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是科学发展之本、率先发展之要、和谐发展之基。10年来,江苏省委、省政府始终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出新的政策举措,浓墨重彩描绘着民生画卷。
升华执政理念
奏响民生幸福的强音
江苏省委、省政府充分认识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既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推进江苏发展的强大动力,因而在工作部署中不断升华执政为民的理念,奏响民生改善的强音。
早在2001年,省第十次党代会就明确提出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引人注目地把“富民”置于“强省”之前,显现出江苏在发展指导思想上开始有了历史性转变。此后,江苏的“全面小康”就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定语”:不含水分、人民群众得实惠、老百姓认可的全面小康,“富民优先”作为全面小康的核心指标,引导各级干部把富民当作最重要的工作和最过硬的政绩。
2006年举行的江苏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富民是执政之要,也是强省之基。要把富民作为全面小康的核心要求,放在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优先作为发展目标,加快提高江苏人民生活水平。
2007年11月召开的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指出,要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每年突出几个重点,兴办一批实事,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活每年都有新改善,一年更比一年好,使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普惠于民,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也就是从这一年开始,每年人们都能从省政府工作报告中读到一项项扎扎实实的民生举措。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十件实事,今年已进入第六个年头。
2011年8月,江苏在全国率先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形式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意见》,将“民生幸福”具体化为“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和“六大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普通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将增进民生幸福作为一项工程,这是站在发展战略的高度系统谋划民生发展问题,第一次将以往偏重于理念、定性的东西非常明确地量化提出,为江苏未来民生发展勾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
2011年11月,江苏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了江苏要于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同时率先提出《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试行)》。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30条指标每一条都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需求紧密相连,都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0年来,省委、省政府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民生保障,像落实经济指标一样落实民生任务,将增进民生幸福贯穿于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全过程,实现了经济发展与民生幸福同步提升、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同步提高、富民与强省有机结合。
增加居民收入
提高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幸福是人的主观感受,每个人对幸福的理解不同,感受也大不一样。但对大多数老百姓而言,基本幸福感和满意度首先来自于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收入能够不断地有所增加。
基于此,10年来,江苏各级党委政府从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出发,坚持办好民生实事,广辟增收渠道,以农民增收、职工工资增加、困难群体帮扶为重点,促进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让城乡居民切身感受到收入年年都有新提高、生活年年都有新改善。特别是自去年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以来,各地努力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着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积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收入分配决策、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促进职工工资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稳步增长。
居民收入的实际增长效果一直是关注的重点。在过去的10年中,我省多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调整为1320元,二类地区为1100元,三类地区为950元,有效提高了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我省还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完善和创新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测预警三项基本制度,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发布制度,今年夏天,又首次发布了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我省积极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率先制定了国内首份评价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专门标准,将“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分配决定机制和工资水平调整机制”作为评价内容之一,引导和促进企业在劳动生产率、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合理增加职工工资。此外,在贯彻落实中央的种粮直补、取消农业税等惠农政策的基础上,还出台了多项增收减负政策,积极发展高效农业和非农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
扎实的举措带来显著的成效,收入稳步增长是很多人这些年的直接感受,统计部门的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2002年,江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178元,2004年跨过万元大关,达到10482元;2007年相比2002年则是翻了一倍,达到16378元;2011年增加到了26341元,相当于10年前的3倍。与此同时,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也以同样的速度增长,2002年只有3996元,2011年增加到了10805元。值得关注的是,2011年江苏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了14.8%,而GDP增长了11%,居民收入增幅首次跑赢了GDP,今年上半年延续了这种好势头,财政收入、居民收入增幅都超过了GDP。可以说,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这一曾经的愿景正成为江苏大地上的生动实践。
建设“六大体系”
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民生幸福不仅要体现在增加群众收入上,而且应该让老百姓全方位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此,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确定,大力推进包括民生幸福工程在内的“八项工程”,并把构建和完善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这“六大体系”作为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基础和核心。
