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放】江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决定,今后原则上不再新设“一票否决”事项,除保留中央明确规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四项“一票否决”外,其他面向基层的“一票否决”一律予以取消。此前3月29日,江西省曾出台关于清理面向基层“一票否决”事项的通知。
点评:“一票否决”的本质,是把某些事项“特殊化”,使其受到格外重视,通过把这些事项与干部“保位”问题挂钩,实现工作在基层得到优先解决的目标。
然而,正如人们所说的:“世界上本来有路,可是走的人多了,太拥挤了,也就没有了路”。“一票否决”本来是把“撒手锏”,可这儿也用,那儿也用,这也“突出处理”,那也“突出处理”,什么都重要,结果是等于什么都不重要,“撒手锏”等于没用的锏。重重叠叠的“一票否决”,让本来想其有所主次的基层工作失去了主次,最终否决了自己。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工作千头万绪。每项工作该怎么做,没能完成时该有什么惩戒机制,这本是现有行政运行规范早就规定了的事情。动则搞“一票否决”,在原有运行规范之外再生出一个惩戒机制来,这实际上是一种人治思维,违背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对这种思维,应该予以“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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