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办“节”加强监管

发布时间:2010-12-08     稿件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杨孔柱    

  如今各地办“节”难计其数,但办“节”的钱是怎么花的却是个未知数,对办“节”如何加强监管更是心中无数。

  这些“节”,多以当地产品产业或文人文化命名,名目繁多,数不胜数。富的地方办,穷的地方也办。还有的“节”,甲地办,乙地也办。譬如“螃蟹节”、“龙虾节”、“苹果节”等,这些办“节”的钱是从那里来的?有的是企业赞助,有的是政府机关分摊,有的是当地财政支出(私营老板或个人掏钱办节极少)。说到底,还都是老百姓的钱,纳税人的钱。

  各地办“节”的套路也大体相同。一请明星名人主持,二请歌星影星献艺,三请各级领导到场,四请专家学者助阵,五请各路媒体炒作。办一场演唱会,开一场研讨会,搞一个观摩会,这些安排大抵是少不了的。凡被邀请者皆有吃有喝还有拿(纪念品、红包、劳务费等)。光是吃喝招待、请来送往,没有百十万是打不住的。

  办“节”不仅要大把大把花钱,还要花时间、花人力、花精力。某县办一个“节”,成立十几个办公室,前前后后忙了几个月,简直比打仗还要紧张。

  办“节”的目的也大同小异,说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扩大影响,促进发展”,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效果不尽相同。有的名声是扩大了,老百姓却没有看到什么发展。有的甚至是劳民伤财,弄得怨声载道。

  现在的问题是,层层办“节”、重复办“节”,有无必要?能否勤俭办“节”、节约花钱?更重要的是,劳民伤财的节、可有可无的“节”能否不办?即使要办,能否把办“节”的所有明细账目向世人公开?建议有关部门对办“节”作出规范要求,加强监督管理,不能让滥办“节”、乱花钱的现象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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