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瓶颈如何突破?

发布时间:2012-02-28     稿件来源:中国江苏网    

  

  企业失责还是政府失职?

  

  张三科:对生命的敬畏敌不过对“政绩”的渴望,是各类安全事故频发的根源。

  改革开放30多年,我国经济总量达到世界第二的规模,但在一些领域欠账也很多,造成不少发展“副作用”,安全事故就是典型的发展“副作用”。一些地方政府领导追求GDP、急于出“政绩”,单纯讲发展“速度”,不顾安全条件、不按建设规律办事,大干快上项目、放松安全管理,对生命的敬畏敌不过对“政绩”的渴望,成为各类事故频发的总根源。解决安全生产问题,首先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确立科学的发展理念,真正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的价值观,宁可发展速度慢一点也要保障公民生命安全。政府是社会的风向标,如果政府过分追求经济发展速度,忽视安全教育,不按规律办事,导致安全规章制度形同虚设,也会潜移默化影响社会,进而影响企业的行为。

  张向阳:企业主体责任是本,政府部门监管是标,必须标本兼治,双管齐下。

  安全生产工作,企业主体责任是本,政府部门监管是标,必须标本兼治,双管齐下。对企业而言,安全生产就像计算机防病毒一样,通过分析各类事故建立安全生产“病毒库”,在事故高发期需要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体系动态运行机制,第一时间找到系统漏洞、打好程序补丁,建立防控风险、解决隐患、处置事故的完善体系,并不断更新病毒库,夯实安全基础。对政府而言,必须做到责随职走、心随责走,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看干部、生产安全用干部和安全工作出干部”的氛围,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抓安全与抓发展同等重要,并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曾有人粗算过,假设政府监管部门对一个企业每月检查2次,每次2小时,企业每月生产30天,一天24小时,政府监管的时间还不到企业生产时间的1%,其余时间企业完全处于自行生产状态,这本质上就是安全生产失控状态,是政府失职的表现。

  黄伟:强化政府引导监管,缩短事故“易发期”跨度。

  先进工业化国家的发展经验表明,安全状况与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有很大关系。工业化中后期各国普遍存在经济持续发展与事故高位波动并存的现象,即处于事故的“易发期”,但各国“易发期”所处的经济发展区间、经历的时间跨度不尽相同:美国、英国处于人均GDP1000—3000美元之间,时间跨度分别为60年和70年;战后新兴工业化国家日本的“易发期”则处于人均GDP1000—6000美元之间,时间跨度缩短为26年。为什么有的时间跨度长,有的时间跨度短?一方面是因为技术装备的进步,另一方面就是因为政府的重视程度。由于社会文明的进步,后发工业化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一般要超过先发国家。江苏目前已基本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处于事故“易发期”。由于产业层次相对较高,减少事故、缩短“易发期”的时间跨度,具有较大潜力和空间。我们应利用好这一有利条件,在发展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导向,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力争早日走出安全与发展的“悖论”。

  童星:更新公共政策评价标准,理性认识减灾与发展的关系。

  风险社会的来临改变了公共政策的评价标准。如果说以前的评价标准是“成本—收益”之比,现在应当是“收益—风险”之比,以最多的利益相关群体可接受的政策为好政策。近些年,我们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仍然十分依赖于专家话语和科技理性,不顾民众对风险的可接受度而强制推行,引发社会不满,其中最典型的表现便是各地屡禁不止的“强制拆迁”,也包括上马一些对环境有严重污染的建设项目,造成一系列环境事故。对于这些地方政府而言,他们衡量政策好坏的标准仍然停留在“成本—收益”的比较,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这样做所带来的风险——相关群体面临的生存威胁。在灾害和可持续发展关系研究领域,丹尼斯·美尔蒂(Dennis Mileti)和他的团队做出了重大贡献,认为发展可能导致灾害,灾害阻滞发展,更好的发展措施可以防止灾害。参照其观点,各地在推动经济发展过程中,应当破除“唯GDP是举”的陈腐观念,努力使发展与减灾相协调,不能让灾害阻滞经济发展;不能把经济增长带来的副作用转嫁给社会;更不能让广大人民群众赤裸裸地暴露于灾害风险中。

  

  编者:人命没有了,发展还有什么用?惨痛教训一次次告诫我们:安全生产事故频发表面是因为操作失误、装备老化等原因,深层次根源仍在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不可持续的发展观上。无论对政府还是企业而言,搞建设、谋发展都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可持续的理念,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如果以损害人民群众生命为代价,这样的发展就没有任何意义,就偏离或失去了方向。突破安全生产瓶颈,让生命不再为发展“买单”,或许任重,但不希望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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