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 在收入倍增中增进
●幸福 在社会保障中安享
●幸福 在就业创业中实现
●幸福 在多彩生活中体现
●幸福 在公益道德中升华
幸福在哪里?对这个永恒而又常新的话题,或许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见解和个性回答。有人认为幸福就是拥有充足的物质财富,有人认为幸福就是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有人认为幸福就是大家都健健康康、和谐美好,也有人在帮助别人中感受到了幸福……对于执政者来说,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既是使命和责任,更是考验和挑战。江苏从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要入手,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服务,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让我们聚焦一幕幕幸福场景,见证幸福江苏的精彩绽放。
幸福:在收入倍增中增进
【场景回放】2012年7月31日,南通市通州区的市民曹丽在自己的汽车美容店算账,脸上充溢着幸福的笑容。她说:“这几年人们的收入大幅增加,买车的人越来越多,我这个生意好做,收入也高了。”7个月来,她的毛收入已经超过10万元。曹丽通过交个税的事讲述自己的增收历程:“2010年,我收入刚好12万元,交了一万多一点的个税;去年收入15万元,交了18000多的个税。交得越多我越高兴,因为这说明收入也越高呢!”
增收带来的幸福不专属于城市居民,丹阳市司徒镇杏虎村农民吴风梅也体验到了这种幸福感。2000年,她家许多土地抛荒,一家全年收入只有六七千元。2001年开始,她在政府的支持下开始种植水蜜桃,现在已经有十几亩桃园。“以前要在城里买房子想也不敢想,现在我们在丹阳市区帮孩子按揭买了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说到这里,吴风梅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
【核心提示】曹丽和吴风梅的幸福,源于收入的提高,也就是家庭财富的增加。研究表明,家庭财富是反映我国居民物质生活条件的主要指标,较好的家庭财富状况自然会提供较好的生存基础和发展机会,幸福指数较高;较差家庭财富状况的居民通常会因物质条件的限制,只能得到较低层次的生活基础,成长、发展的机会也很少,幸福指数较低。因而,家庭财富是居民生活幸福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让人民幸福,首先要千方百计提高居民收入,让他们的钱袋子鼓起来,以此打牢幸福生活的物质基础。
【实践链接】长期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把富民优先作为发展第一导向,大幅提高了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去年,我省又开始着手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并将这一计划确定为民生幸福工程的基础和核心,作为最大的民生实事来抓。其中,突出农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四个群体”增收,尤其把农民收入增加作为居民收入倍增的重中之重。为此,我省通过稳步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大力提高城乡居民经营性收入、创造条件让城乡居民拥有更多财产性收入以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具体措施,确保如期实现居民收入倍增目标。2011年,江苏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分别突破2.6万元和1万元。同时,农民收入增幅连续两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随着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不断推进,渐渐鼓起的钱袋子将为人民的幸福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财富支撑。
幸福:在社会保障中安享
【场景回放】在许多人眼里,拥有一套舒适的住房,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幸福就近了。孙丽君老人就是在住房保障中收获了幸福。2012年1月,年过七旬的她从镇江市金山街道“棚户区”搬进了新城花园——地处南徐新城核心区的安置房配套小区。老人坦言:“以前我那个破房子太小了,环境乱,灰尘大,尤其是下雨的时候,污水直接漫到家里……”从拿到安置房钥匙开始,孙丽君的心里就一直偷着乐。如今搬到新家,感受到处处流淌着的温馨,她感觉生活很幸福,天天都是美滋滋的。
如果生病的时候,看病不方便、医药费太贵,也难言幸福。南京市白下区蓝旗新村的退休老人朱秀英没有这个烦恼,她只要揣1块钱就能去看病了。现在,在南京的基层医疗机构里,一般诊疗费的标准为每次10元,医保基金报销后,个人只需自付1元。朱秀英老人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病,药是基本药物,诊疗费只要1块钱,并且社区医生熟悉她的情况,看病便宜又方便。
