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是依靠科技创新,重点是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建农业高新区将是激发农业产业新动能、打造农业发展新引擎、实现乡村振兴的有益探索。目前,我国国家高新区数量众多,共计146家。其中,农业领域国家高新区仅有2家,分别为陕西杨凌农业高新区和山东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区。根据科技部工作部署,至2020年,全国将建设30个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江苏是科技大省也是农业大省,创建国家农业高新区,将助力我省在新一轮国家创新载体布局中抢占先机,探索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的新路径。
创建国家农业高新区内涵丰富
农业是聚力创新的基础领域,农民是聚焦富民的重点群体,农村是高水平全面小康的突出短板。江苏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两聚一高”主题,并指出“三农”是实现“两聚一高”的关键。从江苏“两聚一高”的实现需求来看,迫切需要探索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路径。创建国家农业高新区正是聚力解决“三农”难题、推动“两聚一高”的重要实践。农业高新区应用农业高新技术,借鉴高新区的发展模式,聚焦“三农”发展难题,引领、支撑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农业高新区的重点任务是打造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基地,产业富民和创业富民的活力区,农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和现代农业新型发展模式的试验田,“产城镇村”融合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示范样板。农业高新区的创建有利于从根本上突破农业单一化、农民贫穷化、农村破败化瓶颈,最终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
“生产机械化、技术科技化”是农业发达国家现代农业的显著特征。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应用大型农业机械和先进智能装备,使得农业规模化生产和劳动生产率提高成为可能;日本、荷兰等国应用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低碳技术、现代管理技术等,使得农业集约经营、精耕细作得以实现。发达国家经验表明,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基础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如果说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布局农业高新区可以更好地解决“吃饭”问题的话,在经济发达地区布局农业高新区就可以更好地发挥农业高新区规模化生产、高新技术引领等的“示范”作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时,明确提出江苏要带好头、领好向,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因此,在江苏创建国家农业高新区,探索经济发达地区科技引领农业、工业反哺农业的江苏模式,充分发挥其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是我国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布局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
当前,我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的关键时期,如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补齐农业突出短板,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尤为重要。国家农业高新区的创建将有利于依靠科技实现创新驱动、内生增长,促进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的提升,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一是有利于解决农业产业化问题。2016年我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2%,但是农业经营规模水平明显偏低,劳动生产率仍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农业高新区的创建有利于借鉴工业高新区的经验,利用工业化产业组织方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标准化水平。二是有利于提升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2016年我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6.2%,超过全国10个百分点,但与荷兰等国家80%的贡献率相比差距较大。农业高新区的创建有利于将生物技术、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应用到现代农业的创新发展中,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三是有利于运用新的商业模式提升农业的比较效益。“十二五”期间,我省农民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中来自第一产业的收入增长率由16.9%下降到7.2%,农业生产效益呈逐年下降趋势。农业高新区的创建有利于大力发展农业平台经济、创意农业、订单农业等新兴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产业富民和创业富民,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四是有利于借鉴工业体系建设经验加强农业体系建设。农业高新区的创建有利于构建更加协调、更加高效、更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三大体系,打造农业发展的新引擎,实现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与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我省正在实施的特色田园乡村战略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不谋而合。发达国家乡村发展与村落形态和产业发展紧密相连。日本、韩国乡村振兴的经验表明,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产业,才能通过工作机会的创造,留住乡村中优质的劳动力资源。国家农业高新区的创建是我省实施特色田园乡村战略的新举措。一是可以借鉴我省工业高新区“一区一战略产业”的思路,以农业高新区的创建培育地方特色产业,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二是可以充分发挥农业高新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搭建创新创业载体、畅通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渠道等功能,实现产业富民、创业富民。三是可以充分发挥农业高新区绿色科技支撑、一二三产融合等功能,实现绿色生产、生活转变,高效生态可持续发展。
江苏具备国家农业高新区建设基础
率先进入国家试点。科技部计划在“十三五”期间,建成30个国家农业高新区。在农业高新区建设规划中,科技部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和调研,强化农业高新区顶层设计,先期选择2-3个进入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以涉农产业为主导的技术发展较好、涉农产业较强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开展高新区试点工作。江苏、重庆、湖北等条件基本具备的地区已被列入先期启动农业高新区试点省份。
