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工亡补助还需配套措施跟进

发布时间:2011-02-09     稿件来源:群众杂志     作者:黄春景    

  最近,国务院修改《工伤保险条例》,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为人均收入的20倍。因工死亡补助达34万元,全国统一标准,实现“同命同价”。

  之前,在不少工伤事故、医疗事故和交通事故案件的工亡补助计算中,“同命不同价”的现象不时引发激烈争论,但这一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如今,因工死亡补助统一为人均收入的20倍,实现了城乡“同命同价”,这是对人生命不分等级的尊重和敬畏。

  不过,提高工亡补助的政策要真正落实,我认为还需配套措施跟进。配套措施,说到底是一个规范“权利”的问题。

  要使工亡补助落到实处,首先要科学界定部门职能,解决职能交叉问题,理顺部门间关系。

  其次,提高工亡补助需完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如果我们的监督和责任追究跟不上,再好的制度也如同虚设。

  此外,还应简化维权程序,降低维权成本,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让企业不敢违法。更重要的一点是,要提高家属特别是工亡家属的维权意识。只有做到配套措施有效跟进,才能让工亡补助真正实现“同命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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