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文艺创作有三个鲜明特点:一是文艺创作总体数量稳中有增。据不完全统计,4年来(2009年至2012年上半年),我省共创作生产电影70部、电视剧85部(2723集)、动漫259集(156606分钟)、舞台剧目140台、广播剧近百部,显示出较高的创作热情和旺盛的创作力。二是文艺创作水平日益提升。我省文艺生产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实力始终保持在全国第一方阵。2012年度,50多部作品荣获各类国家级权威奖项。在全国第12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评选中,9部作品获奖,在68家申报单位中总分位居全国第二,并已连续三届获奖作品门类齐全,实现满堂红。三是文化品牌效应不断放大。近年来,我省文艺作品不断引发社会关注和广泛热议,文化人才知名度持续增强。2010年上半年,《老大的幸福》、《利剑》等6部电视剧相继在央视一套、八套黄金时段热播,被影视界称为“江苏现象”。电影《秋之白华》、电视剧《人间正道是沧桑》、《我们的法兰西岁月》、《誓言今生》、舞剧《秀娘》、儿童剧《留守儿童》等一批作品得到了业界专家学者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小说《推拿》获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实现我省在此奖项上零的突破,文学苏军品牌再次叫响。顾芗荣获25届中国戏剧梅花奖“梅花大奖”,成为全国获此殊荣的6人之一。这一个个优秀作品与人才,为文化江苏增添了崭新的符号和亮丽的风采。
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按照十八大要求,更加深刻地反映火热生活,忠实地记录伟大的历史进程,激情地描绘时代的精神图谱,真实地表达百姓的心声,创作出具有江苏特质、中国气派、世界水平的精品力作,是全省广大文化工作者奋力前行的方向。面对江苏精品生产的总体态势,用更高的标准来对照和思考今后一段时期的文艺创作,我们认为,营造环境是前提,激发活力是关键,完善机制是根本。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对策、作出努力,不断推动全省文艺创作高原出高峰。
完善项目机制,增强文艺生产原创能力。进一步强化以项目带生产,以项目促繁荣的精品生产模式。本着“实施一批,准备一批,酝酿一批;从数量中求质量,从批量中求份量,从流量中求存量”的原则,注重创意选好一批题材,公正评选选出一批剧本,高效运行打造一批新作,质量至上成就一批精品。按照重大题材、重点题材、特色题材进行分类,根据准备程度、推动力度、时间进度,排出创作生产规划。省委宣传部每年确立几项主抓的重点项目,从创作初期就开始介入,全程主导、全程跟进、全程服务,力争产生一系列有份量、有含量、有当量的体现“江苏创造”的优秀作品。这些项目应当是一些题材宏大的、能以“三精”(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带来“两好”(社会效益好、经济效益好)的标杆性项目。同时,苏南、苏中、苏北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和文化特点,相应排出一批项目。省委宣传部带头抓,各市和省重点文化企业一起干,逐步形成原创作品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2012年,我省成立了省剧本中心。今后要切实发挥好剧本中心的作用,通过广泛征集,组织一批国内外优秀剧本,丰富精品生产的剧本储备,积极培养优秀编剧,建设一批创作生产基地,从源头上保证我省文艺创作的质量和水平。
完善扶持机制,确保重点作品不断涌现。当前,艺术生产领域正发生着深刻的变革。影视剧、舞台剧、动漫等都已步入专业化生产、产业化运作、科技化融合的时代,因此文化的集成化、要素的集聚化、经营的集约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切实加大对精品生产的扶持力度,实现文化资源的优化配置与整合,成为推动江苏文艺创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途径。一是抓好科学布局。根据各地的传统文化资源,通过省市联动、市县联动、体制内外联动,重新加以排列组合,分别形成若干个文艺创作的特色区域,实现整合发展、错位发展、优势发展。二是共建创作基地。加快推进南京溧水石湫湖和扬州甘泉影视基地建设,加强新金陵画派、新吴门画派、太湖画派和连云港、南通、徐州等地版画和儿童画创作基地建设,支持省作协泰州溱湖创作基地、宿迁泗洪创作基地、无锡惠山创作基地、苏州太仓沙溪诗歌创作基地和省文联高淳文艺家创作基地建设,通过组织省内外作家和艺术家来“看江苏、写江苏、唱江苏、画江苏”,进一步提升江苏文艺创作水平。三是促进多元发展。目前,全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的单位(含动漫)有346家,其中民企281家。要注重发挥和调动影视剧社会制作机构的作用与积极性,对那些资质好、绩效好、前景好的民营文化企业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必要的帮助与扶持,促使它们进一步成熟与壮大,真正成为江苏文艺创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四是继续实施《江苏重点文艺创作项目扶持办法》。进一步完善申报、评审、扶持、跟踪等一系列环节操作,更好地发挥其带动引导作用。五是积极创建展示平台。使各类艺术节、重大节庆文化活动、评比大赛成为文化建设成果展示的窗口,成为繁荣文艺创作的重要载体和手段。
完善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文化建设积极性。完善激励机制,是繁荣文艺创作的重要保障。近年来,省委、省政府设立了“紫金文化奖章”,奖励为江苏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作家、艺术家。2012年已经评出了第一批22人。2012年,省委宣传部出台了《江苏优秀文化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已有89部作品获得了奖励。同时,省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宣传文化主管部门,也纷纷出台了相应的各类奖励政策,为优秀作品、优秀人才的不断涌现提供了坚强保障。今后,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更多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形成全省上下共同聚焦文艺创作,共同给力文化创造的生动局面。
完善推介机制,扩大江苏文化品牌影响力。文艺评论与文艺创作是繁荣文艺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评价力度,竭力为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叫好、加油。一是设立评论资金。我省将拿出专门资金用于文艺评论工作,围绕全省重点文艺作品的创作、重大文艺项目的实施、重要文艺活动的开展,组织文艺评论工作者评介宣传,指导创作实践,为好的作品打开市场、构筑平台、提升知名度。二是建好评论阵地。积极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大对优秀文化产品的宣传力度。与高校及专业研究机构合作,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我省乃至全国文艺创作的发展态势与对策,组织好“长江杯”文学评论奖、江苏文艺评论奖等评选工作,让江苏文艺评论发出中国的声音。三是着力推荐精品。着重推荐文学苏军的优秀作品,支持江苏文学翻译工程,使江苏文学作品具有更大的反响空间。重点力推舞台精品巡演,为舞剧《绣娘》、儿童剧《留守小孩》、越剧《柳毅传书》、滑稽戏《青春跑道》等优秀剧目拓展国内和海外市场创造条件。四是不断推出名家、新人。举办“江苏中青年优秀文艺家”专场演出、专题展览与专版介绍,举办“群文创作优秀人才”的评选与作品的集中宣传,举办“未来大家”的评选活动,以此促进我省文艺人才不断成长,走出江苏,走向全国。□
(作者系省委宣传部文艺处处长)
责任编辑: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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