园区建设经验丰富。建设农业高新区首先要走园区化发展道路,园区经济是江苏创新发展的主要特色,工业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建设成效显著,为培育建设农业高新区打下坚实的基础。江苏共有高新区46家,其中,国家级18家,省级28家,高新区总数全国第一。拥有农业科技园65家,其中,国家级11家,省级54家。在2015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新能力评价中,江苏淮安、南京白马两家园区进入第一类创新引领区,分别位列全国第三和第八。在2016年国家农业科技园验收中,南京白马位列全国第一。
核心技术供给力强。加强农业核心技术突破,推进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建农业高新区的关键。2016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6.2%,位居全国省份第一。关键技术研发取得突破。牵头实施国家“七大农作物育种”等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1项,获国拨经费4.6亿元,实现了国家首批启动现代农业领域八大专项的全覆盖。企业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501家、高新技术企业338家,年销售百亿的企业数量占全国1/3,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1项,省拨经费超过1亿元,带动社会总投入5.2亿元。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不断攀升。全省“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有效数超过1.6万个,位居全国第一。
农业科教资源丰富。江苏涉农科研院所、科技人才等创新资源尤其丰富,在现代农业科技发展上具有独特优势。江苏拥有江苏省农科院、江苏省中科院植物所、农业部南京农机所、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扬州大学、江南大学、江苏大学等涉农高校院所111家。农业科技人员总数达6万人,其中农业科研人员3万人。拥有农业领域两院院士人数9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2位,中国工程院院士7位;组建品种创新协作攻关组23个、协作攻关小组58个;引进培育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专家等农业高层次人才360名。“十二五”期间,组建省级以上涉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29家。2016年组织省内32家主要涉农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了全国首家省级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协同创新战略联盟。
服务体系全国领先。江苏突出农村创新创业,健全服务体系,构建立体服务网络。“农村科技服务超市”成为全国亮点。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模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品种、技术等“一站式”服务。新确认农村科技服务超市86家,累计达到355家,初步实现了全省涉农县(市、区)全覆盖。“星创天地”全国第一。聚焦高效农业发展需求,建设农业领域的众创空间,新获批国家级“星创天地”64家,位居全国第一。科技扶贫精准对接。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累计选派省级科技特派员5.2万多名。针对苏北12个脱贫攻坚重点县,选派“三区”科技人员189名,每年落实工作经费7.5万元/人。
创建国家农业高新区的思路
包容管理——引导农业高新区“自我造血”。我国现有大部分涉农园区主要资金来源还是依靠上级拨款,园区管委会经济紧张,用于支持园区创新发展的资金相对有限。在我省农业高新区的培育过程中,政府要采用更加包容的心态,更多地考虑富民惠民效应,给予更多的资金投入、更多的耐心和更好的发展环境。值得注意的是,在政府加大支持力度的同时,也必须注重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育,如果长期不注意培育可持续发展能力,一味依靠政府拨款,这样的农业高新区也将难以为继。农业高新区的创建要树立长远发展意识,加快农业高新技术成果示范转化应用,大力发展高端产业,积极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农业高新区的“造血”功能。
借船出海——创新农业高新区建设模式。依据科技部对国家农业高新区建设的基本要求,申报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之内的各类园区。国家农业高新区的培育对象为涉农产业较强的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等。国家农业高新区的创建无论是省级工业高新区改建升级为国家农业高新区,还是国家农业科技园转型升级为国家农业高新区,都不能简单地“拉郎配”,而是要“借船出海”,寻找融合,合理规划,畅通路径,凸显特色。对于省级工业高新区培育为国家农业高新区,可以将全省工业高新区中排名较为靠后,但其所在的区域涉农产业又较为发达的高新区作为培育重点。对于国家农业科技园培育为国家农业高新区,则可以选择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较强的园区作为培育重点。
强化抓手——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当前,我省农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力量仍然在高校院所,企业的主体地位不够突出。我省农业园区中的大多数涉农企业,均存在生产规模小、创新能力弱、税收贡献小、成长性差等问题。没有像工业园区那样培育起来一批十亿元、百亿元的高新技术企业,尤其缺乏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2016年,江苏农业高新技术企业338家,仅占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1.1万家)的3.1%,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占比偏低。对于农业高新区的建设,重要的不是立竿见影地弄出一大批企业,而是要加大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进入生物育种、农产品精深加工、物流与电子商务、农业新兴产业等高端业态,引导其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高新技术人才集聚,增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的研发能力,提升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进而担当起农业科技创新的重任。
科学考量——设定个性化的考核评价。农业具有基础产业和幼稚产业的双重属性。农业高新区的评判标准不能简单套用工业高新区的评判标准,要依据立足农业产业特点与特色,遵循农业产业发展规律,基于工业高新区的评判标准建立自身评判标准以及评价体系。从产业规模来看,农业高新区的产值往往比工业高新区低一个数量级,在经济指标方面,对于农业高新区应该有所降低。此外,农业高新区的考核应该更侧重于科技对农业的贡献、富民惠民效益、一二三产融合度、绿色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新农村建设成效,尊重农业高新区的发展规律,加强产业生态建设,科学考核,对产值指标可以弱化,对于富民惠民效益、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指标可以适当强化。
(作者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本文系2017年度江苏软科学计划研究项目、2017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
本社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qz@qunzh.com
办公室电话:(025)832198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5)83246532,(025)8321981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Copyright @ qun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184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