【核心提示】舒适的住房、便宜的医疗,这些生活条件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品尝到了幸福的味道。这些条件尽管不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在幸福大道中,和住房、医疗处于同等重要地位的还有养老、基础教育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基础性生活保障。有调查表明,在不幸福的人群中,这些基础性保障不足者所占比重较高,这说明基础性保障不足仍是造成人民群众不幸福的重要原因。人民群众只有摆脱了生存危机以及无房可住、无钱治病、无人养老等困境后,才有可能品尝到幸福的味道,否则,幸福仅仅是一种奢望。因而,如果说让人民群众拥有丰富的物质财富是在增加幸福的积极因素的话,那么,提供上述基础性保障则是在减少影响幸福的消极因素。
【实践链接】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解决上述民生问题,始终把民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民生幸福工程中,注重加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体系化建设,进行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建设、长效化推进,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卫生体系、住房保障体系、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等,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新路子。在当前的创新实践中,各地结合实际创新体制机制,探索民生工作新路径,形成了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新模式、新经验,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幸福:在就业创业中实现
【场景回放】某重点大学2012年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葛鹏心情舒畅、干劲十足。由于平时表现比较突出,他毕业前就拿到了多家单位的录用通知。最终,葛鹏选择到南京某尾矿处理公司工作,目前月工资有5000元左右。他激情满怀地对记者说:“这是我喜欢的工作,公司前景比较好,也能充分发挥我的专业特长,未来的发展空间会比较大。另外,我喜欢南京这座具有浓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城市。在这里工作,尽管相对忙碌,但幸福快乐。”
在宝应县泾河镇刘上村,大学生村官陆书永演绎着与葛鹏不同的幸福故事。几年前,南农大毕业的他,在刘上村建起大棚蔬菜及出口蔬菜种植基地,注册了扬州福宝园艺有限公司。如今,公司种植面积已达到500亩,有工人30人。陆书永充满信心地说:“目前,这个项目已吸引60个农民就业,帮带了100户农民脱贫,我认为我的人生价值在广阔的农村得到了体现。”
【核心提示】就业是民生之本,促进就业是安国之策。有调查表明,在选择“很不幸福”这一选项的人群中,面临就业问题的人数占有较大比例。可见,拥有一份理想的工作,是享受幸福必不可少的基本条件。对于大学生群体而言,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对于开启幸福人生更具有基础性的价值。然而,近年来,受到国内外经济状况的影响,大学生群体面临严峻的就业形势。帮助大学生群体找到理想的工作,是摆在党和政府面前的一道必答题。就此而言,应届毕业生葛鹏因找到理想工作而幸福固然值得肯定,而大学生村官陆书永的幸福经历更具现实意义。陆书永在毕业后选择投身农村、服务农村,并在农村创业,这不仅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也解决了身边其他人的就业问题,这种幸福更具时代价值。
【实践链接】江苏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关注大学生就业问题,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大学生就业,帮助大学生走好幸福人生关键一步。这些措施主要包括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支持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和技能培训、帮助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等。其中,通过减免税费、加强创业能力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等方式,破解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经验缺、能力弱、融资难等问题,切实有效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开发就业见习岗位等方式,支持经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近3年来,江苏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率都在90%左右,实现了预期提出的大学生就业比例走在全国前列的总目标。
幸福:在多彩生活中体验
【场景回放】家住淮安市北京新村的王大妈高兴地介绍自己的文化生活圈:从她家出发,3分钟能到夕阳红广场锻炼身体,和票友们唱戏;5分钟能走到图书馆,看书听讲座;8分钟能到区老少活动中心,打打乒乓球;顶多15分钟就能走到荷芳剧院,看戏听小品……这15分钟的文化生活圈,使王大妈的幸福感大大提升。
