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营造创新友好环境

发布时间:2013-12-13     稿件来源:群众杂志社     作者:仲伟俊    

 

据报道,某集团创业和发展总体比较成功,但其创办的几十家高科技企业(涉及计算机、新材料、生物医药等行业),倒闭的倒闭,卖掉的卖掉,房地产上赚的钱不少都赔在这上面。

这个案例,或者并非个别现象。虽然近年来我国不断进行科技体制改革,科技创新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但创新友好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高科技企业的成长仍然艰难,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

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是事关我国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重大任务。近年来,在一系列科技创新政策的强力激发下,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积极性持续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但是,相比创新型国家,当前我国技术创新的企业所占比例还相当低,研发投入明显不足,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没有确立,这已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面临的最大难题。

为什么在各级政府持续多年出台大量的科技创新政策之后,广大企业技术创新动力不足、能力不强的问题还突出存在?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主要途径是什么?这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必须回答的问题。

理论研究和创新型国家的经验均表明:有什么样的发展环境,企业就有什么样的战略和行为选择。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和积极性,增强其技术创新能力,关键是政府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营造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良好环境,即“创新友好环境”。这应是当前我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

不同国家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创新友好环境的特征明显不同。从目前我国的情况看,营造企业的创新友好环境,关键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等经济发展环境,让企业有技术创新的良好收益预期,能获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二是要支持企业能有效获得技术创新需要的知识和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等资源;三是要让企业采取技术创新战略,能够比投资房地产、进行资本运作、多元化发展等其它发展战略具有更明显的优势,即让技术创新战略成为企业具有显著比较优势的战略。

营造创新友好环境面临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当前我国的创新友好环境没有形成,主要是由于经济体制、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和利益分配制度等方面还存在问题。这直接导致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能力不强,主体地位无法确立。

目前的经济发展环境不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目前我国企业面临的经济发展环境是,投资技术创新不如投资房地产、矿产业或进行资本运作来得回报快、利润高,相当一部分企业还可以利用廉价劳动力、拼资源消耗、低环境代价等获得快速发展的机会。同时,企业的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创新投入很难得到良好的回报。在这样的经济发展环境下,不仅企业的技术创新收益预期低,实际收益少,而且选择技术创新战略的比较劣势明显,很多企业自然不愿意走创新发展之路。

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不支持高层次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企业技术创新必须有高层次创新人才。而高水平创新人才短缺,留住人才困难,是当前我国企业技术创新面临的最大困难之一。这主要是因为到企业工作和退休后的收入不高,稳定性差,风险高,发展机会少,各种社会保障水平低。这些原因导致创新人才不愿意到企业工作,严重制约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利益分配制度让企业的税费负担重,企业很难有能力技术创新。一般而言,技术创新投入很难在短期内为企业带来大量的直接回报,属于为未来和长远发展服务的战略性投入。只有在企业具有了比较好的利润积累和一定的资本实力,并形成比较强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后,才能大量投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当前,我国企业的税费负担比较重,利润积累比较少,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种情况下,要让企业积极和大量投入开展技术创新是很困难的。

科技计划体制使得企业技术创新很难得到高校科研院所的有力支撑。在当前服务于企业和产业发展的科技计划制定中,科研需求的提出和项目申请指南编制、项目承担和成果验收往往都是以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为主进行的,是由同一个圈子的专家主导的。这种体制下,由于企业的研发人员参与太少,科技计划的制定与产业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容易脱节,部分科研项目远离企业和产业的现实需求。因此,虽然近几年从我国科技成果评价验收结论上看,产生了一大批被认为处于国际领先水平的研究成果,但真正原创性的科学发现和突破性的技术发明极少,产业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格局没有改变。科技计划体制上存在的问题导致当前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与企业和产业的发展需求结合不紧密,企业技术创新缺乏有力支撑。

政府和社会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手段单一,系统化服务能力弱。当前,发达国家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多种政策举措全面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以解决创新体系建设中的“系统失灵”。而目前我国各级政府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主要还在关注如何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和税收优惠,对激发企业技术创新必须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信息和技术开发及人才培训等服务考虑甚少,多类科技创新服务供给严重不足,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刚刚召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我国未来全面深化改革进行了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强调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未来我国推进各项改革,应该把加快营造创新友好环境摆在特别重要的位置,围绕营造创新友好环境综合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利益分配制度改革,让技术创新战略成为企业具有显著比较优势的战略。首先,通过税收等政策的调整改革利益分配制度,为创新型企业尽可能减轻各种税费负担,支持企业增强创新投入能力。其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保障企业发明创造的新技术和新产品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再次,严格遵照国家的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规范企业的发展行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另外,充分运用政府采购等政策,为自主创新产品创造更大的市场需求,获得更多的回报。最后,增强财政资金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透明性和公平性,让创新型企业能以最低的成本获得各种优惠政策的最好支持。

二是加快人事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向企业集聚。首先要加快改革各种社会保障制度,让高层次人才到企业,能够得到与到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水平相近的各种社会保障。其次要遵循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加快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建立高水平的人才市场,形成科学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使各类人才能通过流动和试错找到最适合自己能力发挥的岗位,实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人尽其用,通过人才的合理流动和科学使用促进人才向企业集聚。

三是加快科技体制改革,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优质的服务。首先,改革科技计划体制,对各级政府设立的各类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计划,要支持企业的研发人员在计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使这些计划与企业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更好地结合起来。其次,增强科技公共服务意识,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加快提升科技信息、人才培训、科技中介等方面的财政科技投入,加快建立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再次,改革科技金融服务体制,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民间资本大胆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进入天使投资、种子基金、风险投资等领域,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好的支持。

(作者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张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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