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江苏主政者深刻地认识到,社会和谐既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两个率先”的内在要求。10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人民,将和谐发展贯穿于江苏“两个率先”的全过程,在推进“两个率先”中建设和谐社会,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人民群众普遍得益、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和谐江苏”。
让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更加平安幸福
民主法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诸要素中处于首要地位。
党的十六大以来,江苏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省的有机统一,扩大民主,健全法制,形成了政通人和、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至2012年5月,江苏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圆满结束。对照五年前的换届选举,一些新闻已成寻常,一些“率先”已成常规。这样的变化,折射着江苏老百姓民主生活的进步。
2007年12月,射阳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按城乡人口同比例分配、同比例选举。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在这里一步到位。这是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人口同比选举的地区。而再上一届的人大换届选举,射阳跟全国其他地方一样,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同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之比是4∶1。选举的平等性,意味着城乡选民终于实现了投票权相等,一人一票;每一票的价值相等,一票一值。
2010年3月,城乡选民同比例选举写进了《选举法》修正案。从去年10月开始的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首次全面照此执行,全省5742万多选民和3907万多选民分别参加投票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共选举产生新一届县级人大代表28260名,乡级人大代表71916名。
扩大基层民主,不仅仅局限于人大代表的选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也是重要基础。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处长仲锦介绍,江苏是最早开展社区和村委会选举直选的省份。进入2011年,江苏基层社区换届选举已历经九届。去年,有15327个村民委员会组织了换届选举,选民参选率高达93.77%。各地都在条件成熟的地方扩大实行“无候选人一票直选”的范围,去年有2700个村实行“一票直选”,比上届提高5.2%。其中,太仓成为全国唯一一个连续三届实现100%“海选”的地区。
选民参选率高、选举成功率高、村委干部交叉兼职比例高、一次直接选举比例高、所有村实施村务公开、95%以上的村建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制度……可以说,江苏基层政权建设的多项指标都领跑全国。
法治,能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据社会调查测评,2011年,江苏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6.66%,比2009年提高了2.13个百分点。特别是2003年在全国率先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以来,江苏公众安全感连续8年保持全国领先位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绩效考核连续5年位居全国第一。江苏已成为中央充分肯定、群众广泛认可的全国最安全省份之一。
江苏法治建设工作一直走在全国前列。2004年7月14日,省委正式颁布《法治江苏建设纲要》;2008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大会,下发了《中共江苏省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2011年11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把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纳入《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评判指标,明确目标值为90%。紧接着,省委常委会确定把“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作为2012年度省委九项重点工作之一。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需要,江苏逐渐形成了与“两个率先”相适应、具有鲜明江苏特色的地方法规体系。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经济立法始终处于突出位置,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市场主体和市场秩序、反映市场经济要求的地方性法规,引导、规范和保障了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近些年,社会领域立法日益增多,推动了社会管理创新和民生改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涉及千百万农民切身利益,江苏在全国率先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明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确立应保尽保目标,建立资金筹集、使用和监管制度,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病有所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环境立法一直是江苏特色,成为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水库管理条例、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等亮点频出。
创新社会管理,让和谐之花开满大江南北
安定有序,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而当前的中国社会,已经进入矛盾多发期,如何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
10年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创新社会管理,切实提高发现、控制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民间纠纷,居间调解,无伤和气。江苏在全国率先设立各县(市、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基层法院(法庭)、公安派出所、交巡警大(中)队等处理矛盾纠纷相对集中的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逐步在全省形成了以县(市、区)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乡镇(街道)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村(居)、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节点、人民调解工作室为窗口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江苏积极探索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协调、司法部门指导管理、调处中心具体运作、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一个纵向延伸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横向覆盖各区域、各行业及社会管理各方面的调解组织网络已经建成。
2011年,全省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53万余件,调处成功率超过90%,实现了信访问题、群体性事件全面下降,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
