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开“低碳江苏”可持续发展新路

发布时间:2014-01-23     作者:苗成斌    

 

1972年罗马俱乐部提出《增长的极限》以来,自然资源与环境问题引起人们的极端重视。当今世界以应对气候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低碳革命”已在全球悄然兴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阐述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构成及其改革方向、重点任务,为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带来了发展契机。江苏实现可持续发展,应将低碳经济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以低碳发展作为全新的经济增长方式,不断探索江苏可持续发展的低碳之路,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低碳江苏”。

以低碳理念的新升华,破解江苏“双重制约”的新难题

江苏既是工业大省、又是资源小省,人口密度全国最高,人均资源全国最少,单位面积污染负荷全国最重!这“三最”深刻地说明了江苏面临资源与环境双重制约的严重性。虽然江苏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目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较重、生态系统弱化的形势依然严峻,已成为制约江苏可持续发展的一大矛盾、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一大障碍、实现我省永续发展的一大隐患。低碳产品成为江苏最短缺的产品,低碳发展成为群众最响亮的呼唤,“低碳江苏”建设成为最可持续的现代化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

江苏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自然的历史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客观的原因。但总体上看,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快速发展中部分领域和地区的盲目开发、无序开发和过度开发是其主要原因。“绿色发展”的考核机制还不完善,环保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还不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等机制没有全面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是其制度层面的原因。生态文明的理念和低碳发展的意识还不牢固,传统的粗放发展模式尚未根除,节约优先、环保优先方针的执行力度,在有些地方受经济形势的影响产生波动,人们对尊重自然的绿色消费、低碳消费行为尚未形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是其思想层面的原因。

解决这些问题要从转变思想观念的源头抓起,让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在人们的思想上扎根。迈向生态文明新时代、建设美丽江苏,包括最重要的“低碳江苏”建设。这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是谱写中国梦江苏篇章的重要内容。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发展后劲,也是一个地区的核心竞争力。推进江苏可持续发展,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用低碳发展的理念打开调整经济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等深层次问题的闸门,下大力气调整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抢抓全球“低碳经济”方兴未艾的机遇,自觉投身到全球“低碳革命”的大潮中来,推动一场新的科技、产业革命。在今后漫长的“低碳之路”上,为老百姓能看到蓝天白云、呼吸到新鲜空气、喝到干净清水,为子孙后代健康成长,为实现江苏可持续的现代化,让我们每一个人都投身到“低碳江苏”建设中,争当“低碳革命”的领跑者,以实际成效改变传统经济增长的轨迹,迎接低碳化时代的到来。

以低碳战略的新定位,谋划江苏“永续发展”的新目标

谋划“低碳江苏”建设的目标定位,要按照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低碳优先,科学统筹、重点突破,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建议第一步,从深化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入手,逐步淘汰城乡高碳产业,改变能源使用结构,发展可再生新能源,加快建立生态能源体系步伐,力争到2015年,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20%左右,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系统服务和保障功能逐渐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度有所提高,生态省建设80%的指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

建议第二步,从完善低碳立法入手,制定碳排放管理办法,从金融、财税、贸易、技术创新等多方面鼓励低碳经济发展,基本建立起适应生态文明要求的制度体系,力争到2017年单位GDP能源消耗量下降35%左右,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比例提高到17%以上,低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5%以上,实现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5%

建议第三步,从建设低碳工业园区入手,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力争到2020年完成国家确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任务,使我省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全面控制,基本消除雾霾天气,迎来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的“拐点”,实现省定基本现代化的生态环境质量目标。

建议第四步,从“低碳江苏”路线图设计入手,依据第四届绿色财富(中国)论坛国内有关专家对中国低碳发展路线图的初步设计,预计2030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可能出现“拐点”,每万元GDP的碳排放下降到1吨以下,人均碳排放不超过3吨,基本实现低碳经济的战略目标。建议江苏争取2030年前实现这些重要目标,力争在全国率先建成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和“低碳生产、低碳生活、低碳产业、低碳技术、低碳社会、低碳城市、低碳乡村”为主要内涵的“低碳江苏”,彰显出“天蓝、地绿、水清、景秀、气爽”的“美丽江苏”的生态魅力。

以低碳路径的新拓展,迈开“低碳江苏”建设的新步伐

优先调轻产业结构。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淘汰落后产能,控制高污染、高耗能行业,增加第三产业的比重,降低有色、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的比重。大力发展低碳产业,创新低碳技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大规模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打造一批“航母型”低碳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打造新型生态工业,大量使用新能源、新工艺和新材料。通过资金投入与科技创新,有效控制生产环节二氧化碳排放以及捕捉和埋藏生产过程中的二氧化碳,实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和高增长。

