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工程

发布时间:2010-12-08     稿件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王奎杰    

  中央《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实行以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但同时也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少数地方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反腐倡廉教育缺乏主动性和针对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甚至流于形式,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有的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党内监督不能有效开展等。连云港市坚持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市县(区)、乡(镇)和村统筹谋划、上下联动、三级联建、齐抓共管,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力度不断加大、成效日益明显、工作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一、注重整体性,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三级联建”工作合力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包含诸多因素、涉及众多关系的有机整体。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统筹协调意识,才能形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首先是提高认识。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稳定,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次是落实责任。抓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按照“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的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乡镇全面推进、村级强化落实、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县(区)、乡(镇)、村三级责任网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第三是整体推进。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体制,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职能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和业务范围,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农村基层延伸。明晰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之间的关系,切实抓好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三级联建”工作扎实推进。

  二、体现长期性,构建适应农村特点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必须坚持硬件要硬,软件要细,制度要实,常抓不懈。工作中,我们按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的不同特点,分层次、有重点地明确“三级联建”构建内容,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一是分层次健全教育引导机制。农村基层干部长期工作在基层,其身份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必须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重点抓好基层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和民主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近年来,我们以市县(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为依托,以分级创建农村廉政文化示范点为目标,根据农村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乡镇党委书记、基层站所负责人、村干部进行培训,开展廉政专题教育,受教育人数达32600人(次)。二是按重点构筑制度防范机制。按照中央对农村党员干部的要求,抓住规范权力运行这个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措施,认真解决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为政不廉、办事不公、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等问题。在乡镇机关,完善了乡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坚持一切重大决策、重要人事、重大工程建设和大额度财务支出等均由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在村级组织,建立并落实了村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双述双质双评制度,村“两委”干部每季度公开述职述廉,接受村民代表公开质询。在全市基层干部中普遍实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档案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三是抓规范落实民主监督机制。在完善乡镇党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民主监督平台,建立和实施了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务票决制等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党代表的民主监督作用,逐步推行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探索农村财务引入第三方监督的实现形式,确保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三、突出创新性,激发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生机与活力

  改革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动力源泉。我们把改革创新贯穿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全过程。在联建中创新思维、创新方法、创新举措,不断适应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一是整合基层纪检监察资源。为解决现行农村基层纪检工作人员力量分散,专业化程度不高,监督缺乏权威性等问题,2007年以来,各县(区)按照“分片派驻、统一管理”的基本模式,整合农村基层纪检监察资源,共派出50个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纪工委),协助所辖区域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通过资源重组,有效地整合了工作力量,强化了工作职责,实现了工作重心下移、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了对基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实效,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农村基层的落实。二是创新村务管理新模式。为实现村务制度化管理、规范化操作,对村重大事项采取“村党支部向群众征求议题,支委会专题研究方案,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决议,组织政策法规论证,村民代表会议通过,限时公开”的六步工作法。建立健全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建立村干部工作责任与结果公示制度。为加强对村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衡,我们还探索构建了“三会自治”的村治模式,依据村自治章程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和村民监事会,形成了“党支部领导,议事会决策,村委会办事,监事会监督”的村治新格局。通过农村事务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有效地激发了广大村民参政议政的热情,促进了农村基层稳定。三是完善农村干部任用管理机制。坚持把加强农村领导班子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在不断提高农村干部拒腐防变、执行政策、化解矛盾、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农村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市委采用“上挂下派、公推公选”等多种方式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选派市(县、区)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乡镇(村)任(挂)职,81.2%的村干部采取“公推直选、两推一选”等方式产生。推行以“绩效挂钩、以绩定效”为主的村干部绩效量化考核制度,激发基层干部廉洁干事的内在动力。

  四、力求实效性,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

  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全市各有关部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三级联建”的实效性。一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市、县(区)有关职能部门围绕中央关于农村改革发展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06次,把党对农村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真正做到取信于民。针对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扎实开展行风评议、专项治理等活动,确保农村风清气正。二是有序推进便民措施。全市99个乡镇(街道)、1581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室),形成市、县(区)、乡(镇)、村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全年为群众办理审批及相关事项117.8万件。在部分乡镇建立勤廉监督体系建设中心、农村招投标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和信访接待处理中心,对群众所需办理事项采取全程代理“一站式”服务,变“干部动嘴、群众跑腿”为“群众动嘴、干部跑腿”。三是严肃查处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涉农信访排查机制,在县区、乡镇、村分别设立了民情监测中心,预报站(点),形成快速反应的预警机制,确保农民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加大案件查处力度,重点查办破坏强农惠农政策、以权谋私、贪污侵占、非法征用农民土地及违反土地征用补偿政策、截留补偿资金等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去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566件,受理农村基层群众信访1409件,信访办结率达95%,有效维护了农民权益。□

  (作者系中共连云港市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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