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明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了总体部署,提出了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如何深化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切实提高国有经济的带动力和影响力,成为当下关注的热点课题。
国企发展现状与差距
国有企业持续快速发展,但主要经济指标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尚有差距。2013年江苏省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总额3.2万亿元、营业总收入7153亿元、利润总额583亿元。省属国有企业在基础产业领域、交通领域、民生领域的支撑保障作用比较突出,尤其是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全力保障粮、油、肉、盐等民生工程和扶贫开发等公益事业中发挥了骨干作用。但是,我省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等主要指标与上海、北京、广东、浙江等省市有一定差距,这与江苏在全国省域经济排名第二的发展坐标不相适应。
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持续优化,但产业集中度仍有待提高。我省国有及控股企业涉足国民经济80多个行业大类,在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公用事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的集聚度在75%左右。但部分国有企业仍处在制造业、对外贸易和流通领域,主业优势不够突出,核心竞争能力不够强,尤其缺少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强劲带动力的企业集团。2013年国内500强企业中,江苏省属企业仅有国信、汇鸿、徐矿、苏豪4家。
国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但对全省经济发展的贡献份额仍不高。2013年,我省地区生产总值近6万亿元,非公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7.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所占比重较低。同时,2013年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18%,区域创新能力连续五年保持全国第一,但代表我省经济最先进生产力的芯片、液晶、电子、汽车等新兴产业基本是外企或合资企业占主导地位。江苏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突出作用没有得到很好体现。
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取得重要进展,但国有资产证券化、产权多元化改革的力度还不大。2013年江苏省属企业及各级子企业中公司制企业比例已近90%,引入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占公司制企业的62%,但省属国企资产证券化率不到30%。同时,截至2012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比例已超过60%。相对而言,江苏省属国有企业在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相对滞后,表现出产权结构一元化、产权配置凝固化等特征。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国有企业并非真正意义的市场竞争主体。国有企业本质上是企业,具备企业的性质和各种特征,与私营企业不同的仅是出资人不同。但不可否认的是,政府赋予了国有企业较多的宏观调控职能和社会责任,使很多企业更侧重于增加就业岗位、调节收入分配、维护市场秩序等非经济目标的实现,导致很多国有企业冗员过多、社会负担过重,而且行政化色彩较为浓厚。同时,由于和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绝大多数国企主要依靠政策优势获得项目和资源,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享有超国民待遇的特殊主体,使自己丧失了参与市场竞争的勇气,也让民营企业失去了公平创造财富的机会。
国有企业还没有完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但目前江苏省属国企产权虽是清晰的,但谁对产权负责不够明确;股权结构比较单一,缺少内部监督制衡,制约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长期习惯于用行政手段管理公司制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不够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政府部门在国企经营者选聘、资产重组、重大投资等方面,常常直接对企业进行干预。
国有企业经营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很多国企高管仍是行政任命,使用管理套用行政级别,官员化倾向比较明显;大多数国企高管任职时间过长,其才能发挥对企业发展的推动力呈递减趋势;国企高管薪酬水平在行业内处于中下游水平,在股权激励、基金激励以及退休待遇激励等方面缺少创新;组织部门对企业高管的评价标准与党政干部、事业单位领导差异不大,市场配置人力资源的主导作用还未充分体现。
深化改革的对策建议
让省属国有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在国企改革进入深水区的今天,必须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离、打破垄断、强化竞争、依法监管的原则,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明确界定“关乎国计民生”、“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范围,除了垄断性、承担特定任务或公共服务责任的国有企业要求以追求社会利益为主外,对完全商业化、市场化或纯粹竞争性的国有企业,必须强化财务考核目标,促使其转变为完全市场主体。准确把握国有企业的定位和功能,实施分类管理,组建我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根据国有企业的不同属性和特点,明确各类企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更加注重经济责任目标的实现,还原国企作为企业的本质功能。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具体可采取四种形式:涉及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采用国有独资形式;涉及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绝对控股;涉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国有资本不需要控股并可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采取国有参股形式或者全部退出。同时,对我省国有企业特别是竞争比较充分的企业,国有资本持股比例应不设下限,通过与其他省份国企的互相参股、国企与民企参股、国企与外资参股等形式,推动国企由管企业、管资产向管资本、管产权转变。
大力推进省属国有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通过资产资本化与资本证券化,解决国有资产固化问题,提高国有资产的流动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国资布局结构调整。资产资本化就是确认国企出资人,明确企业资产归属,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公司化改革,这是资本证券化的前提条件。针对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不够彻底、资产权属不够清晰等问题,全面开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建立健全产权登记、资产评估、保值增值考核等基础管理规范,建立完善出资人制度。资本证券化就是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首次公开募股、借壳、新三板挂牌等形式实现优质资产上市做大做强,支持已有上市平台的企业通过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等形式实现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我省应明确国资证券化目标,出台有关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除了担负政府调控和资源配置职能的企业外,其它国企原则上都要上市。
创新省属国企考核激励和人事制度。提高省属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关键在于创新产权代表和经理人筛选、使用、激励机制。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放权董事会对企业经营者的市场化选聘权利,党委在“把好程序关、标准关、监督关”上发挥作用,向社会公开招聘省属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遴选出真正优秀合格的企业家。尤其需要重视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改变长期用政治标准和行政权力代替市场机制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彻底消除国企高管的干部意识。对国企高管实行全面的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对经营管理者的聘任、考核和奖惩,落实经济责任,变过去的行政管理为出资人的资产管理。建立健全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薪酬的制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和业务消费。探索推进中长期激励措施,按照企业从业绩增量中分红、员工从绩效增量中分享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与分红权激励挂钩的考核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
(作者系江苏省盐业集团总经理)
责任编辑:尤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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