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策

发布时间:2019-09-24     稿件来源:《群众》(决策资讯版)     作者:李佳婧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9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对负责审批或指导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要加强审管衔接,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对已经取消审批但仍需政府监管的事项,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审批权的事项,要同时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批监管权责统一;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主管部门要加强核查。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9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并确定有关措施。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医疗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其建设、消防等条件,可依据医疗机构已具备的资质直接备案。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康复、护理等机构合作,落实对医养结合机构的税费、用地等优惠政策。

 

提升猪肉供应保障能力

9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要求各地区深入开展自查,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立即进行调整。对禁养区内确需关停搬迁的规模养猪场(户),地方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新建、改扩建的养猪场(户)简化程序、加快审批。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支持新建、改扩建规模养猪场(户)的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95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的若干意见》,要求指导农民合作社参照示范章程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依章加强内部管理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档案管理,实行社务公开。要求农民合作社依法建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要求指导农民合作社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及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加强内部审计监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11种问责情形

94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问责情形包括: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政治建设抓得不实,党的思想建设缺失,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的作风建设松懈,党的纪律建设抓得不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在涉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

 

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

9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根据地方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按规定提前下达明年专项债部分新增额度。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要求,专项债额度向手续完备、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项目倾斜,优先考虑发行使用好的地区和今冬明春具备施工条件的地区。


 党管农村工作的基本遵循

 

9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这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专门制定关于农村工作的党内法规。对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确保新时代农村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管农村工作既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重大原则,是我们做好三农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此予以特别强调。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要研究制定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也对此作出了部署。此次《条例》的出台,明确了党的农村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主要原则、主要任务、机构职责、队伍建设等,把党领导农村工作的传统、要求、政策等细化成具体的规定,并以党内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从制度机制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了三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确保党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科学高效、职责清晰的领导体制。在领导和组织开展农村工作时,不同层级的党委有不同的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对此,《条例》明确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构建了职责清晰、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从中央到地方,相互衔接,环环相扣,有助于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三农工作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各个环节,有助于形成党领导三农工作的强大合力。

新时代党的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在党的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加强党对农村经济建设的领导,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加强党对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促进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加强党对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移风易俗,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和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加强党对农村社会建设的领导,坚持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党对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必须健全考核机制。《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明确了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第一责任人,由上级党委和政府对其是否真正将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到位进行督查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

(珞佳整理)

责任编辑:李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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