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化产业园区发展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4-01-23     作者:曹 蕾    

 

建设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江苏坚持把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作为发展文化产业的重要抓手和建设文化强省、实施文化建设工程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推进,全省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文化产业整体实力显著提升。近年来,相继出台了若干政策文件,加强政策引导,积极培育、壮大文化产业市场主体,有效发挥了园区(基地)的集聚作用、孵化作用和带动作用,促进了全省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省政府于20135月在无锡召开全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推进会,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我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园区(基地)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目前,全省建成和在建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超过200家,产业领域覆盖动漫游戏、工艺美术、文化旅游、创意设计、演艺娱乐、广播影视、出版发行等江苏优势产业门类,逐步形成了一批市场竞争力突出、具有一定规模、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骨干企业。

总的来看,我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规模实力明显提升,集聚效应显著增强,建设模式丰富多彩,骨干企业发展壮大,管理服务不断加强,发展态势喜人,走在了全国前列,已成为地区经济的重要支撑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同现代文化产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明显差距。一是规模不大,2004年至今文化部先后命名48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首批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我省无一家入选,缺乏像深圳华侨城、上海张江文化产业园等高集聚、高产出的规模化集聚区,与文化大省地位不相适应;二是功能不全,部分园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完善,产业链整合能力不强,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缺乏成熟的盈利模式和可持续发展机制;三是层次不高,一些园区(基地)基本定位不准,趋同现象严重,区域联动与合作效应远未体现,造成资源浪费和同质化竞争,借文化园之名圈地搞房地产的现象也时有出现,有些地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明显滞后。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这些问题,努力提升我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科学化与规范化水平。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要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主线,遵循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内容优先、创新引领的原则,以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条、扩大产业规模、增强产业实力为目的,以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重大项目、知名品牌为依托,以文化资源优势和技术经济优势为支撑,以体制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在全省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富有活力、效益明显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形成以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龙头、省市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为骨干、各地特色文化产业群为支点,共同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格局。

加强统筹规划,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调节作用,加强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统筹规划,及时矫正发展过程中的偏差。围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等重点门类,规划建设一批主业优势明显、综合效益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大的园区(基地),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集约化经营水平。在文化艺术领域,要抓住大运河申遗契机,整合开发大运河沿岸楚汉文化、淮扬文化、吴文化、金陵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加快建设徐州创意文化产业园、淮安古淮河文化生态产业园、宿迁运河文化城等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常州环球动漫嬉戏谷、扬州智谷文化产业园等特色文化园区,以及苏州镇湖苏绣产业群、泰兴溪桥镇乐器生产基地等全国特色文化产业基地和专业市场。在广播影视领域,要加快影视动画企业向沿沪宁线集聚,大力提升苏州、无锡、常州、南京等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及昆山、张家港等国家影视网络动漫实验园的建设和发展水平,继续保持江苏原创动漫游戏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加快影视内容生产企业向无锡国家数字电影产业园、江苏(国家)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影视基地集聚,着力提升江苏影视制作竞争力。在新闻出版(版权)领域,要以南京为中心,以苏州、无锡和镇江、扬州为两翼,加快推进江苏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到“十二五”期末总产出超过1000亿元。同时,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深入挖掘当地独特的文化资源,突出区域和行业特色,综合考虑经济基础、市场空间、消费需求、文化生态、资源禀赋等条件,对园区(基地)总体布局进行调研论证,科学确定园区(基地)功能定位和发展路径,发挥比较优势,实现错位发展。引导生产要素和相关企业按照产业组织优化原则和市场化方式集聚,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加强内容建设,坚持把提供丰富多彩的高质量文化产品和服务作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的根本目的,大力培育著名企业、著名品牌和著名产品,不断提升园区(基地)的发展内涵、运行绩效和品牌影响力。着力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发挥重大项目和优秀企业对园区(基地)的支柱作用,论证好、组装好、落实好一批具有显著示范效应和产业拉动作用的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推动园区(基地)形成一批文化龙头企业,在发展产业和繁荣市场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我省创意设计、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数字出版、网络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发展迅猛,其中大部分聚集在科技型文化产业园区(基地)。要着眼处于产业价值链高端的文化内容、创意成果和知识产权,深入实施科技带动战略,支持各类科技园区建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创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及省级文化科技产业园,推动园区(基地)加快新技术的运用和高科技文化产品的开发,不断催生出新行业、新领域和新企业。

加强公共服务,围绕为文化企业提供有效公共服务,引导更多优质企业和项目向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集中。一是完善基础设施。要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使用等方面对符合规划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按规定给予支持。妥善处理好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与商业土地开发的关系,支持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和历史文化保护街区等存量房地资源转型兴办文化产业园区(基地)。二是完善孵化功能。这是降低文化企业创业风险和运营成本的有效途径。要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构建创意设计、动漫游戏、数字电影、数字出版等公共技术平台,以及投资融资、信息咨询、产品营销、行业交流、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发展提供完备的服务支撑。尤其要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帮助文化企业提高研发水平、降低研发成本,推动创意成果和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使园区(基地)成为聚集和培育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初创型文化企业的重要载体。三是完善产业链条。各地要引进、扶持一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核心企业,完善园区(基地)从内容提供、平台建设到终端服务的产业链条,形成骨干文化企业带领和吸引大批中小文化企业聚集发展的态势,促进生产要素和文化资源的整合,产生集聚效应,实现规模效益。

加强动态管理,按照“明确认定标准,严格认定程序,开展定期考核,建立退出机制”的要求,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评估、动态管理。突出文化内涵,加强准入管理。对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的,园区内非文化类商业及其它配套面积不得超过园区总建设面积的30%,园区内文化企业数量要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对已命名园区(基地)实行定期巡检和年度报告制度,对巡检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要建立文化产业园区(基地)综合评价体系,从文化内涵、经济实力、创新能力、集约程度、社会贡献等方面评估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发展情况,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依据年度巡检和绩效评估结果建立退出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或已不符合条件、不能发挥示范作用的,及时撤销其命名。

(作者单位:江苏省文化厅)

责任编辑:刘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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