社区是社会的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南京市建邺区,一个社区内由政府买岗的社区工作人员有30人,分属街道、民政、劳动、计生等10多个部门,不能形成工作合力,工作效率低下。而且,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非常明显,过多的行政事务使之无暇服务群众。深层矛盾“逼”出了社区体制大变革:“一委(社区党委)一居(社区居委会)一站(社区管理服务站)”的社区管理“建邺模式”,让居民“直选”和“海选”完成换届的社区居委会基层社区组织新架构,让社区居委会成为社区群众的“代言人”,组织居民自治,并收集民情,自治职能得到了回归。
“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创新模式,实质性地解决了政府服务职能向社区延伸的问题,同时也调动了居民自治的积极性。去年3月30日,由中组部、民政部、中国社会学会等组成的专家组调研南京建邺区社区管理架构,认为“该区社会管理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建邺经验,具有推广价值”。
如今,“三位一体”又增加了“一办”(社区综治办)。全省城市和农村社区“一委一居一站一办”覆盖率已分别达到了50%和35%以上。从养老托幼,到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医疗计生、平安建设;从日常生活,到文教、体育、娱乐、残疾人康复,江苏社区的服务对象和内容不断扩大,做到了“敞开一扇门、能办万家事”,社区居民生活幸福指数不断攀升。
安徽阜阳人李标到苏州已经9年,去年4月1日,在苏州金阊区环卫所工作的他第一批从苏州公安机关领到了居住证。截至今年7月13日上午9时,苏州全市居住证累计受理量已达637.5万张,制作下发611万张,已实现符合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居住证发放全覆盖。
从传统的暂住证制度到居住证制度,不仅是名称之变,更体现了理念之变。苏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黄清介绍说,与暂住证相比,居住证更具人性化,它淡化了户籍管理的概念,还可以全省通用。更重要的是,持证流动人员可以在教育、卫生医疗等方面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等或基本同等的公共服务。
居住证制度已从苏州向全省推广,计划到2013年基本完成全省流动人口居住证集中换发工作。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服务管理,江苏现有流动人口1600多万,如何管理和服务好这类人群,是社会管理中的新课题。目前,全省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在社区(村组)等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为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全省配备专兼职协管员7.3万名。通过信息化手段,借助房屋中介采集暂住人口信息、流出地流入地信息交换等做法,实时采集流动人口信息,逐步建立以证管人、以业管人、以房管人等工作机制,既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又提升了治安管控能力。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支撑江苏永续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个基本特征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0年来,江苏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把节能减排作为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铁腕治污,刚性降耗,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同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生态环境质量大为改善,发展的可持续性显著提升。
生态江苏,如诗如画。从“环保优先”,到“让生态文明成为江苏的重要品牌”,江苏可持续发展的轨迹清晰,步伐矫健——
省政府2004年专门制订《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10年省委省政府召开生态省建设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明确要求到2020年在全国率先基本建成生态省;2011年4月,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提出,使生态文明成为江苏的重要品牌;2011年11月,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更大力度建设生态文明”。
“‘更大力度’,彰显出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更高要求。”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说:“江苏把生态文明放在了突出位置,在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中,整个生态环境占的比重高于小康指标体系的权重。这是江苏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意义十分重大!”
“我省人口密度全国最大,人均环境容量全国最小,单位国土面积工业污染负荷全国最高。能源消耗量大、资源自给率低、环境承载力弱,单位国土污染物排放强度高是江苏特殊的基本省情。”省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处长张金国说,“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是我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突出问题。”
“生态文明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南京晓庄师范学院院长王国聘教授说,“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一方面有利于倒逼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江苏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另一方面有助于建设一个青山常在、碧水长流、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绿色江苏。”
“既要把经济发展上去,又要把污染总量降下来。”站在新起点上,江苏迎难而上,不懈追求,探索出一条既要经济发展,又要生态财富的科学发展之路。
“过去5年,江苏把节能减排放在第一位,从实践看非常有效。”陈蒙蒙说,“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环保投入相当于“十五”的近3倍,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连续五年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持续改善。
“2010年江苏省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20.45%,完成了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约束性目标,比全国平均下降率高1.35个百分点,江苏省政府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张金国说,2011年全省单位GDP能耗比上年下降3.52%,好于全国平均水平。
江苏在生态建设上的创举也令人瞩目:率先把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太湖流域在全国率先启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转移支付机制,实施环境资源区域补偿办法;建成全国第一个环保模范城市,创建了第一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和国家生态市;全省共有国家生态市县17个,占全国总数的45%,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20个,国家级生态乡镇238个、国家级生态村44个。生态示范创建领跑全国。
“十二五”期间,是江苏全面实现小康并向基本现代化迈进的重要时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把更大力度建设生态文明列为今后5年全省为之奋斗的中心任务,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指标在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中的权重,树立科学发展的鲜明导向。江苏将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施“蓝天工程”、打造宜居环境等七个方面实现“新突破”,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为又好又快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坚实的环境保障。□
(作者单位: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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