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留有田园风光

发布时间:2013-05-01     作者:曹乾石    
 近日去几个新村里转转,只见中央一个休闲广场,四周居民住宅楼林立,外围一圈环带水泥路,一排行道树……几个新村都是一个“版本”。昔日的小河填平了,村头的大树搬走了,一口口老井掩埋了。在这样的“新村”里,田园风光消失了。

  笔者看了这样的“新农村”,欣喜之余却有些担忧,城乡一体化不等于城乡一样化,村庄改造也不能丢掉农村固有的乡土风情、空间风貌和生活特点,别让“城市小区”覆盖了“小桥流水”的江南水乡。那种套用城市小区模式用一个“版本”改造乡村,其手段是大拆大建、推倒重来,小区“洋化”,大而无当,这样的“农村现代化”,其实是“乡村城市化”,城不像城,乡不像乡,不但投入大,耗资多,浪费惊人,也割断了农村的历史和传统,遮蔽了田园风光,去掉了农民“心里的根”。

  当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城乡一体化,利用城镇的辐射功能,通过路、水、网络、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输血”、“供氧”,改变乡村原有的破旧、落后、闭塞旧貌,提高农民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但乡村不是城市小区,它以服务集体经济、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半径为基础,集聚上要有个度,应更具乡村的特点,绝不可贪大求洋,一个村像一座“城”,因为自有上一级的乡镇配套为其服务,不必面面俱到,一应求全。所以,各地在镇村布局中,要实事求是,合理规划,乡村要更像乡村,除了延续农村自然风貌,建设标准和配套要按照江苏省出台的三句话18个字的指导意见实施,就是“建设配套适宜,环境自然整洁,乡村风情浓郁”。说到底,这就要求各地在新农村建设实施中,配套满足功能不需高档化,环境自然而毋须人工雕琢,乡村的风情风貌、民族传统不能丢。乡村原有的古树不能搬,名宅不能拆,老井不能填,石桥不能毁,这些都是老祖宗遗留下来的宝贵财富,要加倍保护。只有这样,改造后的新农村田园风光依旧,风情风貌更美,村头的古树,河上的石桥,老宅的古井,多少年还让人魂牵梦索,留住弥足珍贵的记忆。这样的新农村,才是人们期盼居住的“人间天堂”。□

  责任编辑:刘 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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