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农村改革发展着力点(5则)

发布时间:2014-04-18     作者:赵 华,周应恒,肖延川 贾婷婷,于 水,曹海林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然而,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必须善借改革之力、善用改革之法,破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这个过程中,既要吃透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保障粮食安全、创新涉农管理等新精神,又要研究谁来种地、如何引导工商资本介入现代农业等新问题,全面把握农村改革发展的着力点。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新在哪儿

赵 华

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进入新的阶段,对我国农业问题的基本判断及其相关政策思路必须由针对性解决二元转轨背景下的“三农”问题为核心的增长视角,转向将农业现代化进程作为国家现代化总体战略的一部分进行统筹规划。基于此,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之“新”具有极为丰富的内涵。

经营导向新定位。“解决好地怎么种”是新体系的首要目标。现行农业基本经营制度旨在通过激励农户的生产意愿和生产能力,实现高效生产与收入增长。但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业生产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首先,今后的农业战略不再是就农业而农业的单一维度,而必将纳入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同步推进的国家现代化整体框架。其次,未来发展必将对资源环境禀赋和文明传承的可持续性以及对粮食安全、食品安全等提出更严格的要求。而这是普通农户家庭主体的小规模分散经营难以独立对应的。新体系将在坚持现行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农业生产要素的质量和配置效率,促进以产业化、专业化为导向的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和产业间协调发展。

经营主体新角色。新体系通过经营主体多元化、专业化来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作为促进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手段,除继续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权担保抵押入股、财政资金介入等形式支持专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主体外,三中全会决定、中央一号文件还指出,今后将放宽农业准入门槛,引导产业外工商资本进入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相关领域,以提升经营主体的要素结构和质量。需要强调的是,主体多元化是在城市化进程、市场竞争和社会需求结构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对家庭经营形式的拓展和补充,而绝不是对家庭经营基础形式的否定。

经营方式新转变。在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成为农业现代化主要方向的背景下,无论是农户家庭还是农外工商资本的加入,未来农业的生产经营主体都将按照生产能力、生产技术和生产效率同步推进的路径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为此,新体系除继续致力于增强家庭经营户的生产能力之外,还鼓励分散的小规模经营主体通过横向扩张、纵向一体化等途径转向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化经营等更加社会化的经营方式。现已明确农户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资本,通过合作、入股等契约方式,组建具备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主体,增强规模化、专业化水平。所以,新体系事实上也成为落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重要改革思路的平台。

经营渠道新拓展。经营渠道的拓展体现在参照工业转型升级的路径模式,推进农业产业链向农产品价值链的攀升。新体系将以生产环节为原点,采取双向推进的方式,分别对上下游产业链实施针对性措施,使之能够适应经营主体的变化,并与新型经营主体产生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农业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其中,上游环节侧重加强生产资料供给部门、生产技术服务、经营咨询等行业的专业化、社会化,下游则侧重推动加工、物流等附加值增值部门以及相关研发、监管部门的有效衔接和规范化管理,实现农业产业链的远端延伸和精细化管控,促进“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效率、质量和附加值的根本改善。

经营环境新格局。新体系依靠政策机制顶层设计,推进新型农业支持政策体系的创新和落实,从而有效改善未来的农业经营环境。今后将以全产业链的专业化为基本目标,对上下游环节和生产环节采取更具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具体而言,将通过放宽准入、推进生产服务社会化、强化食品安全管理等手段推进生产上下游的市场化、高附加值化、服务规范化和监管能力的提升。对生产环节,将通过加大对发展规模化生产主体的财政补贴力度和继续完善价格支持政策等现代农业支持手段,促进规模经营和专业化生产主体的发展,实现产业协同发展的农业现代化新局面。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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