同样在淮安,清河区河堤路社区的老百姓在创作中体验幸福。他们自发组织成立诗社,有声有色地开展各类活动,不少社区居民用诗词抒写社区新人、新事。经常参加诗词活动的居民老韩说:“以前总觉得没事干,现在大家经常聚在一起,又写诗又朗诵,整天乐呵呵,心情好得很。”在当地,家家门前贴的对联多为老百姓自己创作。路边老刘家门框上贴着这样一副对联——上联:“大文化谱写盛世歌”;下联:“老百姓乐享盛世福”。
【核心提示】追求幸福的过程,就是满足人民群众各种需求的过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老百姓不再为物质生活条件而担忧,但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在不断提高。其中,一些人出现精神焦虑、孤独感、被孤立感等问题,享受幸福生活的精神障碍重重。这凸显了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与供给不平衡,呼唤政府尽快提高精神文化产品的供给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要。研究表明,拉美国家遭遇到的“中等收入陷阱”,不仅仅是经济上的陷阱,更是文化上的陷阱。在今日中国,文化越来越成为改善民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老百姓幸福指数的重要衡量尺度,成为人民生活质量的显著标志。
【实践链接】江苏在大力实施文化建设工程中,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全体人民成为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发展成果的享有者。一是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继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和文化服务示范区建设,打造城市“15分钟文化圈”、农村“十里文化圈”。二是加快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鼓励文化单位开展面向农村的流动服务、网点服务,推动送书送戏送电影下乡、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三是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硬件设施广覆盖的同时,更加重视软件建设,努力提供更具针对性、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服务。加强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培育基层特色文化品牌。这些系列举措的实施,有助于逐步提供优质、均等、便捷的公共文化服务,保证人民群众在内容丰富、类型多样的文化活动中体验幸福。
幸福:在公益道德中升华
【场景回放】潘红娣没有多少收入,但她却很幸福,因为她拥有不一样的幸福源泉。她是无锡市滨湖区太湖街道南湖社区居委会副主任,长期兼职社区禁毒戒毒社工。在她眼里,帮助吸毒人员及其亲属脱离毒害,是最大的幸福。潘红娣总说:“看到戒毒人员和其家属满意离去的背影,我感觉自己很幸福。”
82岁的常州老太太夏云秀具有大致相同的体验。她是一位退休教师,捐款3万多元专用于帮困助残,还捐赠一万元成立慈善基金。在常州“道德讲堂”中,她的善举广为传颂,带动了一批普通热心民众加入。现在,她的慈善基金已经超过10万元,同时她还每年从退休金中拿出5000元来做慈善。这位老人曾冲着各大媒体自信地说:“看我身体好吧?我奉献,我健康,我快乐!”
【核心提示】“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对于这个谚语,许多人都曾有体会——在关心、帮助别人的同时,自己也收获了快乐、幸福。如果只懂得索取,而吝啬自己的付出,幸福也会悄悄远离。从增进人民幸福这个角度看,这至少告诉我们两个道理:第一,道德是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幸福作为一种主观体验,尽管需要物质基础的保障,但也离不开基于人生价值的自我认同。当一个人把德性作为自己的追求并得以实现时,便会获得社会舆论的赞赏和自我良心的肯定,内心充满价值感,进而获得精神幸福。另外,对于物质财富的追求,也必须取之有道,否则也难以获得内心的认同以及精神的幸福。第二,幸福观需要正确的引导。有钱不一定就有幸福,财富和幸福不一定成正比,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幸福观的差异。幸福观是人们世界观、人生观的反映。不同个体的成长背景、教育经历、社会阅历等有所不同,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不尽一致,由此产生的幸福观也有不同。作为一种主观认识,幸福观需要正确引导。引导正确的幸福观,是党和政府在幸福建设中的新要求。
【实践链接】在幸福建设中,江苏注重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社会大众,不断提高公民素质,塑造社会成员良好的道德风尚和价值追求,努力让每个社会成员都正确定位幸福、深刻理解幸福,把个人的幸福融入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中去,更多地为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整体幸福感。其中,先进道德典型的宣传、定期发布的“江苏好人榜”、常州的“道德讲堂”等典型做法,有助于形成团结互助、友爱和谐、积极向善的社会氛围,使人民群众在道德实践中习得人生真谛,真正收获快乐和幸福。这也有效实现了个体幸福和整体幸福的统一,使幸福江苏建设升华到新高度、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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