徐州(21.2%)、盐城(19.3%)、南通(15.2%)、淮安(12.7%)等13个设区市。

月均收入不高,且增速放缓。接受调查的新生代农民工月平均收入为3496元,高于全国20163275元的月均收入,以及东部地区务工3454元的月均收入,但离小康的标准仍有很大差距。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6年,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为14%9.9%7.2%6.6%,增速连续四年回落。不难发现,经济转型下行的巨大压力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月均收入有着直接影响。

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转型的重点难点

由被动就业向主动创业的转型。根据调查数据,目前有将近40%的新生代农民工的理想职业是“自己当老板”。然而,与浙江、广东相比,我省新生代农民工创业意愿偏低,40%想当老板的新生代农民工真正开始准备创业的不到15%,创业活动活跃度明显不够。当前亟待提升个人创业精神,优化新生代农民工个体心理资本,激发创业内驱力。具体而言,一要营造容错氛围,对于创业失败者,应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机制,以此降低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失败带来的风险。二要发展“互联网+”移动终端培训系统,开设专门针对培养新生代农民工创业创新能力的网络课程,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新生代农民工创业能力培训体系。省人社厅已提出“十三五”期间力争使有创业意愿的新生代农民工都有机会接受一次创业培训,但这项工作的对象是动态变化的,任务非常艰巨。三要建立完善返乡农民工自我创业机制,营造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自我发展的环境,同时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增加新生代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吸引力。四要降低税费负担,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进而降低创业门槛。五要依托现有的产业园区、开发区,专门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创业园区,为新生代农民工创业提供便利条件,建设有助于“草根创业”的创业生态系统。

由劳动密集向技能密集的转型。省人社厅已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培训50万新生代农民工,但相对于我省900万左右的新生代农民工,培训比例仍然太小。更重要的是,新生代农民工都很年轻,大多正处于职业探索阶段,应根据这些阶段性特点分段做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生涯辅导。一方面,要通过高职院校、社会化技能培训机构等,有效掌握他们的兴趣特长等基本情况,协助新生代农民工发现、建立和发展自己的职业目标,帮助他们解决就业的瓶颈问题。另一方面,要完善就业岗位与职业技能培训对接机制。搭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与企业用工岗位供需对接平台,开展新生代农民工订单式、定向式岗前培训,畅通人力资源有效供给渠道。

由流动农民工向稳定新市民的转型。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在同一单位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的仅占16.8%。过于频繁流动的新生代农民工很难具备“工匠精神”,所以应积极构建多方协同参加的就业创业社会资本支持网络。一是促进新生代农民工提升技能,就业方向向技能密集型转移,就业领域向现代服务业拓展,增强其就业的稳定性。而就业相对稳定能够促使新生代农民工拓展社会资本网络,由频繁流动新生代农民工向相对稳定新市民转型。二是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建立与“两个率先”进程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充分发挥居住证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功能与作用,缩小居住证持有人与户籍人口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坚持自愿、分类、有序原则,加快推进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三是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吸纳新生代农民工较多地区的财政奖补和支持力度。各地应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挂钩机制。分配一般性转移支付要充分考虑吸纳新生代农民工带来的增支因素,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要逐步按照常住人口口径计算,切实缓解一些城镇因吸纳新生代农民工而造成的财政支出压力。

构建江苏新生代农民工就业转型的培训体系

建立基于终身成长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已有65.1%的企业对包括新生代农民工的企业员工进行职业培训,但是职业培训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仅有18.2%的员工认为培训对自己的工作有帮助,这主要是因为培训缺少针对性和实用性。应当借鉴德国等经验,突破传统的以正规学校职业教育体系为主体的观念,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正式纳入江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教育体系,构建包括“思想道德”、“法律意识”、“文化水平”、“技术水平”、“经营管理与产业开发能力”、“主体意识与发展能力”六大方面的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素质体系。

建立开放灵活的实践教学体系。盘活教育资源,破除入学门槛,灵活合理安排授课时间,让新生代农民工能够边打工养家、边上学培训。对没有条件参加现场授课的,提供更加丰富实用的网络授课模式。参考连锁经营模式,由高校等在新生代农民工相对集中区域,开设集中教学点,采用夜校或周末教学的方式进行职业培训。同时,采用更有弹性实用的评价机制,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获得就业创业技能的同时,通过学分累计获得学历。

建立就业创业素质提升的服务支撑体系。目前劳动、农业、教育、扶贫开发及其他政府部门,都在以不同方式介入新生代农民工的培训,各层级、各部门之间培训的具体内容、培训方式、技能认证等缺乏有效协调,这不仅造成培训资源的利用率和效率偏低,也让新生代农民工面对各种培训不知如何选择。基于此,应加强对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实现城乡职业教育与培训的统筹发展,完善各设区市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领导机构,实施“学分银行”制度,实现职业素质培养质量标准与评价主体、使用主体的有效衔接。建立“就业创业服务跟人走”制度,由输入地政府、输出地政府和省政府三方按相应比例共同承担,构建劳动力公共服务机制转换的保障体系。

(作者系常州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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