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两个率先”步伐加快,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管理领域遇到的矛盾比较早、比较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任重而道远。面对新形势新变化和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最新部署,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进一步更新理念、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开拓创新,努力为实现“两个率先”目标凝聚强大合力。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核心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协调基本利益为主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要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社会矛盾。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心和气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让人民群众权益切实受到保护,主动配合管理,积极参与管理。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关键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特别是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都发生了深刻变化,社会管理面临一系列新课题,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要在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增强宏观调控科学性和有效性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政府公共服务职责明确化、规范化和法定化,建立符合服务型政府要求的绩效评估体系和行政问责制度。进一步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加快发展,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以制度建设为主线,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在建立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方面取得新成效。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基础是推进法治环境建设。建设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法治环境,是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省深入开展法治江苏建设,依法治省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与社会管理的形势和要求相比,依法管理能力和水平亟待提高。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省基本方略,营造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法治环境。加强社会领域地方立法,完善社会管理相关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努力使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轨道。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要途径是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格局。近年来,我们在加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初步构建了社会管理组织网络,但社会力量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强化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管理和服务职责,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增强服务能力,赋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支持他们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形成政府调控与社会协同机制互联、政府行政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与社会调解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格局。
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摆上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民心抓落实,加大投入抓落实,强化责任抓落实,转变作风抓落实,努力形成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强大合力,确保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责任编辑:夏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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