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大拆大建毁了美丽“乡愁”

发布时间:2014-03-17     作者:刘根生    
 

作者:刘根生

在今年江苏省“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呼吁: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一定要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千万别让大拆大建毁了美丽“乡愁”。

有位省政协委员称: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地城乡也出现大拆大建,部分古村落、民俗文化、乡土风貌等正在消失。以盐城为例,小城镇建设普遍“千镇一面”;古村落、农耕文化急剧消失;村镇常住居民显著减少,乡村吸引力严重减退。同时,植被减少,清水变浑,土不土、洋不洋、大同小异的水泥楼,“乡愁”无处寻,让人回家之情越来越淡。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务必留住“乡愁”。

“乡愁”是什么?是文化之根,是城乡之魂,是精神家园。历史文化名人故居和古村落,则是“乡愁”载体。身临其境,睹物思人,故乡情、民族情,责任感、审美感,都会因“可触可摸”给我们以强烈触动。如今,很多地方对保护历史文化名人故居正越来越重视,但对于留住乡村自然风貌,则显得“漫不经心”,毁起来也毫不心疼。有资料显示:我国平均每天都有80个至100个村庄在消失,全国12000多个传统村落还剩下不到5000个。村庄是中国礼仪和伦理发源地,古村落则是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结合体。遏制大拆大建现象,流住美丽“乡愁”,需要我们紧急行动起来。

有个理念应成为共识:“美丽乡村”首先得像乡村。在城镇化中有个问题正愈发严重,即“乡村不像乡村”。有些地方就是在按照城市标准建设新农村,乡村也变成了“水泥森林”。这不仅破坏了乡村自然风貌,还搞得农民生产生活很不方便。“美丽乡村”包括发展之美、生活之美、生态之美、人文之美,底色则是田园风光或自然风貌。没有“乡村”,“美丽”也就无处依附了。也只有留住乡村自然风貌,才能流住美丽“乡愁”。遏制大拆大建现象,需要把这种理念贯穿于新型城镇化规划中。要知道,“城乡一体化”,主要是要把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作为整体统筹谋划,绝不是大拆大建追求视觉效果上“城乡一样化”。

我们还应强化一个意识:“不建设”有时也是功劳。新型城镇化建设当然离不开“建”。加快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才能提升百姓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建”自然是功劳。不过,“建”绝不是大拆大建。不该拆的拆了,不该建的建了,将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可以说,不该建的不建,留住乡村自然风貌进而留住“乡愁”,也功莫大焉。这种“不建”不是不作为,而是不要乱作为。提升品质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大方向,“品”是文化品位,“质”是生活质量。处理好“建”与“不建”之间的关系,关键就是学会用“品质”这把尺子来衡量和决断。这也不能全依赖官员自觉,还应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方式,借助考核和严格问责,让那些不顾长远发展大拆大建者付出应有代价。

有位地方领导称:持续科学发展务必做到“敬畏三老”——敬畏老祖宗、敬畏老天爷、敬畏老百姓。所谓敬畏老祖宗,就是在城乡建设中,带着使命感保护好先人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敬畏老天爷,是把良好自然生态当作上天最宝贵馈赠,呵护好自然资源;敬畏老百姓,是以感恩之心用百姓赋予之权为百姓谋幸福,以群众幸福感检验评价工作得失和政绩优劣,多多创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幸福。遏制大拆大建,留住美丽“乡愁”,也特别需要把“敬畏三老”落实在行动上。“敬”,是端肃、慎重、尊重;“畏”,是小心和谨慎。慎重对待历史文化与自然生态资源,时时处处“以百姓之心为心”,不懈怠、不蛮干、不折腾,以科学规划引领新型城镇化建设,我们定能留得住美丽“乡愁”,赢得今人和后人由衷赞叹。

责任编辑: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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