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中心任务,就是要解决科技和经济相结合的问题,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增强企业创新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寻求增强企业创新能力的具体实现路径和工作着力点,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是摆在各级科技部门面前重中之重的任务,也是对科技工作的最大考验。
一、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是重大的战略性任务
党的十六大以来,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科技力量布局和科技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市场导向的创新格局在发展中日益完善。新时期,我国科技改革发展面临的最为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就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发展真正转向创新驱动的轨道。企业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只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才有根本的力量依托。
温家宝总理指出,企业强则国家强。纵观世界,国家实力往往是由大批具有创新实力的企业来体现的,企业创新能力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发展前景。早在2006年制定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但目前我国企业的整体创新能力仍不够强,科技与经济脱节的现象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中型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不到1%,而发达国家普遍已达到2.5%~4%。我省是医药大省,产销利均居全国前列,可是全省医药企业年研发投入之和仅为21亿元人民币,占销售收入的1.5%,而罗氏制药2009年的研发投入为87亿美元,占其销售额的19.4%,诺华公司为70.6亿美元,占销售额的16.7%,差距明显。即使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江苏企业的平均研发投入强度、户均效益、创新产出等指标也仅列中游位置,与经济大省、科技大省的地位很不相称。因此,必须切实将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摆在事关全局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大攻坚克难的力度,加快建立企业主导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科技改革发展迈出更大步伐,确保自主创新能力在更高起点上实现新的跨越。
二、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这是由企业的市场属性所决定的:企业直接面向市场,其主导的研发活动针对性最强;企业最能够将各种技术整合集成,而高校或研究院研制的单项技术往往呈碎片状,有的是技术孤岛,难以迅速产业化、商业化;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也保证了研发的效率和效能。因此,在产学研用合作中,企业应起到主导作用。在现实中,很多科技成果之所以不能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企业和高校、研究院所在角色定位上存在一定的缺位、错位。国际上也有这样的教训,像南美洲的一些国家长期以来不注重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政府基本不支持企业的创新发展,导致本土企业创新能力薄弱,经受不住国际竞争的考验,造成经济长期停滞不前,加之社会分配关系处理不当,形成了经济学所称的“拉美陷阱”。
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强调企业要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应用的主体,“四个主体”中,决策是方向、投入是保障、组织是过程、成果转化是目标,这大大丰富了技术创新主体的内涵,凸显了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理念。
一是企业应成为技术创新的决策主体。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企业更能够敏锐识别市场对创新的需求,更能够准确把握创新方向,这恰恰是确保技术创新目标实现和价值实现的前提。不少地方官员往往喜欢帮助企业决策,鼓励企业盲目扩张规模,造成产业同构、产能过剩。应把政策服务的着力点更多地放到增强能力、引导需求、提升层次上,真正让技术创新的决策权交给企业依据市场规律去决定。
二是企业应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研发投入有一定的风险性,政府应着重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增强企业投入信心,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技术研发活动。江苏在全国较早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从2004起,共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839个,省财政资助经费83.7亿元,带动社会新增投入1088亿元。累计开发5000多个目标产品,实现销售收入4000多亿元,利税700多亿元,有力促进了战略性新产业和一大批高科技企业的快速成长。
三是企业应成为创新活动的组织主体。技术创新的本质是把发明或成果引入生产,形成新的生产工艺和市场需要的产品,或者是形成新的整体解决方案和新的商业模式。这一过程的组织实施,由企业主导最为合适。应大力推动人才、技术、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企业主导产学研结合的鲜明导向。
四是企业应成为成果转化的主体。成果转化是一切技术创新的目的和归宿。科技成果要对发展有贡献,必须使其产业化,因此科技成果的最终受体也只能是企业,而转化过程也必须以企业为主导。应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导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的集成支持,不断培育新的增长点。
当然,强调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也应防止两种倾向:不能仅仅认为企业独立承担技术创新任务就是确立了主体地位,而是要形成企业主导、产学研各方力量协同创新的发展格局;不能仅仅认为突出主体政府就应该多给项目、多给经费,而是要从机制、政策、导向入手,真正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三、加快构建企业主导的技术创新体系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创新的突出问题,优化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开创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驱动发展新局面。
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性作用。推动大中型工业企业全面建立研发机构,并和日常生产的工艺、检测机构相分离,像温总理要求的那样,不仅要出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品牌、新的知识产权,而且还要出新的产业模式和经营模式。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创建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国家重点实验室,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支持科技小微企业依托技术合作单位,开展深度产学研结合。坚持开放式创新,支持企业更多地参与跨国技术研发或转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新建或并购等多种形式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吸纳国际化的高层次人才,积极融入全球创新体系。
充分发挥高校院所的科技创新源头性作用。在新一轮科技体制改革中,高校院所要自觉服从、主动服务企业的创新需求,调整学科设置和研究方向,使其紧贴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强产学研合作载体建设,重点发展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产学研各方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整合创新资源,联合开展攻关,实现创新要素与生产要素在产业层面的有机衔接。引导企业介入高校院所早期研发,构建利益共同体,形成合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性作用。政府的主要职责就在于构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加强产业政策、人才政策、社会发展政策和科技政策的协同,发挥供给侧和需求侧的不同效用。要注重建立良好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完善风险投资、天使投资、产权交易市场等,引导金融资本服务企业创新发展。大力推动科技咨询、企业孵化、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业发展,提升科技社团、协会的组织功能,建立并完善专业化、社会化、特色化的科技服务体系。要注重建立良好的竞争监管环境,实行比较自由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护合法权益。要建立良好的创新政策环境,认真落实和完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重点创新政策,进一步加强政策创新,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企业创新创造积极性。□
(作者系江苏省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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