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向基层延伸

——常熟市海虞香溢民政事务所的调查
发布时间:2014-04-18     作者:省民政厅调研组    
 

 

作者:省民政厅调研组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当前,常熟为破解乡镇以下基层社会组织发育不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组织实施难等问题,紧紧抓住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配套试点的机遇,将城乡一体化建设与社会治理创新同步推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向基层延伸,于20131月成立了全国首家民办民政事务所——常熟市海虞香溢民政事务所,在乡镇民政公共服务领域率先“试水”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开始了基层民政工作转型升级的新实践。

具体做法

常熟市民政局之所以决定在海虞镇创办民政事务所、承接民政事务性服务先行试点,主要取决于海虞镇的几个有利因素。一是民政服务对象多。海虞镇下辖14个村、12个社区,户籍人口8.9万人,外来人口近5万,低保家庭321户,五保家庭72户,优抚对象810人,80岁以上老年人3631人,民政服务对象多,基层民政办工作量大,对于购买服务需求迫切。二是党委政府重视。海虞镇经济发达,经济总量位居常熟市乡镇三甲,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镇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改善和保障民生,愿意与民政局协作,共同承担民政事务所的场地租金、前期装修以及办公所必备的档案柜、电脑、传真机等设备。三是合适的创办人选。海虞镇原民政办主任朱雪珍,是民政系统的老先进、老典型,熟悉热爱基层民政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退休后仍一直积极从事各种爱心活动。为保证试点成功,海虞采取了以下办法:

政府引导,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组织。由朱雪珍发起成立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常熟市海虞香溢民政事务所,表达“惠及乡里,芳香四溢”创办追求。常熟市民政局为其登记提供帮助,海虞镇政府和常熟市民政局共同为其解决场地租金、前期房屋装修以及办公桌椅、电脑、电话等装备。目前,事务所有108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含朱雪珍本人在内,工作人员3名。

项目支持,承接政府转移的事务服务。常熟市民政局和海虞镇政府采取项目支持的办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常熟市民政局制定了《民政部门向民政事务所购买服务目录》和《民政部门向民政事务所购买服务价目参考表》,梳理出了9大类40项可购买内容;海虞镇也制定了向民政事务所购买服务目录及价目概算,明确了适宜委托民政事务所服务的事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形式、服务价格等。民政部门按照一事一议、单项购买的方式,向民政事务所购买服务。自去年3月挂牌以来,“海虞香溢民政事务所”已承接来自市民政局和海虞镇政府委托服务合同9份,合同金额共计4.2万元。

联合评估,按服务质量等级进行结算。事务所完成项目实施后,需要申请评估后才能领取服务费。评估组由常熟市民政局牵头,成员由宣传、财政、教育等部门代表和镇街代表共同组成,评估采取审阅文件、面谈、观察、抽查等方法,从服务质量标准、服务量及服务成果标准、服务项目标准等方面进行考察和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结算。

积极成效

探索出孵化与使用并重的乡镇社会组织培育方式。一方面,如果任其自生自灭的方式,则基层尤其是农村基层的社会组织很难正常发育;另一方面,如果采取先孵化后放手,让其在社会服务竞争中优胜劣汰的话,则基层“草根型”的社会组织不仅孵化时间长,而且一旦成功,不一定愿意回到基层去参与服务。而采取孵化与使用并重的方式,充分吸纳那些懂当地文化风俗、人情世故和方言土语的有丰富群众经验基础的人加盟,则培育出来的社会组织成功率相对较大。

基本摸清社会组织在民政事务方面可承担的服务。民政事务所的角色定位是民政公共服务的承接者、民政事务成效的评价者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参与者,基本功能主要有:第一,调查统计功能。如对五保、低保、低保边缘、重残、慈善救助、医疗救助等申报人员进行入户核查;对各类贫困、弱势、老年、孤寡、优抚、残疾、大病等人员的调查统计、信息收集和现状分析;各相关政策出台的资讯收集与统计分析等。第二,宣传培训功能。如民政政策法规的咨询宣传;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社工人才培训、养老护理员等专业资质岗位的职业培训、社会组织能力培训等。第三,民意收集功能。如收集、反映群众对民政工作的诉求、建议、意见;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民政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等。第四,直接服务民政工作对象。如在辖区内开展居家养老、老年教育、老年活动等为老服务;组织实施社工服务项目等。第五,承担其他基础性、辅助性事务。如协助民政部门向各类民政对象发放救助、慰问款物;与大专院校合作开展课题研究,配合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提供社会实践条件;对路名牌安装进行验收和日常巡查维护;对各类民政电子信息系统基础资料开展录入及档案管理工作等。

为民政工作精细化管理、高水平服务找到了一种新载体。当前民政工作的很多新生业务,特别是大量社会性工作及社会性活动,已不是传统简单行政手段可以完全解决得了的,需要在政府行政层面实施后,社会的广泛参与。事务所成立后,民政部门在不增机构、不养人头、不加重基层负担的前提下,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基层民政办“管不了”也“管不好”的服务性事项转移给事务所,既使服务更加以人为本,贴近群众、贴近民政服务对象,更具人文性,又增加民政事务的公开、公平和社会的公信力。

思考与启示

常熟市的探索实践,开了个好头,但还需进一步加快推进像海虞香溢民政事务所这样的基层“草根”社会组织的培育,使政府的转移事项能得到有效承接。

一是加大对基层服务型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要依托各县市区建立起的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等孵化平台,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为基层服务型社会组织培养出带头人,并为初创期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组织提供信息政策咨询、优秀成果展示、公益资源整合、公益理念宣传、社会创业研究多位一体的服务,使这些组织成立之后,能在服务中站得稳、立得住,能独立承接政府在基层购买公务服务所转移的事务。

二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城乡均等化的力度。要进一步提高对基层购买公共服务的认识,加大购买力度,要按“先易后难,民生优先”原则,推开购买服务工作,基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街道)一级人民政府的角色职责,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确立政府在购买服务过程中与社会组织平等合作、相互尊重、优势互补的多元共治模式。

三是加强服务管理,引入竞争机制。县(市区)民政部门要通过年检、评估、培训等手段,指导基层社会服务组织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内部治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要适时引入竞争机制,加快建立面向全体社会组织公开招标、社会组织公平竞标和第三方机构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的购买服务机制,以加强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公信力和社会综合效益。

 

微评:作为基层民政部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试点,民办民政事务所承接基层民政事务的方式思路新、导向明,符合政府机构改革要求和新时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方向。这一举措从微观视角折射出公共服务社会化进程在基层的起步,充分反映了基层服务管理理念在不断创新。在当前社会力量参与度相对较低、政府购买服务配套政策相对滞后的情况下,常熟市积极促成民政事务所成立,主动将公共服务职能委托给社会组织承担,对于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进程,激励广大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无疑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             

责任编辑:段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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