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农民幸福感的社会文化因素分析

发布时间:2011-09-20     稿件来源:群众杂志     作者:陈涌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特别是“十二五”时期国家把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提高群众幸福指数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政策指向的重点,而普遍提高农民的幸福满意度更是重中之重。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求知、求美、求乐的愿望更加强烈,提高生活质量、追求个人幸福的要求更加凸显;另一方面,重城市轻农村的旧发展模式导致城乡差距扩大、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带来诸多有悖于农民幸福生活的矛盾和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否则将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安定。

  建国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的巨大经济成就,为农民的幸福生活奠定了物质基础;国家统筹城乡发展、城市反哺农村的战略部署,为农民的幸福生活提供了政策支撑;农民对自身生活的新认识、新追求,社会各界对“三农”问题的关心关注,为农民的幸福生活创造了思想舆论条件。随着农业、农村的发展,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农民幸福感普遍得到增强,主要体现在对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感到满意,尽管城乡收入差距尚未消除,但很多农民还是认为,“不愁吃、不愁穿,日子好过多了”、“有钱什么都好办,城里有的都能有”。但在社会文化层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成为影响农民幸福感提升的重要因素,主要是:

  农村社会结构的变化,降低了农民的精神归属感。血缘、地缘、业缘是人际关系的主要纽带,也构成了农民的主要精神寄托,而今都在淡化、消解、转变。从血缘上看,市场经济原则的浸透冲击,家庭生命价值和香火观念的淡化,都使血缘关系的凝聚力大大减弱,“血亲情谊”和“人情面子”逐渐被利益算计所代替,农民的家族归属感越来越弱。从地缘上看,农村社会内部的异质化程度增强,人口流动使人的乡土观念逐渐淡化,经济收入、社会交往逐渐脱离了原先的共同体,大家对社区公共事务越来越不关心,社区归属感越来越弱。从业缘上看,从分田到户,到外出打工,工作的临时性、流动性、零散性,特别是与城里人“同工不同酬”,使得农民难以获得职业归属感。相比于城市中单位组织的整合作用,农村社会结构的“原子化”现象更为严重,不仅明显降低农民幸福感,也造成了社会支持体系缺乏、社会整合能力较低、治安隐患增加等诸多问题。

  城市打工的经历,增加了农民的相对剥夺感。这种现象在中青年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中比较突出。一方面,他们以城市生活为参照系,以城里人为参照群体,就业期望、生活期望比第一代农民工高;另一方面,他们又缺乏相应的文化水平、就业技能和社会关系,这样就造成了巨大的心理落差。值得关注的是,他们虽然在城里生活困难,却逐渐接受了城市社会文化目标,厌弃了原有的农村生活,也不熟悉农业生产。越来越多的青年农民想在城里定居发展,这明显不同于第一代农民工只是把城市作为临时落脚点,把打工作为谋生手段。

  “面子消费”的攀升,构成了农民的群体压力感。农民“面子消费”的实质在于,把消费作为一种工具和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社会地位、名誉及声望,来维护各种社会关系,而不是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运行机制在于群体压力下的从众心理、攀比心理;主要危害在于,给农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经济压力和精神负担,正所谓“要面子不要里子”、“死要面子活受罪”、“人情大于债,头顶锅盖卖”。目前在农村“面子消费”有愈演愈烈之势,具体表现在三方面:一是住房翻建,有的房屋建成没几年,仅仅为了攀比跟风就重新翻建,花完多年积蓄,背上沉重债务。二是人情消费,正常的“礼尚往来”变成了礼金与面子的竞争,婚丧嫁娶、生儿育女等名目不断增多,礼金不断升级。三是建房、结婚、生日等仪式活动中,讲排场、摆阔气,铺张浪费严重。

