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倒性胜利:反腐败斗争新要求

发布时间:2017-10-30     稿件来源:《群众》(下半月版)     作者:侯 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并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这是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判断、新要求和新部署。

报告指出,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判断,从“呈胶着状态”到“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体现出的是反腐败斗争稳扎稳打、不断深入、逐步向前推进的过程,更彰显了我们党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的信心。这背后是一连串掷地有声的数据:五年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一共处分153.7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5.8万人。其中,立案审查省军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其他中管干部440人,包括中央委员、候补委员43人,中央纪委委员9人。纪律处分厅局级干部8900余人,处分县处级干部6.3万人,处分基层党员干部27.8万人。这些数字,见证了反腐的力度、广度、深度。

尽管如此,报告再次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压倒性态势”到“压倒性胜利”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必须付出坚持不懈的努力。我们要清醒看到,一些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影响恶劣,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在腐败行为上,当前的一些领域消极腐败仍然易发多发,一些腐败分子一意孤行,仍然没有收手,甚至变本加厉,其胃口之大、数额之巨、时间之长、情节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在管党治党责任上仍然存在“宽松软”的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上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破解这些现实问题,必须有坚如磐石的决心,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著,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二是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赋予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党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是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四是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报告还特别强调从体制制度层面发力,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反腐败斗争。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北京、山西、浙江开展的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

(作者系江苏党风廉政建设创新研究基地特聘研究员,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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