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中开拓现代民政事业

发布时间:2014-04-18     作者:侯学元    

 

作者:侯学元

现代民政的核心理念是“民政为民”,民政工作本质上就是群众工作,民政工作做好了,得益的是百姓,促进的是和谐。群众对民政部门是否满意,关键看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得怎么样,看党和政府的温暖是否真正送到了群众家里。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们提出要让教育实践活动成为为民服务的动力,用增进民生幸福的成效检验活动成效,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把“温暖”、“便捷”、“实惠”送给基层百姓,不断提升民政服务的质量与水平。

一是实践“为民”宗旨,把“温暖”送给基层百姓。不走过场,不晃虚招。省民政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以群众需求为切入点,切实把老百姓最急、最盼、最难的事情办好、办实、办成。针对群众反映的低保工作存在不规范现象的问题,大力推进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省及13个设区市均成立了核对工作机构,为提高低保等救助制度的公平性奠定了基础;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这一最为关注的热点问题,厅党组把提升为老服务水平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整改事项,严格落实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以上;全省婚姻登记机关实行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婚姻登记工作制度,党员干部带头周六上班,发挥好示范作用;在全省殡葬服务窗口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环境,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积极开展重点优抚对象短期集中疗养活动,对行动不便的对象,由民政部门组织医疗慰问小组,上门开展诊疗慰问活动;着力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积极打造城乡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3公里的管理服务圈;积极探索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创造了日间照料中心服务、“一键通”应急服务、“一碗热汤距离”服务、志愿结对服务、网络式承包服务等居家养老服务新做法,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是突出“务实”导向,把“便捷”送给基层百姓。改进工作机制、创新服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不断深化民政服务内涵。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民政部门从强化机关效能建设做起,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等6个文件,形成反对“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省着力推进窗口规范化建设,社会福利机构、殡仪服务机构、婚姻登记机关、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等民政基层窗口单位进一步公开服务承诺,规范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形象。设立党员模范岗,亮出党员身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展示党员优质服务形象。积极回应基层及群众反映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出台实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服务七条便民措施,放宽审批限制,简化登记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开辟网上服务渠道,其中省属社会组织注册登记审批时限由60日缩短为15日,省属社会组织变更审批事项由30日缩短为7日。尤其把发展农村各种农业专业经济协会和社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作为工作突破口,降低了基层社会组织注册资金的门槛,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推动了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

三是落实“清廉”要求,把“实惠”送给基层百姓。民政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任务重,坚持管住歪风不扰民,树立正气促民生,让群众得到真正实惠。大力整治“政绩工程”,把承诺防止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报工作业绩等,纳入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中央要求,减少会议和文件,明确规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不单独召开,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参会人员规模;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大量减少文件数量;严格执行各类会议、活动开支定额标准,简化公务接待;严格按规定编制2014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控制因公出国人次;开通厅机关网上办公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取代传统纸质文档,节约办公经费。2013年“三公”经费大幅缩减,比2012年减少20%以上,腾出更多的精力和经费抓民生实事。春节前夕,从节约的“三公经费”中安排20万元资金,由厅领导带队回访“三解三促”联系点,面对面慰问困难群众。厅党组全体成员深入泗阳县帮扶乡镇,结合民政职责,现场研究制定了三年帮扶规划,在组织实施12个民生帮扶项目的基础上,又从厅机关办公经费中挤出100万元,支持泗阳县乡镇民政办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在深化改革中开拓现代民政事业,需要我们将教育实践成果化为改革创新的强大动力,不断凸显改革思维,突破体制机制障碍,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改革政策,用改革的思维、方式和手段加快建设现代民政。

一在完善民政工作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改革的程度决定开拓创新的力度。基本民生保障方面,政府理应起主导作用,以制度统一为切入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衔接,加大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经济薄弱地区、社会困难群体倾斜力度,全面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同时,要处理好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制定负面清单,破除各种障碍,引导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让各类主体在民政领域活力迸发。

二在强化基本民生保障上深化改革。改革是一个更新观念的过程,更是一个实践探索的过程。民政要在加快推进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事业改革创新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支持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和其他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社会多层次、多元化养老需求。进一步完善低保、“五保”、受灾群众救助、孤儿养育等保障标准增长机制,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在社会救助、救灾领域引入商业保险,增强救助能力。

三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深化改革。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将基层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放到改革社会治理体制的高度去推进实施。推广“政社互动”,理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活力增强、居民群众广泛受益的多方共赢局面。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下放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试行“一业多会”,允许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形成连锁服务等。推广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发挥好社会组织的功能作用。统筹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实行“扁平化、网格化”管理,扩大基层服务管理的覆盖面。加快推进专业社会工作在民政领域的应用,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水平。

四在推动民政事业转型升级上深化改革。进一步深化民政自身改革,实现民政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精细型”的转变。为让基层决不“缺腿”再无“断层”,确保人口在5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人口多于5万人的乡镇(街道),民政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4名。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分级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增强民政执法能力。启动实施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使民政信息化水平有明显提升。加快民政部门职能转变,实现行政职能和社会力量的有效结合与良性互动。

民政工作与群众联系最直接、最紧密,群众路线就是民政工作的生命线。全省民政部门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构建现代民政为统揽,把作风建设不断推向新的高点,着力助推江苏民政转型升级,为谱写中国梦的江苏篇章作出新贡献!

(作者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责任编辑: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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