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面审批”也要“常见面”

发布时间:2018-11-29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王传元    
 

“不见面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突破,也是当前行政审批工作中的一大亮点。近年来,全国很多地方行政审批部门大胆尝试、大力推广“不见面审批”,取得明显成效,赢得群众称赞。

许多新生事物会有一个不断调整、提高、完善的过程。从笔者近期在苏、皖一些地方农业、国土、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考察调研情况来看也印证了这一点。大部分行政审批部门实行“不见面审批”模式的总体情况向好,但也有一些行政审批部门的运作情况不容乐观。据这些行政审批部门业内人士反映,实行“不见面审批”后,虽然速度快了,但通过群众反映和自己发现的差错率较高,据估算在2%左右。这个状况,令人担忧。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大数据支撑不给力;二是动态变化情况和历史遗留问题、部门疏漏信息未能及时采集并发布到平台,多部门职能、信息整合仍有不到位的情况。

有鉴于此,行政审批部门面对“不见面审批”需要冷思考,要充分认识到推行这一模式不是工作轻松了,而是责任更大了,要设法和“不见面审批”背后的许多重要情况及关键人、关键事“常见面”。一要和“大数据”中的有关动态变化情况常见面,发现疑点,及时核对,发现问题,立马解决。二要和相关部门的动态信息常见面,拾遗补缺,及时更新,发现不畅,就地疏通。三要和有办理行政审批经历和需求的群众常见面,详细了解群众对办理行政审批手续的真实反应和想法,虚心征求群众对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实际工作中,切忌一朝实行“不见面审批”,常年不和“被审批对象”见面。

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强化领导,既要有为当前工作谋的权衡,更要有为长远发展计的担当。切实做好行政审批大数据平台的顶层设计,完善行政审批信息的共享体系,着力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信息化业务水平,让“不见面审批”这一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成果在各类行政审批中真正释放出便民利民的强大力量。

(作者单位:灌南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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