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幸福在江苏

——2013年江苏民生幸福盘点
发布时间:2014-03-17     作者:臧建东 王义勇    
 

 

作者:臧建东 王义勇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永恒主题,是国家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新部署,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着力解决影响民生的突出问题,全省公共财政支出75%以上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各项民生事业有了新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幸福感持续提高。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提高居民收入是改善民生的基础和前提。2013年,省委省政府坚持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改善民生的关键举措,认真实施农民收入倍增计划十项富民行动,出台了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28条政策措施,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重点突出农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四个群体增收,着力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大力提高经营性收入,多渠道增加财产性收入,努力增加转移性收入,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稳步增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53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3598元,分别增长9.6%11%。在着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和调节机制,切实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社会不同群体之间收入分配差距。

就业规模扩大质量提高。就业是民生之本。省委省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最重要的社会发展目标,广开就业门路,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着力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支持,城镇新增就业136.9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4%。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信息等全方位服务,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体系更加健全。进一步营造创业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全社会创业热情,大力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城镇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健全完善困难就业人员实名制动态管理机制,开发了5073个基层公益性岗位和1.84万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扶持失业人员再就业81.6万人,城镇零就业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保持动态为零。积极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关系协调,依法维护了劳动者权益。

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发展社会事业是民生之基。省委省政府继续加大社会事业投入,加快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推进基础教育高水平普及、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教育内涵提升、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部省共建全国首个教育现代化试验区进展顺利。各级各类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国家认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达65个,居全国第一。高校优势学科和协同创新基地建设走在全国前列,高校、科研院所人才集聚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大教育投入,加固改造、新建重建中小学校舍566万平方米,新建、改扩建农村幼儿园930所。对符合规定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全部实行免费教育,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实行学前三年免费教育。二是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力度,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城乡居民健康重点指标控制水平连续两年居全国首位。不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全面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30元,实施家庭医生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达到68%。三是积极推进文化强省建设。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深入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取得重要进展,对外文化交流更加活跃,文化影响力不断提升。扎实推进文化惠民,对600个街道、乡镇文化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进行提档升级,向全省经济薄弱地区送书80万册、送戏下乡2100场。四是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扎实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建成400公里健身步道,70%的城市社区建成10分钟体育健身圈。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成功举办第二届亚青会,圆满完成第十二届全运会参赛任务。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保是安民之要。省委省政府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扩大各项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和统筹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全民覆盖,主要险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全面启动大病保险试点,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征地补偿制度,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社会保障。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2027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最低标准提高到每月80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80元,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83%70%。加强各种保障制度的衔接,全面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深入推进。养老服务不断加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机构养老为支撑、以社区养老为依托的多元化养老格局初步形成。全省建有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2万家,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286家、养老床位35.2万张。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教育、医疗、临时生活等救助制度更加健全,公益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困难群众生活继续改善。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是改善民生的关键和重点。省委省政府把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努力提升困难群体生活水平。一是提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落实与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最低保障标准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动态补贴联动机制,城乡居民低保月人均标准分别达到每月487元和412元。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扎实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城镇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实现应保尽保,新开工保障性住房26.2万套,建成23.9万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户4.9万户,支持2.5万户农村经济困难、住房困难家庭住上安居房。三是实施脱贫奔小康工程,切实推进新一轮扶贫开发,增加扶贫投入,深化“五方挂钩”帮扶,突出12个重点县和6个集中连片地区扶贫开发,探索财政扶贫资金扶持到户试点,推动帮扶工作进村入户,新增128万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384个经济薄弱村达到新“八有”目标。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2014年,省委省政府将按照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要求,把增进民生幸福作为推进“两个率先”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让人民过上美好生活作为一切工作的最终归宿,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思路,突出重点群体,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把提高就业质量和推动创业放在突出位置,完善就业服务,鼓励就业创业。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发展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快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改善困难群众生活,努力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方面持续取得新进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作者单位:省政府研究室)

责任编辑:许 筠

【加入收藏】    【打印此文】     【关闭】
分享到:

本社地址:南京市建邺路168号4号楼 邮编:210004 电子邮箱:qz@qunzh.com

办公室电话:(025)8321981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5)83246532,(025)83219815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https://www.12377.cn

Copyright @ qunz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群众杂志社版权所有 苏ICP备1021847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2120180001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