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全省各地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注重基层、着重基础、重心下移、重点前移”的要求,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使之在维护全省社会治安秩序、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今年3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题研究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会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都强调要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综治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着力提高综治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切实把基层组织建设好,把基础工作开展好,把基层局面稳定好,是平安江苏建设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基层基础工作在任何时候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增强忧患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从基层抓起、从基础做起,着力建强基层、夯实基础,不断破解新难题、创造新优势,为创建全国最安全地区打牢坚实的根基。
一、强势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提供保证
基层综治组织是综治和平安建设全部工作的基础,是提高维护稳定和平安建设能力的基础。基层综治组织的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综治和平安建设的成效。为适应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苏和解决新形势下综治工作新问题的需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要在继续推进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更高水平规范化建设的同时,下大力气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使基层政法综治组织得到全面加强、工作机制得到创新、各方工作力量得到整合,构建基层政法综治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大维稳”工作格局。
着力建强乡镇(街道)综治办,提升基层推进政法综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能力。乡镇(街道)综治办作为协助党委、政府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职能部门,在基层综治组织和综治工作中,具有龙头的地位和作用。龙头不强,政法综治一线实战能力就得不到有效发挥。要致力于将乡镇(街道)综治办打造成一线龙头单位,承担起组织一方、协调各方的重任。乡镇(街道)党(工)委要配备专抓综治工作的党委委员并担任综治办主任,同时按照综治办职能要求选配好素质好、能力强、懂业务、会协调的专职副主任和专职干部,确保综治办工作能力的形成。要加强装备设施建设,根据职能需要,配备符合信息化、现代化要求的办公装备。把业务建设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能力水平的整体提高,增强工作权威。围绕平安建设推进综治办制度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综治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能抓、会管”。
着力推进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机制。乡镇(街道)政法综治中心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通过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资源力量而建立的,由综治办牵头协调的工作平台。要规范组织建设,明确工作职责,把政法综治中心建成综治工作指挥中心、情报信息研判中心、调解工作指导中心、治安防范管理中心、执法为民服务中心。在充分发挥政法综治中心职能作用的实践中,加速建立社会治安联合防控、矛盾纠纷联合调解、重点工作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基层平安联合创建等行之有效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真正将政法综治中心建成凝聚各方力量齐创共建的工作平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窗口。
着力加强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综治办(站)建设,提高村(社区)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是平安建设的基本单元,他们的平安对区域平安有着重要影响。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综治组织建设要着重解决两大问题。首先要解决“有人抓”的问题。村(社区)要有主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抓综治平安建设的专职人员。企事业单位要建立治安法人代表责任制,规模单位、重点单位要设立内部治安防范管理机构,规模较小的单位要设立综治工作联络点。按标准配齐配强治保会、调委会组成人员和村级专职保安,继续推进警务进村(社区),确保综治各项基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其次要解决“怎么抓”的问题。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的综治组织建设要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机构体制上,实行综治办、治保会、警务室、调委会、治安巡逻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站一体化运行,有机整合综治工作力量;在力量调配上,实行驻村(社区)民警、治保人员、调解人员、联防队员、流动人口协管员、治安志愿者等一体化管理,共同落实平安建设任务;在目标任务上,实行治安防范、纠纷调解、流动人口管理、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禁毒、反邪教等业务一体化安排,统一部署,协调推进。
着力壮大群防群治队伍,形成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格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根据群众的意愿,为了群众的利益而开展的工作,因此,只有动员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才能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级综治机构特别是基层综治办要充分履行动员组织职能,使辖区内更多的力量投入到群防群治中来。要扩大社会力量参与综治工作的覆盖面,在大力加强保安员、协管员等专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同时,深入开展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工程”建设。重点抓好由社区村组干部、治安志愿者、治安积极分子、退休人员等组成的社区村庄义务巡逻,由出租车司机、载客三轮车主、环卫保洁员、送奶工、送报员、水电气抄表员等组成的街头路面巡防,由单位内部保卫人员、公园和物业保安、加油站员工、露天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寄存点看护人员、报刊亭和沿街店面业主等组成的场所部位治安守望等三支力量建设。建立健全由综治部门牵头、公安机关负责的群防群治队伍管理机制,推动义务巡防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干部、民兵的模范带头作用,构筑众志成城保平安的铜墙铁壁。
