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决策咨询是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内在要求。由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科技战略与政策制定的复杂性日益增强,需要经济、教育、人才等各界力量与各类智库的综合参与。党的十九大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构建符合国情的中国特色科技决策咨询制度正当时。2017年2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方案》,指出要建设国家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立科技决策最高智库。这是对我国当前科技创新决策咨询机制的一次再提升,标志着国内科技决策咨询踏上体制化和制度化进程。
健全政策法规保障制度。科技决策咨询的顺利开展依赖健全的政策法规作保障,发达国家均将构建完善的法规体系作为推动决策咨询工作的重点。我国科技决策咨询的配套政策法规正处于起步阶段,需在以下四个方面加强完善。一是将咨询纳入政府部门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通过相关法规保障咨询机构的法律地位,对其权责关系、专家遴选、组织结构以及运行模式等加以明确规定;二是通过立法明确不同类型咨询机构在决策中的地位和作用,尤其要通过具体法律条款对咨询程序进行规范化设计,保障咨询机构的相对独立性,同时根据不同咨询情况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三是建立重要科技决策咨询成果的应用和反馈制度,强化对咨询报告的形成、发布和使用等环节的法律规制;四是建立科技决策咨询的监督制度和制约机制,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及听证制度等,保障决策咨询所有环节和程序的开放性,保障公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促进决策咨询活动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完善多元模式运行制度。构建不同层面、多种类型的差别互补的咨询体系,是目前各国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发展的共同方向。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组建委员会,成员横跨各领域,既控制人数、又突出代表性。我国已经确立了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的建设方案,还要进一步完善机构的运行模式。横向层面上,要促进官方咨询机构和半官方以及民间咨询机构的协调发展,鼓励政府购买科技决策咨询服务,通过相应的政策措施扶持市场化决策咨询机构的发展,加强对其资金支持,提升民间决策咨询机构的地位和影响力,形成对官方咨询机构的有益补充,使我国科技决策咨询向专业化方向推进。纵向层面上,要在现有决策咨询机构层级分布的基础上,进一步从国家层面、部门层面到各基层以及社会机构等进行多层级互补的咨询机构布局。例如,在涉及政治、外交等重大决策的高层咨询方面,可以通过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对决策提出咨询建议;社会公共领域问题的决策问题,可以根据各部门、机构及不同区域的地方特色和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决策咨询机构。完善的运行机制是保证决策层准确、及时、系统地掌握相关政策信息,为决策提供客观、合理的科学支持的前提,也是检验其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构建人才队伍支撑制度。高质量的科技决策咨询需要知识的新颖性、可靠性和政策相关性,这必然对决策咨询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特殊要求。根据我国现阶段决策咨询情况,首先要着重培养复合型知识人才,强化战略研究能力。培育具有多学科互补、多领域交叉优势的研究人才,注重在专业深度、学科广度、科学高度和社会视野宽度等方面对人才加以选拔和培养,以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决策问题,增强决策建议的实效性。其次,应通过针对性措施构建科技决策咨询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在人才的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品德能力和社会贡献等方面制定统一规范的评价标准,将咨询建议的社会影响力作为核心考核指标,同时通过鼓励原创思想、尊重知识产权、设立人才计划项目等方法,激励咨询人才队伍良性发展,为决策咨询提供可持续的人才支撑,提升科技决策咨询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再次,应注重培育和弘扬决策咨询人才的职业道德。在进行咨询委员、专家的遴选中,应把社会责任、学术道德作为基本标准,积极弘扬负责任咨询的职业精神,使科技决策咨询真正能够赢得社会的肯定和信任。
开拓多渠道经费筹措制度。一定的资金支持是决策咨询机构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发达国家咨询机构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拨款、企业资助、私人捐助以及会费等。目前我国主要通过政府财政拨款的方式支持决策咨询机构的运行,企业和民间私人资助所占比重则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应改革决策咨询经费管理体制,改变经费筹措的单一化模式,鼓励企业投资设立咨询机构并促进其进行市场化运营,同时对于民间团体和个人捐款等也要予以一定的肯定和支持,以进一步丰富决策咨询机构的经费来源。当然,不论是公共财政的保障还是企业赞助和社会捐款等,均应进行资金介入的透明化、公开化管理,以防止可能存在的通过资金支持进行“暗箱操作”、影响或左右咨询意见的现象,从而使咨询机构不受某种“外部”因素的干扰,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提供独立的咨询建议。
优化社会公众参与制度。社会发展中的诸多决策问题,往往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对于健全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是通过制度规则的系统化制定,有序、有效地将公众参与引入决策咨询活动,有助于共同推动决策问题解决方案的形成,使决策咨询机构广泛接受公众监督,更好地促进咨询过程的开放性和透明性;二是政府应强化对公众参与决策的引导作用,加快公众参与制度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将公众参与作为决策咨询过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使公众真正享有参与决策咨询的权利,在决策咨询过程中产生实际的作用和影响;三是应进一步搭建政府、科技决策咨询机构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决策咨询平台,畅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从而保障科技决策咨询过程的开放性和可控性。
加强国际合作互动制度。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影响力是科技决策咨询机构追求的重要目标之一,为此各国决策咨询机构大多采取开放性政策,进行国际化研究、经营和交流,以获得对国际问题的话语权。为了适应新时代要求,我国也应进一步促进科技决策咨询的国际化发展,把智力产品的竞争平台向国际市场推进。一是要积极开展与国外科技决策咨询机构的合作研究和交流对话,借鉴其组织方法、运作模式和话语范式,并根据中国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融入自身咨询机构的建设之中。二是逐步扩大国内决策咨询机构在国际上的发言权,争取在一些引发世界关注的全球问题和中国议题上“领跑”,率先突破、以点带面,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决策咨询机构。三是培养一支具有批判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国际话语能力和竞争力的咨询人才队伍,推出具有时代价值和全球意识的独创性研究成果,提高在国际上的学术声誉。四是积极推动在国外设立科技决策咨询分支机构,以此为交流平台建立有效的国际合作关系,通过对中国外交政策方面的咨询活动来扩大咨询机构在国际上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作者单位分别为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委组织部、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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