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以更大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泰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让法治成为泰州现代化建设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
科学立法制规,高质量完善法治体系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泰州坚持立法制规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对照“特色、精细、创制”要求和“管用、适用、好用”标准,力求依法治理制度更加健全、更加完善。
科学立法促进社会发展。围绕转型升级、民生改善、绿色发展等重点领域,持续打造立法精品项目。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泰州市垛田保护条例》,构建垛田规划“一张图”、保护管理“一张网”、传承利用“一盘棋”的制度规范。制定实施全国第二部、全省首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推进农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规范和引领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制定出台《泰州市托育服务条例》,专门规范3周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
民主立法充分吸纳民意。全面落实《关于立法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施意见》,健全“七全一多十二项机制”,制定出台立法后评估、立法协商等工作办法,进一步明晰立法工作流程,保证立法工作的规范性、稳定性和延续性。在全省设区市层面率先出台《关于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打造三家“标准化、特色化、样板化”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最大程度吸纳民意、凝聚共识。
文件制定严格把关程序。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严控年度制定计划,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公开发布等程序。创新开发应用“泰E法”合法性审查系统,市级层面年均审查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同协议等各类涉法事项近300件、提出意见建议数千条。
坚持依法行政,高效能建设法治政府
法治政府建设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泰州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益于人民”的核心导向,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增强重大决策的计划性、严肃性,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及时发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同步启动人大监督机制,省内率先将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纳入目录,做到依法决策、规范执行。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在全省率先全面部署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出台《泰州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泰州市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指引(试行)》,探索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禁止、五制度、三清单”——“1053”工作机制,打造“互联网+执法监管”应用平台,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画像,既有效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又显著提升监管效能。
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坚持将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实施行政复议听证、集体讨论、调解和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一系列举措,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行为自我纠正的实施意见》,强化府院联动沟通化解机制,实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近半数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中得到妥善化解。
公正廉洁司法,高水平促进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泰州践行“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理念,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制约监督,落实“三个规定”。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切入点,常态化开展执法司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以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形成“条线纵向到底、地区横向到边”的排查整治模式,防范和杜绝违规干预司法的行为。
完善司法机制,强化服务保障。紧盯大健康产业创新成果,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年度白皮书,制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引,引导企业从被动维权向主动预防转变。省内率先出台“司法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十项措施”,以精准优质服务保护创新成果。在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全面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两个全覆盖”。
探索改革事项,提高办案水平。开展“审判质效攻坚年”活动,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和办案流程节点管理。探索由民事检察部门办理刑民交叉的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等刑事案件,用法秩序统一原理准确厘清刑民交叉案件中罪与非罪的界限。研发“我审您督”平台,以清单形式全面公开审判执行工作信息7.74万余条。
强化法治惠民,高标准筑牢民生根基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需要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泰州全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聚焦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市场主体、农村居民等普法重点对象,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开展“服务基层普法行”活动300余场次。全面夯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开展地方性法规专项普法,探索打造“每月普法班车”品牌,全民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持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个平台建设,选聘862名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依托“泰州通”上线“公共法律服务”应用模块,提供网上仲裁、法律援助等全天候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年均受理法律咨询近11万件,市本级12348平台年均受理法律咨询3.2万件。
持续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召开全市政法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会议,制定下发“法治护航泰周到”9条措施,审判机关“司法护企、惠商安商”、检察机关“检察护航泰周到”、公安机关祥泰·安企“百千万”、司法行政机关“泰周到·益企来”等“1+4”系列文件。深化“产业链+法律服务”,构建“法企面对面”协商平台,组建“助企强链法律服务团”24个,发布“助企强链法律服务项目”58项,全力为“大抓经济、大抓产业、大抓项目”保驾护航。
持续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推进“精网微格”提升工程,完善落实“警法融合、三所共治”机制,推动非警务矛盾纠纷分流化解,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矛调中心100%建成并运行,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部门联动、纠纷联解、风险联控。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创新“诉、仲、调”融合解纷机制,建立诉仲调综合服务点8个,全力打造具有泰州特色的诉讼、仲裁、调解相互衔接的一体化多元解纷平台。
(作者系中共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编辑: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