二、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基础工作,努力创建全国最安全地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工作,包含着综治工作的全部要求。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最终要靠基础工作得到落实。把基础工作做实做优,是实现防范关口前移、贯彻“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的有效途径。
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牢牢掌握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权。情报信息工作是综治部门最基础的工作。只有掌握了灵敏的情报信息,才能耳聪目明,工作才会有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要把情报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围绕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应用三个环节,健全情报信息组织网络,提高情报信息研判水平,形成情报信息应用机制。依托现有的综治组织网络、调解组织网络、治安防控网络,全面收集社情民意,收集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稳定的各类情况,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和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加强基层矛盾纠纷调处能力建设,切实将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要在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调处中心岗位职责、规范调解程序、严格考核奖惩方面下功夫。加强对易激化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解,对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逐一落实措施,确保真正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各类专业调解组织,配齐配强专职调解员,积极探索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新途径。加强对新时期矛盾纠纷产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研究,创新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大力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建设,全领域引入调解理念,全方位建立对接机制,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形成全封闭的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加强基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治安防范质效。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提高动态环境下防范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一要进一步推进技防建设。牢固树立“技防是第一防范力”的理念,继续加大技防建设力度,特别是社会面监控系统建设要统一规划、科学布局。对党政机关、主要道口、金融营业网点、大型商场、集贸市场、车站、重要单位的关键部位、案件多发的区域,实现技防全覆盖。规范技防设施管理运作,加强对监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主动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提高技防实战效能。二要进一步加强巡防工作。实施社会面巡防,一方面有效打击犯罪,一方面给群众以安全感。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巡防中队作用,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压降街头路面“两抢”、扒窃、盗抢机动车辆和诈骗等侵财性案件为重点,实现对社会面治安全方位、全时空的有效控制。在案件多发路段和地区增加巡逻密度、延长巡逻时间,提高抓获现行的能力。三要大力推进“小技防”进村入户。“小技防”是技防体系的延伸和补充,要在深入推进“五大防控网络”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小技防”进村入户,使科技防范进入千家万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平安稳定。要把经济发达地区、县城(集镇)周边、公路沿线和外来人员多的村(居)民住宅和散居住户作为工作重点,因地制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推进力度。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农村“小技防”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对其给予补贴。
加强基层社会管理机制建设,有效实现对重点人群的教育管控。要通过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等各项社会管理机制,切实把重点人群教育管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要加强排查。综治委各专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成员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对各部门、各系统管理的重点人群认真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员企事业单位,排查内部矛盾纠纷和各种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及时掌握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人和事,确保不漏管、不失控。二要加强稳控。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重点人,落实稳控措施,切实掌握可能造成危害的苗头和动向,对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强化专人专控措施,明确责任,定案到人,落实对重点对象的监控,坚决防止其形成危害。三要加强教育。对重点人群持续开展深入扎实的普法教育和多种形式的针对性教育;动员社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加强对行业、单位内部人员的教育管理;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基层组织,通过结对帮教、捐赠助教等方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员,以及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帮教、帮扶工作。
深入开展基层平安创建,以基层平安创建全省平安。基层平安创建是平安江苏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基层是区域平安创建和系列平安创建的结合部,既要抓好平安乡村、平安社区等区域平安创建,又要抓好平安市场、企业、医院、校园等系列平安创建。市级综治办要加强对基层平安创建活动的检查指导,培植推广典型,推动工作发展。县级综治办要对本地创建活动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协调推进。乡镇(街道)综治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抓好组织实施,所有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有家庭,都要纳入创建范围,都要开展创建活动,实现基层平安创建的全覆盖,以社会基本单元的平安创建基层区域平安,以基层区域平安创建全省平安。□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综治委副主任、综治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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