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破“不找人难办事”的潜规则?

发布时间:2014-02-20     作者:三清言    

  

  作者:三清言

  “找熟人才能办成事”、“看脸色托关系不好受”……在各地最近召开的“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的“吐槽”,引起广泛共鸣。

  如今,不管遇到什么事,托人情、找关系几乎成为常态,仿佛不这样做,就不踏实、不安心,就会很焦虑,这已经成为一个典型的社会问题。“办事找人”俨然成了一种“潜规则”,成为一种普遍现象。例如,开车违章被交警拦住,就习惯性地掏出手机,找熟人疏通关系;孩子上学、就业,就拿着礼物礼金到处求领导、托朋友;遇上生病住院,还得找同事、托医生求个病房、求个好药……这往往让人心力交瘁。

  “办事找人”的潜规则能大行其道,自然是有其“道理”的。首先,很多时候,不求人很难办成事,“有人确实好办事”。不久前,网上有一项“你对求人办事怎么看”的调查,结果显示85%的受访者曾求人办过事,有七成人认为“没熟人办不成事”。这说明,我们的社会规则出现了问题。人们习惯性地“找关系”,说明社会规则有漏洞可钻。在社会转型期,有更多的真空地带让人情可以被当做交易的筹码,人们更加倾向于“暗箱操作”、不守规则。其次,是因为社会上存在着“潜规则”文化。“在家靠父母,出外靠朋友”,讲人情、论关系在中国源远流长,这跟历史、文化等都有关系,短时间内很难改变。而一些人明知道“潜规则”违法,但操作者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再次,还与权力失去监督有关。一些公权力的掌握者,一旦占据了一定的位置、拥有了一定的权力,就自以为无所不能,能摆平一切事情。而一些先富起来的人,在经济上富裕的同时,道德素养、财富品质却没有跟上,在巨大的财富面前迷失了自己,以为用关系、金钱可以摆平一切事件,显得狂妄而无知。

  “不找人难办事”是一种反法治现象。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是一切人包括政府官员的最高行为准则,而在“潜规则”下,一些部门和办事人员对规则缺乏敬畏之心,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不按法律和规则办事。他们遵循的是权力至上、金钱万能和人情第一,坚信权大于法、钱大于权。这严重影响社会公平,给“无权无势”、没“关系”、没“背景”的普通大众带来更多焦虑,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大敌。

  要打破“不找人难办事”的潜规则,关键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用严密的法律来弥补和修复社会规则中的漏洞,让投机者无机可乘;对公权力加以严格的限制和监督,让办事的程序更加公开透明、公共服务信息更加对称,使公权力的运行置于公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以阳光的操作和程序驱散“摆平”的黑暗,铲除滋生“摆平”的土壤;加强公民法治教育,引导公众树立法律至上、规则第一的理念,切实转变“求人思维”,让法治文化代替“潜规则”文化,让“潜规则”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责任编辑: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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