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政绩要不得

发布时间:2010-12-09     稿件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阚 清    

  政绩是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是一个领导者执政能力与水平的最好鉴证,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但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实事求是的原则,制造出一些所谓的“政绩”,为的是个人名利、特别是职务提升,歪曲了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给党和人民的事业带来危害。其表现主要如下:。

  一是有的地方领导干部只为得到上级的表扬,在招商过程中弄虚作假,在一次次的项目洽谈会上,意向项目一签就有几十个,花销几十万,其实是自欺欺人,召集自己人,签上协议,最终空叫一场,没有一项落实。

  二是有些领导干部违背市场规律,无视科学发展的要求,招商引资上项目时,别人淘汰的项目,他要去上;别人不要的企业,他拿去干。不是浪费国家资源,就是造成污染,误国害民。

  三是有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需求和工作实际,利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之名,不顾当地的财力物力和群众意愿,进行所谓的村庄改造、环境整治,大拆,大建,装门面,搞花架子。

  四是有些领导干部调到一个新的地方,不深入群众,不调查研究,急于抛出什么“新观念”、“新思路”、“新举措”、“大手笔”,只图轰动一时,不管是否切实可行。

  五是有些领导干部工作平淡,能力一般,却擅搞数字游戏,用统计数据梳妆打扮自己,创造政绩“奇迹”。

以上创造“政绩”的行为实在要不得,必须坚决讨伐、严格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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