建设“六大体系”,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长远和根本性的作用。省委、省政府决定加快构建和完善“六大体系”,其目的就是对保障和改善民生进行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长效化推进,在全省基本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系统化设计,就是统筹考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各个主要方面,加强科学规划和整体设计,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体系的完整性、系统性、协调性。制度化安排,就是高度重视制度建设,着力健全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为保障民生体系的统一、协调、高效运转提供有力的制度保证。规范化建设,就是在建设目标上充分考虑江苏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指标内涵,在建设过程中实行工程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力求体系建设定位准确、操作规范。长效化推进,就是按照循序渐进、积极作为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形成一种常规的、长效的机制,确保体系建设每年都有新进展、5年实现大突破。
近年来,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六大体系”建设进展情况良好,老百姓从发展成果中分享到的好处越来越多。
社会就业更加充分。城乡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省连续7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百万;重点群体就业得到充分保障,去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年末总体就业率达95.3%,大力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今年3月末全省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1805.1万人,全省连续57个月保持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创业带动就业取得新的突破,积极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型示范城市等试点示范项目建设,目前全省已建立各类创业园区354家、创业孵化基地992家。今年6月,为全省劳动者开通了“江苏就业e图”,这是江苏创新建设的新型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它采用卫星定位技术,以电子地图的形式直观展示全省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创业指导机构和重点招聘企业的分布位置,并提供企业招聘需求等各类信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互联网或智能手机登录“江苏就业e图”,进行个性化搜索,“足不出户”即可获取便捷、优质的就业信息服务。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我省出台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意见,填补了制度空白,有11个省辖市于去年底实施了城乡一体的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省基本形成了覆盖城乡所有人员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8年以10%左右的幅度上调,目前全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815元。新农保、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通过降低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比例、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建立二次补偿机制等方式,医疗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陈颐认为,江苏的社会保障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具有江苏特色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基本建立,基本上覆盖了省内各类群体。
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初见成效。立足于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创新模式,我省着力构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机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尤其是做好向两头延伸和拓展工作:一方面,全面加强学前教育;建立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全面加强继续教育,搭建灵活开放的终身学习“立交桥”,近期拟建设标准化社区学院11个,标准化居民学校612个。
基本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进展迅速。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得到完善,近年来,完成经济薄弱地区100所乡镇卫生院、12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房屋建设项目,以及全省200所乡镇卫生院、经济薄弱地区8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配置项目申报工作。全省遴选建设省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地104家、社区基地241家,目前,2786名学员(约占全国在培学员总数的1/3)正在各基地接受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深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有38个县(市、区)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推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率先推开新农合支付制度改革,做到机构和病种全覆盖,为全国新农合改革探出新路。全省新农合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已在63个统筹地区开展了混合支付方式改革(占统筹地区的77.8%),全省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3.92%。
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有序开展。“十一五”期间,江苏大力开展住房保障工作,共形成住房保障能力89.5万套,住房保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和租赁补贴应保尽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租赁补贴应保尽保。2011年,我省自加压力,共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45.3万套(户),是国家下达任务数的112.9%。为实现保障房目标,这一年,省政府研究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73号政府令),在全国省级层面首先提出了构建住房保障体系的意见;这一年,省市县财政投入及按规定渠道提取资金合计150多亿元,通过银行贷款、信托投资等渠道筹集370多亿元,均创历年之最。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全省基本形成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自2009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已累计建成标准化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535个,形成了机构运作、虚拟养老、集中居住、应急服务、志愿服务等五种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得到充分彰显;同时,出台一系列补助措施和优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全省养老床位数量已经达到32万张。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实现新突破,全面建立了高龄补贴制度,全省212万80周岁以上老年人普遍享受尊老金待遇,其中4650名百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省级补助300元,老年人幸福感大大增强。
民生是永恒的话题。过去10年,江苏在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个价值目标的同时,一直在努力搭构着通往民生幸福的坚实桥梁。当下,全省人民正全方位收获着改革开放的成果,体验着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精髓。我们坚信,在从“第一个率先”奋力迈向“第二个率先”的科学发展新征程中,江苏人民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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