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具有江苏特点的乡村振兴之路

发布时间:2018-01-04     稿件来源:《群众》(下半月版)     作者:胥爱贵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农”工作上的重要体现,是应对社会主要矛盾历史性变化的关键举措,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大任务。江苏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力争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指示,积极探索,努力走出具有江苏特点的乡村振兴路子。

充分认识推进乡村振兴在全局中的战略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战略问题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根本性问题。战略上判断得准确,战略上谋划得科学,战略上赢得主动,党和人民事业就大有希望。”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三农”工作的全局性。十九大报告把乡村振兴战略列为要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并写入党章;把农业农村和教育、就业作为三项要优先推动的工作。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深刻把握国情农情、城乡关系变化和现代化建设规律的基础上,对“三农”发展作出的新的战略部署,体现了“三农”工作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位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三农”工作的基础性。农业强则基础牢,农村兴则天下安,农民富则国家盛。近年来,党中央采取强有力的强农惠农富农举措,保持了农业农村发展好形势,为战胜困难风险、赢得工作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尽管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逐年下降,但其基础地位丝毫没有改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的是为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进一步打牢基础、夯实根基。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体现了“三农”工作的重要性。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验。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定位,明确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进而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三农”工作认识高度、重视程度的新提升。

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是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总目标,不断取得新成效、迈上新台阶。

这是应对农业农村发展面临困难的科学选择。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农业农村的内外部环境也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农业效益偏低、农民增收乏力、村庄空心化现象普遍、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等问题突出。只有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逐项明确目标任务,逐条落实推进举措,才能逐步有序加以解决。

这是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途径。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农业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的变化,加快实现农业的提质增效、可持续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利于改变农业发展环境,有利于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实现绿色生态可持续。

这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两步走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当前,最大的发展不平衡,仍是城乡、工农发展不平衡;最大的发展不充分,仍是农业、农村发展不充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抓住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目的就是确保让全体农民一个不少、一户不落地过上小康生活,进而过上富裕美好的生活。

这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的有力举措。农业和工业是社会发展两个支柱产业,农村和城市是人类活动两个基本区域,城乡融合发展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统筹谋划,促进城乡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和共同发展,有利于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进而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

运用系统化思维谋划乡村振兴的路子

推动乡村振兴是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系统化思维,以顶层设计为核心、问题导向为基点、综合平衡为灵魂,遵循发展规律,把握内在联系,协调有序推进。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既是对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延续,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背景下,党中央对“三农”工作的新部署和新要求。江苏自古就是鱼米之乡,农村工业化起步较早,城镇化进程较快,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小,这些为我们探索具有江苏特点的乡村振兴路子提供了良好基础。近年来,从村庄环境整治,到实施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行动计划,我省推进乡村建设和发展的目标逐步提升、内容逐步拓展。下一步,应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依据我省“1+3”功能区域的不同特点,运用系统化思维,对如何在江苏推进乡村振兴进行系统谋划,增强整体性、全面性,克服单一性、局部性。

建设内容要体现综合。乡村振兴5个方面20个字的总要求,是紧密联系的有机整体、相辅相成的完整体系,涉及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不仅包括农村产业发展这个基础,还包括村庄建设、生态保护等重点,包括文化传承、历史保护等内核,包括乡村治理、基层组织等保障。要对照总体要求,从实际出发,对各项内容进行系统谋划、整体设计、统筹安排,以问题为导向查缺查漏、补短补软,做到特色更特、优势做优,促进乡村整体进步、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要以综合规划引领整体发展,促进空间、生态和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等“多规合一”、相互衔接、相互支撑。

产业发展要实现融合。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产业融合是产业发展的方向。要推动农业与畜牧业、林业融合,调优调顺结构,提高综合效益。推动农业与精深加工业、现代流通业融合,延伸产业链、价值链。推动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挖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乡土文化等资源禀赋优势。推动农业与互联网、物联网技术融合,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培育智慧农业、创意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加快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要素配置要进行整合。要加大资源要素配置的整合力度,对自然资源、财政资源、人才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等进行挖掘、优化、重组,促进集约合理配置、活力充分涌流。特别是对资金要素加强整合,避免多头立项、分散投入,使资金投入到最急需、最重要、最关键的领域,提高资金集聚使用效益。要利用各类要素的关联性,相互补充、相互作用,催生整体聚合效应,促进乡村多种功能的整体提升。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建设力量要加强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涉及范围广,工作要求高,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需要调动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健全适应乡村振兴要求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策集成聚焦,有机衔接建设、发展、改革各方面工作,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要发挥广大农民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群众参与,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引导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真正形成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乡村振兴,才能民族复兴。乡村振兴既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不能急,也不能等,必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战略目标的总体安排下,保持战略的定力和历史的耐心,同时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持之以恒地抓好实施。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继续抓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扫尾工作,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研究制定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具体实施办法,让农民吃上“定心丸”。通过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联耕联种、农田托管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扩大承包经营权权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常州市武进区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要求,突出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股权量化等关键环节,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人、固化到户,有效保障农民权益。完善财政引导、多元化投入、政策扶持的有效机制,引导各地发展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新型集体经济。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乡镇全覆盖,不断丰富拓展市场功能。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以绿色理念为引领,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使绿色生态成为江苏农业的鲜明特质。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发展高效种养结合模式,推广优质品种,确保粮食总量平衡、口粮自给,综合效益不断提升。深入推进产品结构、区域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培育一批产值超10亿元、100亿元的县域特色产业,打造一批有影响的字号农产品品牌。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发展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富民作为“三农”工作的鲜明导向和检验标准。引导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结构,推动大宗农产品优质化、品牌化、产业化,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强化技能培训,落实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就业创业。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落实农业补贴政策,开辟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增长空间。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实扶贫政策措施,突破产业扶贫、健康扶贫等难点,确保全面完成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任务。

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按照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农村社会治理新格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作用。健全村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各类人才、新乡贤等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政社互动”和社区减负,严格村级事务准入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活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人。要注重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培育文明乡风,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传承好“三农”工作的价值理念和优良传统,更好地组织、推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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