优先推进低碳城市发展。加快江苏低碳城市规划,在城市实行低碳生产和低碳消费,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良性的可持续的能源生态体系。加快低碳城市试点,以低碳经济为发展模式,市民以低碳生活为理念和行为特征,政府公务管理以低碳社会为建设标本和蓝图,建议在全省选择10个城市、100个企业、10000个家庭作为低碳经济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推广。提高运输效率,创建多种方式联运的低碳城市交通运输体系。推广低碳节能建筑,加强生态绿化建设,控制土地开发强度,开展城乡绿化造林,发展生态、有机、高效农业,优化生态空间布局,建设宜居城市生态体系。

优先发展循环经济。江苏能源结构以煤为主,具有富煤、少气、缺油的高碳经济特征。解决这些问题,要在节能减排、发展环保产业的同时,优先发展循环经济。对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统筹规划,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目标,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发园区,建立起一种新形态的经济。构建循环经济体系,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推行农业畜禽粪便等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工业废水回用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

优先探索碳金融和碳交易发展。尝试构建我省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和碳交易市场,为发展低碳经济打开国际融资渠道。开征碳税,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实行谁排放谁付费。通过碳排放交易,高耗能企业可从市场购买碳排放指标,节能企业可将多余的碳排放指标卖给他人。尝试设立地方碳基金或专项资金,扶持低碳技术先行先试、进入商业化运作。通过碳交易,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

优先倡导低碳消费。江苏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大关,全省已进入以汽车、住房为标志的消费升级阶段。要从政府、企业和个人不同层面,倡导人们公交和地铁出行、住房使用节能灯、调高空调温度等,减轻环境的负荷。建立理性、适度、节约的消费模式,推动全社会向低碳转型。实施推广“低碳生活”和“低碳家庭计划”,鼓励太阳能、生物质能、沼气能等在家庭中的使用,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水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拓展“新领域消费”,鼓励开发新低碳技术、研发低碳产品,加快江苏由工业文明向低碳的生态文明转变。

以低碳政策的新突破,创建江苏低碳发展制度的新体系

创建低碳经济发展指标考核体系。充分考虑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参照江苏科学发展评价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低碳发展的要求进行新的调整,弱化对GDP总量及增速等指标的考核,加大节能减排、低碳技术升级等指标的权重。与江苏“十二五”规划相衔接,制定江苏中长期低碳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明晰江苏低碳经济发展路线图,确立推进低碳发展的目标、途径、工作重点和重点支持的领域,为低碳发展提供战略导向。

创建低碳经济发展法规制度。低碳意识不是自然形成的,需要从法律制度和经济利益等多方面规范和引导。英国2008年实施《英国低碳转换计划》,日本2007年制定了《低碳社会行动计划》,美国2007年参议院提出《低碳经济法案》。要学习借鉴这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从全省发展战略层面来定位低碳经济发展,通过立法加强低碳转型的强制性,并从经济发展规划上、行政实施保障上、经济利益引导上,形成政策目标的支撑和合力。探索建立《江苏低碳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加快制定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地方性法规,出台推行生态补偿和低碳经济发展补偿等政府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创建低碳经济发展政策激励机制。通过体制机制的利益杠杆调整,把地方政府发展积极性引导到低碳经济发展上来,实现低碳经济的“源头引导”。建议省及省以下财政设立低碳经济发展基金,建立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制度。对生态优化区域实施以生态保护修复为基本导向的激励型财政机制,将生态补偿纳入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与地区生态环境挂钩。充分考虑主体功能区建设规划,不同区域的产业发展特色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扶持低碳产业、低碳产品、低碳企业、低碳城市、低碳社区、低碳家庭发展。加强项目的社会效益评价和环境绩效分值,引导各部门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创建低碳节能环保产品培育政策。针对新能源、节能产品价格高,市场需求不足的瓶颈制约,政府和企业要联手推广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和应用。采取直接的补需方政策,刺激市场需求,顺畅供需链条,培育建筑节能、家电产品、新能源汽车等低碳产品发展。明确“低碳经济”政府采购政策,坚持把环境保护、生态平衡、资源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等特定政策目标纳入政府采购计划。制定“低碳经济”政府采购标准,对节能环保产品的性能、特征等加以规定和限制,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产品和技术优先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提高江苏产品采购份额。加快建设一批新能源照明示范项目,在道路、公园、车站、码头等公共设施推广使用光伏电源路灯照明,促进光伏产业发展。

创建统一监管有效执行的碳排放管理制度。污染物降不下来,碳排放总量下不去,环境质量就好不起来,人民群众就不会满意。要对工业点源、农业面源、交通移动源等全部污染源排放和碳排放,实行统一监督和跟踪管理,实现全方位污染排放治理的全防全控。各地要健全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社会协同、执法有力的监管体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有效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强化环境监督执法,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严厉打击企业违法行为。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终身追究其责任。探索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违法者掏出足够的真金白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改革创新低碳发展体制,变革能源资源生产和利用方式,降低经济社会发展的碳排放强度,为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提供支撑。

(作者系群众杂志社副总编辑、研究员)

责任编辑:金 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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