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有助于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发挥治理效能。近年来,南通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加强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法治力量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加强法治宣传 提升法治素养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南通市坚持从群众的实际需要、重点关注出发,推动普法供给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双向奔赴”。
突出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作为群众获取法律知识、感受法治精神的重要载体,依托沿江沿海生态带、乡村振兴先行村等,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提档升级。充分发挥滨江临海、运河横贯的地理优势,建成沿江沿海“百里法治文化长廊”。挖掘张謇依法治理理念,打造张謇法治文化特色园、张謇家风家教馆、张謇企业家学院,初步建成张謇法治文化记忆轴。大力发展法治文化乡村游,建成南通环境教育馆等5条精品体验线路。
强化责任落实。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健全“清单管理、普法提示、协调指导、评估反馈”闭环管理机制。率先建立包含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普法责任报告书、普法责任评价书在内的“谁执法谁普法”“三单两书”制度。创新开展长江保护法及地方性法规宣传贯彻专项履职评议。市县两级制定落实本系统普法清单和联动事项,29个案例入选司法部普法依法治理典型案例库。
聚焦重点人群。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全面贯通学、考、述、评、督等各环节,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构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市、县、镇、村“四级述法”模式,创新“联动督察+专题述法”,推动法治考评与法治督察、年度述法有效衔接。创新开展“童声里的法治”少年儿童法治歌曲、诵读作品传唱、展演活动,推出首批“童声里的法治”现场实践点18个。
优化法律服务 释放法治效能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本质上是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与共享的过程。南通市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提升资源配置的均衡性、可及性,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坚持服务均衡化。在市、县、镇、村四级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从分散式向聚合式转变。构建“大中心+小驿站+广布点”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成113家“一站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69处法律援助站(点)、80处远程公证服务联络点等支点。全时段接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开发“法润江海e服务”小程序,着力健全“一门收件”“一站办结”“一事一评”的全闭环工作机制。拓展法律服务“云上”阵地,建成全省首个法律援助抖音号“崇法指南”,累计制作发布原创短视频341条,视频播放量逾7900万次。
坚持服务精准化。积极推动服务供给从被动到主动、广度到深度、有形到有效升级。建成119家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成立家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首个风电产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省唯一一家购买服务实体化运作的人民调解协会。大力提升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928个村居法律顾问配备率100%。开展“律动江海 法约三市”,在全市设立111个法律服务“集市点”,依托328个户外爱心工作站建设“法治服务驿站”,为群众、企业量身定制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产品。
坚持服务专业化。加快构建涉外法治平台,建设“国际家纺法务港”等6个法务港,成立“南通知识产权保护公证服务中心”。打造全国首个实体化运作的商会仲裁中心和24个商会仲裁联络站,构建“司法行政+商会调解+仲裁”联动机制。发布省内首个司法鉴定机构基本建设地方标准《司法鉴定机构基本建设规范》。优化公职律师队伍配置,建立“资源共享、统筹高效、全面覆盖、保障到位”的公职律师跨部门统筹使用机制。
回应社会关切 统筹“法护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南通市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市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重要内容,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构建预防屏障。成立全省首家“安心护未”未成年人慈善基金,建成市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设立专业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家庭教育实践基地,切实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为教育指导的重要内容。落实摸清底数、掌握动态、及时纠偏“三个环节”预防重点对象犯罪,筑牢线索排查、司法关爱、结对帮扶“三道防线”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实现源头预防、矫治挽救、保护救助最大化。
建强干预机制。建立完善“教师、村干部、社区民警、邻居老大妈”四位一体帮教监控网络,对“四失”青少年及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实施“一对一”“多帮一”帮扶帮教,加强对农村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特殊家庭子女等群体的亲情帮扶,推动政法“五老”结对帮困帮教,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未成年人保护上的积极作用。
凸显矫治效果。深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市、县两级成立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全市重点未成年人排查梳理行动,深入推进数字赋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探索打造“平安‘未’你——重点青少年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将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年度市级政法惠民实事项目,学校已于2024年9月正式开学。
聚焦“三治融合” 提升治理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南通市注重发挥法律法规制度及道德规范、村规民约积极作用,构筑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法治筑牢治理根基。在省内率先成立以党政“一把手”担任双组长的组织领导体系,创新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成立乡村振兴法治学院,建立22个法治培训现场教学点。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8133名,大力培养“倪伯苍式”法律明白人。全力推进100家“家门口式”网格服务驿站建设,将284个涉及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网格事项全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一张网”。建成市县两级行政争议调处中心,推进融和法庭、轻罪治理中心全覆盖。
德治弘扬文明风尚。强化德治约束,持续开展“法护人生”“法进家庭”“法润村居”专项行动,开展“崇德尚法好家庭寻访”“家庭学法嘉年华”等活动,连续组织九届“家庭学法达人赛”,百万人次参与线上答题,将德法教育延伸至乡村家庭细胞。出台《南通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江海志愿者礼遇八条》,完善倡导文明行为、尊崇凡人善举的制度体系。在全省率先成立注册资金500万元的美德基金,营造“德有所得”的社会氛围。
自治释放积极效能。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建成9331个网格党组织,打造“通通在”功能型党组织2445个,推动全市7.4万余名在职党员全部下沉村(社区)、网格参与基层治理。推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管理,开展纠纷化解、协商议事等活动,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移风易俗、促进和谐善治。推动“有事好商量”政协协商和“三有”(协商场所、队伍、制度)“三会”(听证会、协调会、评议会)社区民主协商有机融合,探索基层民主协商新途径。
(作者系中共南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