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大力推进“阳光税务”服务品牌建设,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需求,有效提升组织凝聚力和执行力,在南京地税与广大纳税人之间架起一座联系沟通的纽带和桥梁。
(一)理清“阳光税务”基本内涵,确定核心内容
创建良好的服务品牌是一个组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有效载体,它凝聚着组织的科学管理、文明服务、超越自我的精神文化内涵。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通过不断思考、挖掘和提炼,于2006年提出了打造“阳光税务”服务品牌的构想。其基本内涵是,以政务公开为依托,以制度创新为保障,以优质服务为目标,通过创新管理方式,严格依法治税,强化监督管理,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税收行政运行体系。
“阳光税务”的核心内容有四层含义:首先是一种服务品牌,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认知南京地税的一个标志,是全局上下致力于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努力构建和谐税收征纳关系的工作愿景。其次是一种郑重承诺,代表着南京地税致力于主动服务、贴近服务、周到服务的承诺。第三是一种目标导向,通过把“阳光税务”融入“三个一流”建设之中,以一流的干部队伍为保障,以一流的工作业绩来体现,打造出一流的“阳光税务”服务品牌。第四是一种组织文化,是高层次的精神诉求和文化成果,是构建南京地税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
(二)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实现“阳光执法”
1、规范执法事项。全面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使各项税收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处于严格的受控状态;经过全面清理和规范,明确税务行政执法事项87项,整理固化流程图48个;梳理行政审批事项64项,其中55项事项实现窗口当场办结,9项实现限时办结。
2、完善执法体系。对每一个工作岗位的执法事项、岗位职责、工作规程、考核内容、扣分标准进行全面细化,建立岗责体系的动态维护制度、税收执法考评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范,避免过多的人为裁量因素。
3、强化监督制约。对执法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督。事前,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会签会办、备查备案制度,从源头上保证执法依据的正确。事中,强化过程监督,加大对主要权力点的监控,执行重大案件审理制度,严格减免税集体合议制度。事后,开展执法检查,将检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督促落实;通过“局长信箱”、“举报投诉”等形式,随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行政务公开,实现“阳光行政”
一是依托媒体优势,拓宽宣传范围。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开展互动宣传,确定公告栏、公开触摸屏、网络、光盘等方式拓展宣传广度。建成中英文外部网站,在南京地税网站上制作了政务公开网页,打造透明的网上资讯渠道。
二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南京地税”网站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动态发布政务信息,建立税收电子条法库,收录法规文件2500多个,对最新的税收政策进行及时更新并公布。对涉及行政权力事项、最新政策、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办税流程等与纳税人相关的各种信息进行公开。
(四)以贴近需求为导向,推行“阳光服务”
打造“主动型税政”,贴近党委政府需求服务发展大局。从2006年起,该局提出全力打造“主动型税政”,主动贴近地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指引,变事务型为研究型,变审批型为服务型。2008年按照南京市新一轮解放思想的要求,梳理了服务科技创新、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等95条税收优惠政策;2009年研究出台了为全市“保增长、促转型”提供税收政策支持的4大类10条惠民实事项目。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分配、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
(作者系南京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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