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作为全球气候治理与能源转型进程中的先锋力量,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能源结构与产业生态。近年来,常州市积极响应时代号召,毅然踏上了“新能源之都”的建设征程。通过深入实施“532”发展战略,常州市推动农村地区能源革命,促进农村产业提档升级、拉动产业链延伸,支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常州市促进乡村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实践探索
随着我国乡村产业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提升,传统能源供应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乡村用能需求,同时乡村环境治理能力仍需提高。因此,常州市一直致力于高质量做好农村能源转型,保障能源经济更好地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因势利导:将乡村自然资源转化为绿色新能源。在发电环节,聚焦光伏种植、光伏养殖、光伏村舍三大模式,推动城乡光伏发电“见板率”再创新高。据统计,截至2024年末,常州光伏项目装机总规模达374.21万千瓦,同比增长59.25%。一些农光互补项目不仅利用光伏电站节能降碳,还在光伏板间种植经济作物,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增长,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盘活利用:将乡村废弃资源开发为储能致富宝。积极谋划推动乡村利用闲置土地或废弃矿坑等资源,建设大型储能设施。以国信溧阳抽水蓄能电站为例,该电站装机规模150万千瓦,是全省最大的抽水蓄能电站,其建设为乡村提供了稳定的电力供应和储能解决方案。又如装机规模6万千瓦的金坛盐穴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是世界首个大型非补燃式压缩空气储能项目,是乡村废弃资源再利用、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典型案例。这些实践展示了乡村废弃资源向储能资产转化的巨大潜力,为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提供了宝贵经验。
巩固提升:将乡村电网设施建设为输送电枢纽。坚持“以用促建,建用平衡”的发展原则,将乡村电网基础设施建设成为输送电枢纽。积极探索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实现了乡村电网对电力的精细化管理;积极利用特高压输电技术,将乡村地区富余的电力远距离输送到能源需求旺盛的地区。乡村电网基础设施的现代化以及智能电网、微电网及特高压输电技术的应用,促进了能源的高效利用与区域协调发展。
向绿而行:将绿色生产生活树立为乡村新风尚。2024年首发了新能源应用场景地图,其中超级充电、光储融合、新能源电站、微电网等应用场景丰富;通过全电厨房改造,安装集光伏、5G、电子大屏等功能于一身的智慧路灯,添置汽车充电桩等方式,打造全电民宿;在智能化渔场项目中,以“数字渔业、绿色发展、产业标杆”为目标,探索在河蟹养殖投饲、增氧、水质监测调控、起捕、清淤等阶段的机械化和智能化。通过积极推广新能源设备与应用场景,促进了农业生产效率与生活品质的双重提升。
常州市推动乡村能源绿色清洁发展的成效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常州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农村清洁能源模式和技术路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优化农村居民用能结构提供了参考。
因地制宜探索镇村能源绿色清洁发展的特色品类。农村能源绿色清洁发展不能一刀切,必须因地制宜,精准定位,打造特色品类。在光照资源丰富的乡村,积极引导农民发展光伏发电项目,有效利用乡村闲置资源。同时结合乡村旅游开发,推广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路灯等新能源设施。此外,还鼓励乡村根据自身条件,发展生物质能、风能等新能源产业,形成多元化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格局。
在新能源产业延链上拓展新型集体经济模式。引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新能源产业延链项目,通过合作、联营、入股等方式,与新能源企业形成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南渡镇西圩村、西夏墅镇东南村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建设新能源基础设施,为新能源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实现了集体经济的稳定增长,年收入增长率超过20%。新型集体经济模式不仅让乡村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还提升了乡村的整体竞争力。
在新能源发展集群中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推动农民参与新能源发展集群,通过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民在新能源产业发展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溧阳市供电公司帮助杨山坝村以光伏富民为抓手,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收益模式,实现了富民增收和节能减排相结合,每户每年可增加光伏发电收入1300—1500元。这样一来,农民不仅获得了更多的经济收益,还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地位和归属感。
构建促进乡村能源绿色清洁发展的政策体系。在财政政策方面,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乡村新能源项目的建设运营。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从事新能源产业的乡村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降低了其经营成本。在金融政策方面,通过创新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等方式,满足乡村新能源产业的融资需求。在土地政策方面,优先保障乡村新能源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通过构建完善的政策体系,为乡村融入新能源产业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关于推进乡村新能源发展的几点思考
农村能源发展已经走到了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现有的工作方式、方法、内容和思想认识也必须适应转型升级的需要。结合具体实践,常州市有如下思考: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稳步推进。地方政府应对辖区范围内乡村风光自然资源进行全面评估,确定适宜发展发电、储能等新能源的重点区域。同时,通过科学论证和合理规划,确保新能源项目既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又能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同时保障电网稳定运行和生产安全。在条件成熟的乡村先行开展新能源项目试点,积累经验后再逐步推广到其他乡村。
村企合作,利益共享,共促发展。鼓励村集体与投资企业开展合作,共同开发新能源项目,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村集体负责提供土地资源、协调村民关系等,投资企业则负责资金投入、技术支持等。新能源项目产生的收益由村集体和投资企业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配。农民还可以通过出租土地、参与项目建设等方式获得额外收入。在新能源项目推进过程中,地方政府在项目选址、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都应充分听取农民意见。
生态优先,绿色引领,协同共生。鼓励采用适宜乡村环境的节地型、低噪声、高效率、智能化的新能源技术和设备。例如,在光伏电站建设中,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模式,实现新能源开发与农业、渔业等产业的有机结合。还要努力通过新能源项目的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并将新能源融入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中,提升乡村产业的附加值和竞争力。
常州市在推进乡村新能源发展方面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一些成效。未来,常州市将继续深化新能源产业发展,积极探索适合本地特色的乡村新能源发展之路,为实现乡村振兴和绿色低碳转型贡献力量。
(作者系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