  子女成才的期盼,寄托了农民的人生成就感。正如大多数中国人一样,农民把子女成才看成人生幸福的首要内容。很多农民盼望子女成才,不仅希望子女将来拥有幸福的生活,潜意识中还把自己的人生梦想寄托在了子女身上,希望自己的艰难困苦在下一代身上得到补偿。而教育是成才的基础,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农民普遍希望,让农村学生受到和城市学生一样的教育。值得关注的是,无论是被农民工留在家乡的“留守儿童”,还是随农民工进城的“借读儿童”,抑或是种种原因造成的“失学儿童”,他们的学习与成长一直是农民的主要牵挂,而社会为他们创造的条件还不能满足他们的期望。

  幸福感的建构不仅仅取决于物质生活的改善,而是在一定的价值观念下,客观物质条件与主观心理感受的有机统一。提高农民的幸福感,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既重视物质条件改善,更重视价值观念引导和文明素质养成。当前应重点关注五个方面:

  在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农村卫生教育事业。在提高农民幸福感方面,卫生、教育、就业等民生实事比直接的经济发展显得更加迫切,应将其作为扶持农民的重点。在卫生方面,抓住农民健康意识提升的契机,加强农民卫生习惯的养成,农村卫生环境的创建;重视疾病预防,逐步推广农民年度体检,财政按比例补贴体检费用;进一步推广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教育方面,进一步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在已经减免义务教育阶段有关费用的基础上,加大对困难农民子女的奖励补助;着力解决农村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就近上学难的问题。

  在对青年农民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同时,更加注重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幸福观。从社会学意义上说,青年农民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既是传统向现代转变的代际边缘人,也是农村向城市转移的社会边缘人,饱受“文化无根”的煎熬,也最容易因观念混乱引发各种“失范”行为。要依托党团组织、用人单位、城乡社区等渠道,关注他们的心理健康,丰富他们的文化娱乐生活。在改善他们生活境遇的同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幸福观,做到物质享受与精神享受相结合,个人幸福与社会责任相结合,感受幸福与创造幸福相结合。

  在尊重农民感情自由、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两性道德的培育。农民个人的幸福,与家庭整体幸福休戚与共,而婚姻关系和谐是家庭幸福的关键。针对农村婚姻关系中新出现的不和谐因素,宣传文化部门应加强两性道德的教育引导,鼓励农民在感情追求中履行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辩证汲取、充分发挥传统文化、乡风民俗对两性道德的引导控制作用,保持舆论压力,力求“良俗辅政”;继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等活动,并进一步完善约束激励措施;基层民政、妇联部门和村组织要把构建农村和谐婚姻关系作为重要工作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在改善社区支持服务体系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农民对乡土文化的认同感、对生活家园的归属感。社区归属感是农民幸福感的重要源泉。一个社区集体记忆的强度、居民互动的密度直接影响着居民的归属感。必须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把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提高农民幸福感的一个重要平台:通过财政支持、对口支援、挂钩帮扶等途径,在建设农民居住集中点时,同步建好公共服务和文体娱乐设施;通过乡风民俗体验、乡土文化教育等途径,增强农村青少年对传统文化、乡土文明的认同;通过举办农民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村庄生活,增强村民互动;完善社区支持服务网络,积极引导村民建立各种合作组织、互助组织,努力把乡村建成农民守望相助的共同家园。

  在鼓励支持农民消费、理解尊重其社会表达功能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农民更新消费观念、提升生活品质。发挥舆论造势作用,利用媒体宣传、环境宣传、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面子消费”的危害,宣传移风易俗的好处。在此基础上,更要着力在操作层面上采取针对性措施,如优化农民创业环境,搞好农民创业点服务,引导农民把多余资金投资到创业上,通过创业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创新农村金融体制,引导农民多余资金依法、合理、有序融通,获得更高的收益率;进一步完善农村消费品补贴政策,支持鼓励各种提高生活质量的消费行为。最紧要的是,抓住农民日益重视教育、健康的契机,加大政策倾斜力度,鼓励农民在健康、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等方面的发展性消费,实现农民生活品质和人力资本的双提升。□

  (作者单位:中共淮安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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