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的空间载体

发布时间:2017-09-26     稿件来源:《群众》(下半月版)     作者:刘志彪 孙 军 姜彩楼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创新要素开放性、流动性显著增强,利用创新载体,集聚全球创新资源,已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主要方式。江苏要实现聚力创新目标,在世界范围内集聚更多的高端创新要素,就必须打造和推出一批具有更强吸引力的空间载体平台,为创新要素和人才集聚提供更加便利的“创新熟地”和事业平台。

江苏为此已经率先发力,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南京江北新区成为国家级平台,2016年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2.8%,接近发达国家水平;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示范田”作用不断显现,3年多来已建立27家专业研究所,累计转移转化技术成果近1000项,衍生孵化科技型企业约260家;构建了优质高效的创新服务体系平台,积极建设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探索“1+N”的交易平台运营模式,推进省科技服务示范区、科技服务业特色基地建设等。截至2016年底,江苏外资研发机构总数达400余家,其中世界500强设立的外资研发机构达53家。

虽然江苏在利用创新载体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方面不断有新的突破,但放在全球的坐标系上去衡量,放在江苏发展新阶段中去分析,差距和问题依然突出。

制造业大而不强,创新载体功能尚未完全显现。江苏在由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转型过程中,面临科技成果转化不畅、创新资源碎片化、产业协同创新不畅以及创新载体的资源集聚功能不强等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科技管理条块分割,创新资源投入相对分散,创新载体比较散乱,不利于创新载体的功能形成和作用发挥;二是产业协同创新体系尚不完善,创新机制尚未真正形成,主导创新方向的龙头企业缺乏,创新载体主导者仍以政府为主,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转化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产学研协作不紧密,成果市场化困难,投融资渠道不畅;三是存在较强的急功近利的短时效应,各地创新载体建设速度过快,同质严重,层次不高,国际化程度不够。

境外研发合作的规模和层次较低,境内外资研发载体作用未充分释放。目前江苏企业境外研发机构的主要职能是进行技术跟踪和搜索、技术本土化以及围绕公司的技术创新战略提供辅助性研发,进行基础研究的海外研发机构非常少,层次相对较低,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在利用外资研发载体提高创新能力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设立研发机构程序比较烦琐,周期较长;中外合作成立的研发机构在研发组织和成果收益等方面存在矛盾;各级科技计划对外资企业和研发机构开放程度有限,外资研发机构享受到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覆盖面较窄。

具有创新能力的跨国公司较少,主体示范作用不强。跨国公司是配置全球创新资源的主体,江苏目前缺乏具有创新能力的跨国公司。北京拥有联想、百度等,上海拥有上汽、复星等高技术跨国企业。华为数学研究中心2016年落户法国,成为该公司在国外建立的第16个研究所。中兴通讯在日本东京设立研发中心,全球成长最快的独角兽科技创业公司之一柔宇科技也在硅谷设有研发中心。深圳光启集团在以色列设立国际创新总部,投资3亿美元建设光启全球创新共同体基金与孵化器。相比之下,江苏在国际上知名的本土创新型跨国企业屈指可数,协调和利用国际创新资源能力有限,“走出去”构建研发载体的能力较弱,主体示范作用不强。

针对江苏制造业大而不强、境外研发合作的规模和层次较低、具有创新能力的跨国公司较少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集聚全球创新资源。

全方位引进国外一流的创新平台。相对中国资本直接到海外建孵化器,国外孵化器在引进技术项目、整合国际资本、专业化管理等方面更具优势,一旦直接成体系地与江苏对接,成果转化的速度会非常快。国外有很多运作成熟的集投资与创意孵化于一体的创新平台,如美国的创客空间、YCombinator等,还有一些大型公司管理的集孵化与转化于一体的创新平台,如英特尔和谷歌公司在美国设立的众多平台机构。可借鉴深圳引进硅谷HAX的经验,通过引进这些机构在江苏落地,直接将在海外孵化的技术拿到国内产业化,或者与跨国公司合作将其存量专利、技术在江苏进行转化。

积极搭建海外科技合作创新载体。一是在海外建立孵化器,将孵化成果引到省内进行转化和产业化,并以基金方式对其中有前景的项目进行投资,采取“海外孵化+江苏资本投资+国内产业化”一体化的方式,将重大原创性技术快速与江苏产业对接。二是在海外直接建立研发中心。可借鉴华为在欧洲、美国、以色列、印度、俄罗斯等地建立研发中心的经验,选择到世界不同地方建立研发中心,或利用当地高水平设计人才,或瞄准当地科技人才、软件人才等。三是利用平台机构推动国外有专长的中小公司与国内产业链对接。通过平台机构在合作双方建立公信力,为国外技术能力强但缺乏中国市场经验的小企业和中国企业提供系统性服务,促使双方技术和创新方面的交流合作,这是开拓江苏现阶段集聚全球创新资源的一条重要途径。

鼓励建立以海外研发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化科研机构。放开和不断发挥民间市场化创新载体的力量,全力吸引海外研发人员进入,为双方的对接提供支持和帮助。借鉴深圳、北京等地推进以海外研发人员为主要对象的市场化科研机构建设经验,在新能源、新材料、医疗技术、信息通信等领域,为海外人才提供市场化运作的科研平台,并按国际规则设定技术成果转化权益,促进归国科研人员国外研究成果的产业化。

创建功能性创新载体。一是打造研发类功能性创新载体。围绕科学前沿探索领域,在掌握前沿技术和设施的基础上,抓紧建设由江苏高校和相关科研机构组成的科学研究中心,发挥其试验研发功能和技术溢出效应,形成世界一流水平的科研能力。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集聚研发、产业、投资等海内外各方资源,尊重市场化机制和力量,打造世界级研发机构。二是建设共性技术研发服务功能性平台。加快推进江苏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突出智囊、载体、桥梁和枢纽定位,加强共性技术研发与服务,同时关注和培育新型研发组织与范式,发展第三方研发服务载体,深化应用型科研院所改革发展。三是发展一批非研发类功能性载体。针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脱臼”现象,加强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围绕技术转移服务功能,建立国内外合作资源网络和技术转移服务载体。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围绕科技金融结合,做好科技信贷服务和科技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借鉴硅谷银行模式,探索设立专业性科技银行。

推动沿“一带一路”创新载体协同发展。一是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科技创新资源系统整合为主线,建设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基础平台,搭建一站式服务与共享平台,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的无缝对接。二是结合江苏现有产业基础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基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地区开展共建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和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引导重点实验室与国际接轨。三是成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科技合作联盟,作为开放、共享的公益性服务平台,推动成员间协同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通过建立数据库整合“一带一路”相关信息,对沿线重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实时发布、解读,助推江苏引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创新合作以及相应技术标准研发。

(作者分别系南京大学教授、长江产经研究院院长,淮海工学院商学院副教授,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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