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指数要让百姓“信服”

发布时间:2011-07-22     稿件来源:群众杂志     作者:王振雷    

   GDP是衡量国富的标准,但不能简单地反映经济增长的质量,也不能就此衡量社会福利水平和人民的幸福程度。近年来,在告别GDP崇拜的背景下,一些地方政府纷纷让“幸福指数”闪亮登场,把“幸福指数”纳入到各级官员的政绩考核体系中,这既是对官员考核机制和形式的创新,更是符合时代发展潮流的探索,也折射出“以人为本”为根本要求的科学发展观。

  “幸福指数”考核指标如何制定,怎样才更合理、更科学,真正实现“幸福”让人“信服”?笔者认为,作为以民心取向为核心的考核,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毫无疑问,群众需要一个更加安全、舒适、健康、和谐的生存环境。“幸福指数”要从人民群众健康水准、社会福利状况、经济产出水平和生态环境状况等多个维度,对官员政绩进行综合考核,为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服务民生提供新的视角。

  据有关部门调查,目前就各地“幸福指数”的指标来看,整个体系一般分为收入水平、消费结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存状况和节能减排及可持续发展五大类。每一类的具体项目指标中,按照“人均”数字对应相应的权重。问题是,指标中的数字,尤其是“人均”数字,无法准确地反映出社会资源分配公平与否。“幸福指数”一旦被关起门来运作,并且与政府官员的政绩挂钩,就难免会沦为一种数字游戏。

  要“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幸福指数”就应准确地反映百姓的幸福感。百姓幸福感的提升离不开民生的改善,坚持以人为本,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不是空洞抽象的命题,而是具体实在的事业。目前,世界上还没有一个公认的“幸福指数”,笔者认为,完全用“幸福指数”代替经济指标来考核政绩或制定政策还为时尚早。将“幸福指数”引入政绩考核体系,考核部门要在废除数据崇拜、惟数据论的同时,树立正确的政绩考核观念,引进不同的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在技术层面上丰富考核手段。如此,才能真正实现让“民声”成为决定官员政绩的主旋律,让“民意”成为决定官员进退留转的主因素,“幸福指数”才能真正让百姓“信服”。不然的话,再有效的考核项目都只会沦为官员政绩造假道路上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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