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皮宗平 钱 琳
科技投入是科技创新的基础保障。近几年来,江苏地方财政科技经费支出持续增加,科研条件和环境不断改善,为科技进步与创新提供了重要支撑。与此同时,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也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进一步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充分发挥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对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创新驱动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全省科技经费投入的基本情况
江苏历来重视科技工作,坚持把科技投入作为战略性投入,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随着创新驱动战略的深入实施,各级政府加大了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并不断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的结构,努力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益,大幅提升了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江苏区域创新能力已连续五年位居全国第一。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有力支撑科技创新强省建设。为确保创新型省份建设和创新驱动战略两个重大战略的实施,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持续增加,目前全省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性投入稳步增长、企业主体性投入持续增长、社会多渠道投入大幅增长的科技投入机制。2006年江苏地方财政科技拨款为51.25亿元,2009年增加到117.02亿元,2012年达到257.24亿元。政府科技投入的稳步增长带动了全社会研发投入的持续增长。全社会研发投入在2006年为346.07亿元,占GDP比重1.61%;2009年为701.95亿元,占GDP比重2.04%;2012年达1287.86亿元,占GDP比重2.38%。研发投入总量和强度均位居全国省份第一,基本达到创新型国家R&D投入水平。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支持科技创新工程实施。一是支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2013年省财政整合设立省级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13亿元,支持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二是支持开展前瞻性研究。2013年省财政整合设立省级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7亿元,用于支持前沿领域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三是支持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2013年省财政整合设立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我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支持基础研究计划。2013年省财政整合设立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专项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开展科学研究,培养科技人才。此外,省财政还在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知识产权示范省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相应的资金安排。
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科研经费的持续增长,大幅度改善了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科研条件和环境,有力地推进了科技进步与创新。但与此同时,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效益越来越受到舆论和社会的广泛关注,虽然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对科技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但仍然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财政科技资金管理来看,由于财政科技资金在使用中客观上存在多个部门管理,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的降低。除科技主管部门外,政府其它部门都分别掌握一定数量的科技资金,由于缺乏对科技投入的统筹协调机制,高校、科研单位、企业可以在多个政府部门申报同一项目,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项目重复投资的现象,影响了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的效率。另外,政府管理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立项过程管理、轻项目绩效管理”现象,缺乏有效的评估、监督机制,科研经费基本上采取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往往要求科研项目在短期内产生效益,导致“学术泡沫”和“虚假绩效发生”。
从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来看,有的科研单位注重获取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轻视科研项目的管理实施,没有制定明确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和办法,不按规定对财政科研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挤占、挪用科研经费补贴单位日常运行费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科研项目的质量;有的科研单位对科研经费运行管理过于粗放,往往对科研项目立项以及项目主管部门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几个环节比较重视,而对科研经费运用情况及其效益重视不够;还有些科研单位不了解或没理解政府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导致科研项目不合理支出招待费、管理费和人员经费等现象发生,降低了科研经费的运用效益。
从科研项目承担人员来看,有些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缺乏有效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和规范合理的监督手段,没有把科研经费管理纳入财务管理体系,极少数科研人员受市场经济影响,把科研经费变成了“唐僧肉”,充当起“课题老板”,其掌握的科研经费游离于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之外,在科研经费使用中弄虚作假,用假票据套取科研资金、假合同转移科研资金等恶劣手段套取数额较大的资金中饱私囊,出现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这种科研经费使用中的恶性违法行为,不仅严重败坏了科研和学术风气,也影响了政府科研管理部门的公信力,要从制度上根除这种现象的发生。
如何保证科研经费“好钢用在刀刃上”
要解决科研经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保障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安全,更好地发挥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必须进一步深化科技经费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经费管理制度。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政府各部门间会商机制。进一步厘清和细化政府各主管部门的科研管理职能,明确定位和职能分工边界,提高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集中度,统筹设计相应的科技计划工具,尽量避免各政府部门科技计划内容交叉重复,各部门在出台计划指南之前要加强沟通和协商,重大科技项目的投资要以科技部门牵头进行会商或相互通报,避免重复立项,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强化绩效评价,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和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绩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科技项目决策、评价相对分开的管理机制。制定严格的科技评价制度和科学评估指标体系,组织一定数量的第三方独立科技评估机构,对科技计划预算和科技经费投入情况进行评估和评价,使绩效评价真实反映资金投入成效。同时,合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奖优罚劣,减少浪费,发挥绩效评价对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三是加强过程监督,建立科研项目诚信制度。采取重点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对科技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和财务审计,特别是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执行实施全程监控,项目承担单位在经费使用中出现偏差的,要责成其立即纠正,有违规倾向的要立即整改。同时建立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的诚信档案,从制度上杜绝科研经费使用弄虚作假现象,保障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安全。
四是调整计划类别,增设“基本研究经费”。目前科研经费不足、科研人员的待遇不高是导致科技经费使用出现问题不容忽视的一个原因。为获得科研项目和经费,科研人员忙于跑项目,不仅浪费了宝贵的精力,还有可能助长学术腐败。因此,应调整计划类别,增设“基本研究经费”,保障研究院所特别是公益类研究院所的事业经费和“基本研究经费”,让科研人员能定下心来做研究和出高水平成果。
五是提高绩效支出比例,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科研人员是决定科研项目质量好差的关键因素。目前在科研项目经费预算中“仪器设备”等“硬”投入占的比例过大,而对科研人员奖励的“软”投入几乎没有。要打破以往科技项目经费列支中“重物不重人”的习惯思维,允许在科研项目经费分配和使用中预算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在科研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吸引和稳定更多优秀的科研人才,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是加强资源共享,提高科技资源利用率。首先,发挥“大仪协作网”的作用,开放共享全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已有的仪器设备,提高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的共享使用率,在科技项目中减少重大仪器设备的重复购买,节约财政科技资金的投入。其次,尽快建立科技报告制度。要把政府立项的科研项目从设计、工程、试验到鉴定等全过程,按规范编写成科技报告,并对科研人员进行开放共享,提高科研资金投入的社会效益。□
(作者单位:江苏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
责任编辑:张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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