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建石
土地是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近年来,江苏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坚持“守土有责、护土有方、动土有据、用土有益”的工作准则,坚守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大力探索符合江苏科学发展实际的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新路子,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与土地开发利用的协调统一。
但改革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在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江苏和其他省(区、市)一样,面临着多重矛盾和挑战。如发展空间不足,供需矛盾突出,后备资源有限等。党的十八大报告在单独成章阐述生态文明建设时,首先提出要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的紧迫性,更好地统筹国土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优化城乡土地利用布局,为全省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坚实的国土资源保障。
促进节约集约利用。深入研究全省资源需求阶段性特征,增强资源调控的预见性和科学性。规范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探索适度拓展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的途径和办法。以“规划管控、计划调节、标准控制、市场配置、政策鼓励、监测监管、考核评价、共同责任”为主体,进一步健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制度体系,加强促进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政策设计。严格实行指标控制制度,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标准化建设,形成投资强度、产出强度等指标控制、考核评估标准体系。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加大统筹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控制开发强度,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守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环境三条红线,建设用地报批、开发区设立等,必须符合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统筹开发城乡空间、海陆空间和地上地下空间。围绕生态省建设目标,加强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推动管理改革创新。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有序推进“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体制机制;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探索多元补偿、维护权益问题。完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征地制度,以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统一土地市场建设、宅基地管理等为重点内容,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
推进国土民生改善。认真贯彻十八大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着力保障和改善国土民生,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即征即保、应保尽保、分类施保、逐步提高的原则,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确保被征地后生活水平有提升、长远生计有保障。强化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做到“应保尽保”。
规范开发利用秩序。坚持开发和保护并重,既合理有序开发,又持续有效保护。进一步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格局,努力营造依法依规利用资源的良好氛围。推进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建设,降低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率,提高发现率、制止率,严肃查处违法重点地区以及重大典型案件,严厉打击、切实遏制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未来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让有限的资源在无限的创新、管理中实现永续利用的最优、最大值,确保江苏在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又好又快地持续率先前行。□
(作者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人事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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