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2-12-07     稿件来源:《群众》杂志     作者:徐建兵 周 勇    

  中央和省委对农业科技工作十分重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作了重要部署。盐城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对农村工作十分重视,在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的强力推动下,农业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业科技人才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在盐城市农委的指导下,我们在盐城的部分乡镇进行了调查,发现了一些在全国乃至全省带有共性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人才结构不合理,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新情况不适应。从业结构以种植、养殖业居多,缺乏科技型、管理型、服务型人才,农业技师尤为稀缺,不能适应现代农业从单项技术到集成技术、分散种植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转变。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绝大多数农业科技人才在40周岁以上,学历结构以初中及以下人员比重较大,影响了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科技推广以及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人才作用不突出,与服务指导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新要求不适应。一些农业科技人员知识储备不够、更新不快,对农业新品种、种养新技术、农产品质量检测等不熟悉、不内行。农业科技服务方式仍在延用自上而下的技术传递模式,服务不能实现上中下游贯通、产前产中产后有效衔接,也不能满足农民追求市场效益最大化的需求。人才管理不到位,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不适应。农业科技人员管理机制不健全,造成人才引不进、用不上、留不住。对农村实用人才缺乏有效组织协调,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难以形成合力。农业科技开发工作,缺乏配套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扶持。

  出现上述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认识偏差,对农业科技人才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和扶持。二元经济结构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下降的现状,容易使一些干部形成认识上的偏差,影响了农业科技人才工作的发展,没有像重视其他领域科技人才一样重视对农业科技人才的开发、培养和使用。二是素质失衡,农业科技人员缺乏相应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技能。随着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科技人才素质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人才结构上的失衡,越来越制约着现代农业向深度拓展。三是机制缺陷,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缺乏内在的动力和保障。农业科技人才工作逐步从计划管理向市场配置、从传统管理模式向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转变,没有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各地农业生产发展水平及发展特色相匹配的农业科技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缺乏内在的生机和活力。

  面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树立新理念,拓宽新思路,制订新政策,建立新机制,努力使农业科技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

  创新思路,加大开发、优化、整合农业科技人才资源的力度。随着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科技服务内涵在拓展、服务领域在延伸、服务方式手段在改变。各级政府应以新视野、新举措,加大开发、优化、整合农业科技人才资源力度,努力建设一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与本地农业发展方向、发展特色相匹配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通过开发,着力解决农业科技人才相对短缺的问题。应充分挖掘人才资源,努力提高农业科技人才总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建立高端人才、特色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积极引进适合本地农业产业发展的紧缺人才;加强与涉农高等院校合作,努力培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急需的高素质专门人才和具有行业领军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规模,通过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等,采取多途径、多渠道、多方式积极培养农业实用人才,不断扩充发展农业科技人才队伍。通过优化,着力改变农业科技人员服务能力不适应的状况。在人才素质上,应坚持教育和培训“双轮”驱动,着眼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构建农业科技人才多元化、终身化培训体系。要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系统,对农业科技人员因地制宜地开展岗位培训。在人才结构上,应围绕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外向化,注重增加信息、管理、营销、加工等专业高层次短缺人才,逐步做到各类人才齐全、结构科学合理。在人才发展上,应着眼未来与长远,努力形成适应现代农业持续发展、充满生机活力和后劲的人才梯队。通过整合,着力提升农业科技的整体效能。组建科技创新团队。依靠涉农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专家、学者,引进农业科技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发挥农业体系专业人才作用,成立科技创新团队,实现产学研有机结合,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创办专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以农业科技人员为主,吸收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农民合作组织带头人和农民经纪人一起创办各类专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更好地促进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办好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以农民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种植养殖大户为依托,办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各类基地,发挥其指导、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农业科技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效果,并引领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创新政策,营造有利于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良好的发展环境,是吸引、留住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关键因素。农业科技人员既是党和政府重视农业农村工作的受益者,也是惠农政策的传递者,担负的责任非常重大。因此要创新政策,积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鼓励和扶持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优厚待遇政策。要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切实改善农业科技人员必要的物质条件和经济待遇,实现在岗基层农业科技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相衔接,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保证工资足额到位并按照标准逐年提高。在养老、医疗、住房保障等方面应予优先安排,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实现优惠扶持政策。对积极推广应用农业新技术,农业科技新产品、新成果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龙头企业和种植养殖大户以及各类专业化农业科技服务组织,政府在项目审批、信贷发放、税收减免等方面应予优惠扶持,对推广农业科技做出贡献的农业科技人员给予特殊奖励。实现优先保障政策。农业科研项目经费应优先安排,提前划拨到位。公益性科技服务经费与农业科技人员教育、培训、管理经费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加大投入比重,从而保证农业科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创新机制,提供农业科技人才服务现代农业的有效保证。农业科技人才创新和发挥作用,要靠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来保证。当前,要进一步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人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人才创新和科技服务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完善人才管理机制。打破传统的农业科技人才管理模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满足农民多元化服务需求、有利于发挥农业科技人才优势、充满生机活力的人才管理机制。农业科技人员按照合理、自愿、协商的原则,可以健康有序地流动,保证各类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建立信息交流机制。信息是农业科技人员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通过建立农业科技资源共享的信息交流机制,帮助人们及时了解农业科技新动态、新知识、新技能,在信息资源共享中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实现农业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提供准确实用的农业科技信息,指导农业科技工作开展,农业科技人员要学会运用信息平台,做好服务“三农”工作。强化业绩激励机制。对爱岗敬业、技艺精湛、长期从事农业科技工作做出显著业绩和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群众公认的农业科技人员给予重奖。在职称评定、荣誉授予、补贴发放上给予倾斜,在培养提拔使用上予以优先安排,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农业科技人员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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