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公平正义 增进人民福祉

发布时间:2014-03-17     作者:严翅君    
 

作者:严翅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就鲜明地表明,公平正义、民生幸福是改革的根本价值取向和终极目标,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深刻理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必要性,充分认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核心内容和保障措施,才能真正把握好这一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必要性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没有一己之私利。她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就郑重宣告: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为此,必须推翻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不公正的社会,建立公平正义的新社会,真正为人民谋幸福。中国共产党将近百年的奋斗史,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始终坚守着这一宗旨。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定不移地奉行这一宗旨。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主义要创造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劳动生产力,所以,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解放生产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但是,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公平正义、民生幸福的美好社会形态,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如果生产力发展了,物质财富丰饶了,但是,社会缺乏公平正义,贫富差距拉大,机遇分配不合理,人民群众不满意、不快乐,幸福指数降低,就会反过来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相悖的。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最终归宿。“人民群众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和政府的奋斗目标。”只有出以公心,才能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使人民群众真正过上美好的日子。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深化改革,党和政府必须恪尽职守,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不断克服各种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努力使人民群众的期盼变为现实,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这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着力点和最终归宿。

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核心内容

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体现。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造福人民。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改革就会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

毫无疑问,改革开放30多年,是我国改善民生力度最大、人民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人民生活水平空前提高,人民享受到的改革发展成果越来越多,公平正义得到越来越多重视和保障。就拿江苏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为促进公平正义社会环境的形成,江苏发生了三次重大理念转变,即从“强省富民”转向“富民强省”,从注重“平均数”转向注重“大多数”,从关心民众物质生活转向关怀“幸福指数”。正是在这样的转变中,江苏的政策更加趋向公平公正,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和发展机遇的分配日益趋于合理化,从而使人民福祉不断得到增进。从政治利益方面讲,江苏逐步建立起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从经济利益方面看,到2013年,江苏省75%的公共财政支出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全省连续9年新增就业超百万,到2013年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全省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超过96%;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养老金平均上调10%以上,全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027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长15%,社会保险主要险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201411日起,江苏将全面整合“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实行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意味着,城乡居民养老将“一视同仁”,惠及全省3000万人。从文化利益方面看,江苏不仅强调优质教育更强调公平教育。在注重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完善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服务平台,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的同时,更注重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教育公平有效保障。同时,致力于城市“15分钟文化圈”和“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使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宽松便捷的生活,从过多的竞争压力中得以释放,并使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充分的文化生活。从发展机遇方面看,江苏重在鼓励创业创新创优。创业:力争有10万人创业,带动80万人就业;创新:要求加大创新发明的力度,推动发展方式的转型;创优:鼓励各行各业创先争优,争创一流。从而,营造了每个人都能充分展现潜能、实现梦想的浓郁政策环境。

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必须清醒地看到,要打破多年来形成的利益固化的藩篱,要解决这种利益固化所导致的诸多社会不公问题,如在发展机遇、收入分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权利、机会、规则不公平问题,仍然十分艰巨、任重道远。因此,强调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确保全面深化改革中,在更加注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上下功夫,在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群众上下功夫,在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过上美好生活上下功夫。

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保障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必须用制度来保障。“公正就是无偏私”,制度不合理、不公正,就是制度性偏私,就是用制度固化不合理的利益格局,广大群众就会产生“被剥夺感”,即使各项利益年年增,也可能“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不满足、不高兴、不快乐溢于言表,幸福感水平毫无疑问会下降。因此,必须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各项制度的顶层设计,根据江苏本地实际,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努力用合理而公正的制度来保证社会公平的实现,保证人民福祉的切实增进。

坚持制度公正,首先,要加强制度过程的民主化。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保证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制度设计;通过充分讨论协商,让群众充分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制度出台,应该有制度的公开过程,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把即将出台的制度规范公示于民众,广泛听取各阶层人民群众的意见,修正制度中有可能不够公正或不够合理的部分,从而在制度构架中充分体现各阶层通过充分协商达到利益协调的结果。其次,要力求制度内容科学化。分配制度必须遵循效率与公平统一的原则,二次分配要进一步增大公共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的资金比重,真正体现政府公共财政的职能,体现政府分配公平优先。即便一次分配效率优先,也要充分兼顾公平;同时,制度要兼顾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再次,要防范“制度陷阱”破坏制度公平。30多年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已经形成了多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在制度变革的过程中,不同的利益群体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努力地对制度变革施加影响,从而可能形成“制度陷阱”,影响制度公正。为此,一要防止特殊利益集团的不适当影响;二要警惕某些政府部门借制度谋取部门利益;三要防范不合理的潜规则制度化,真正体现制度的公正合理。制度的公正,才能保证合理分配各种利益,才能使所有阶层群体平等共享改革和发展的成果,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才能随着改革的深化得到不断提高。

(作者系省委党校教授)

责任编辑: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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