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博爱和平之都,但也遭受了20世纪最残酷战争的破坏,沉痛的创伤记忆使南京人民更懂得和平的珍贵。创建“国际和平城市”,是对南京创伤历史遗产最好的保存与利用,必将提高南京的国际知名度,促进南京的全面发展,展现中国的和平形象,为维护世界和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贡献。
受难者的记忆应被尊重
2014年1月27日,原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在国际大屠杀纪念日的致辞中提到,“受难者的记忆应被尊重”。南京大屠杀不只是南京一个城市的悲剧和灾难,也是中华民族的悲剧和灾难。对于整个中华民族而言,唯有记住苦难,才能不再让悲剧重演。南京大屠杀作为一个不可否认的历史事实,已是铁证如山。南京大屠杀档案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名录》,特别是2014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设立,南京大屠杀从个体记忆、家庭记忆上升到民族记忆、国家记忆,并正在向“世界记忆”的方向发展。由此,中国向全世界表明了我们维护历史真相的坚定立场,以及反思战争与维护正义的积极态度。
与此同时,在国际上一些民众对于这段历史并没有基本的认识,甚至如日本右翼分子还试图刻意歪曲。因而,南京大屠杀的历史记忆被赋予了更高的期待和使命,大屠杀研究本身也要寻求发展和突破,在建立中国自己的话语体系的同时,必须追踪国际大屠杀研究的新范式,关注创伤城市和平建设的新趋势。我们已有的研究更多关注对历史史实的挖掘与整理,对暴行的控诉和批判。认清真相与寻求正义是直面过去,对战争记忆的回避或歪曲,将会阻碍民族和解与国际和平的进程。渴望和平与实现和解是面向未来。为了避免过去仇恨与冤屈制约现实的发展,用非暴力方式达成和解已是一种国际共识。
为了未来不再有伤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举行公祭仪式,是要唤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对和平的向往和坚守,而不是要延续仇恨。”我们研究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创伤是为了未来不再有伤痛,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包括促使中日两国达成和解。历史表明,和解只能在非暴力冲突化解基础上才能实现。和解是冲突双方通过共同努力,创造性地实现冲突的转换。和解是指冲突双方关注双方的关系与利益、交流双方的感知和经验,并创建新的感知和分享新的经验的一个过程。从这种角度上说,和解就是一种相互需要的思想与力量,南京创建国际和平城市就是为了促进这种思想与力量。
南京大屠杀研究应立足国际前沿,超越单纯的创伤记忆,从多种维度进行研究,揭示大屠杀的本质以及研究大屠杀的世界意义,使大屠杀研究从“批判罪恶”拓展为“倡导和平”。前者注重挖掘和叙述南京大屠杀期间的恐怖经历,注重被侵略、被伤害的创伤记忆,后者呼吁远离战争,珍爱和平,促进和解。考文垂、德累斯顿、广岛与南京同为二战时期的世界殉难城市,这些城市构建和平的经验表明,用和平话语传播创伤记忆,更容易引发世界人民的认同和共鸣,城市身份也从殉难城市向和平城市发生了转变。殉难城市是自己主动向别人去诉说痛苦,和平城市是别人主动向你询问伤痛。和平城市建设更能真正唤起世人对南京大屠杀这段惨痛历史的关注。
化伤痛记忆为和平建设动力
新的时代背景要求我们以苦难为基,将这段创伤记忆升华为中华民族对生命的尊重、对和平的思考,展示中国和平形象。南京具有创建国际和平城市的历史背景与现实基础,率先在国内将城市发展定位为国际和平城市意义重大。
自2001年起,南京就开始进行和平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了多层面的交流与合作。201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平学教席”落户南京大学,标志着十几年来南京的和平学研究与教学工作得到了国际上的高度认可。以此为基础,南京大学和平学研究所、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联合向“国际和平城市协会”提交了申请。该协会于2017年9月4日向全球公告,南京成为第169个国际和平城市。作为中国首个国际和平城市,表明国际社会对南京和平城市建设工作的积极肯定,也标志南京和平城市建设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和平城市建设是为了历史得到更好的传承,更是为了促进面向未来的积极和平的目标。南京大屠杀是一份特殊的历史遗产,将这份伤痛记忆转化为和平建设的不竭动力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将以南京国际和平城市建设为平台,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平学教席为支撑,不断扩大和平建设的影响力,进而带动全国乃至全球的和平文化建设,用实际行动向世界展示中国是世界和平的积极倡导者和建设者。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致力于建立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南京大屠杀是人类的一场浩劫。南京在历史上是一个殉难城市,追求和平是对苦难历史最好的纪念。
(作者系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大学和平学研究所所长、教授)
“和平城市”(City of Peace)作为文本记载见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二战以后真正付诸于现代城市实践,最近十余年在全球迅速发展。其定义为,在特定的城市行政区内,继承城市的和平传统,倡导和平与和解,联合政府、高校、社会团体和城市市民,以和平为城市发展理念,融合历史、记忆、遗迹中的和平元素,通过和平维护、和平创建、和平构建的途径,实现多维度的和平项目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发展并推动国际和平的一种城市形态。“和平城市”具有六个基本要素:一是共享和平理念的城市,以和平建设为共同的愿景、任务和目标;二是开展和平教育、和平研究与和平活动;三是通过媒体传播和平,保存和平文化遗迹;四是寻求和平建设的合作伙伴,进行开拓性的和平建设;五是在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举办和平主题展览;六是提交城市的和平倡议。
和平城市的十个类型
奥斯维辛、海牙、哥本哈根、考文垂、米兰、巴黎、河内、南京等169个城市,先后创建成为国际和平城市。国际和平城市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该城市发生过战争并已通过缔结和平条约结束,如奥斯纳布吕克。
(二)该城市设有对于维护世界和平有重大意义的国际机构,如日内瓦、海牙。
(三)该城市在历史上获得过重要的和平奖项或有重大的纪念和平活动,如奥斯陆、法兰克福。
(四)该城市遭受过战争的创伤并利用历史遗产致力于和平建设,如考文垂、格尔尼卡、南京等。
(五)该城市诞生过杰出的和平倡导者和实践者,如亚特兰大是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的出生地和主要活动地。
(六)该城市曾设有重要的和平机构或主办过重要的和平大会并继续利用和拓展这些和平记忆,如卢塞恩。
(七)该城市建有重要的和平研究或培训机构,如布拉德福德在其同名的大学设有和平学系,授予和平学的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
(八)该城市设有重要的国际和平组织并发挥重要作用,如曼彻斯特、代顿。
(九)该城市在和平实践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如费城、利尼翁河畔勒尚邦。
(十)该城市曾颁布或出现在有利于推动国际和平的重要文件,但尚未开展创建和平城市的工作,如哥廷根、塔乐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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